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1 12:09:01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实用(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实用(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深化浩饶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中小学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的融合,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现定于20xx年11月—12月举办浩饶山学校首届中小学任课教师微课和一师一课教学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浩饶山学校在职在岗的全体任课教师。

  二、活动目的

  学校本着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打造高效课堂为目的,以创新性课堂教学为载体,全体任课教师都参与的新的课堂教学形式。

  三、活动的'内容

  “微视频”、“微课程”和教学观摩相融合的教学形式(须附相关教学设计和课件)。

  四、活动要求

  小学、初中分别进行活动。活动的微视频和微课程的内容应以现行教材为依据,准确把握课标的前提下用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突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以及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视频录制要求:

  1、教学观摩课堂全程录制,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剪辑选材,录像采用DVD格式录制,或转化成可在线播放的视频媒体格式。

  2、相关材料要求(在学校具体活动方案中有,不详细介绍)

  六、微课活动程序

  (一)活动组织

  1.以程校长为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全体任课教师参加全与的全校性的大型活动。

  2.本次活动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教研组组织微视频及微课程作品观摩研讨活动。

  3.活动教师的具体活动安排:

  (1)四月份制定方案、宣传阶段;

  (2)五月份中小学文科组;

  (3)六月份中小学理科组;

  (4)七月份中小学英语组;

  (5)八月份中小学综合科组;

  (6)九月份,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要求

  1.活动程序。以教研组为单位参加微视频和微课程的教研观摩活动,必须按照学校制定方案的具体时间将活动完成。

  2.活动评比。各个教研组最少参加3节微课视频和微教学案例,学校选出两节优秀的参加市局举办的微课活动。

实施方案 篇2

  商贸流通行业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部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制定商贸流通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县城各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宾馆企业。

  三、目标任务

  (一)商场超市整治目标任务

  1、严禁店外设摊设点经营,对存在店外店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2、各类户外广告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按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立,做到辖区内(店面前后左右)无小广告、“牛皮癣”;

  3、落实专人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商品陈列橱窗美观整洁;

  4、严禁节假日期间影响道路交通的促销活动,不允许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户外促销;

  5、保持霓虹灯等亮化工程设施完好,有破损现象及时维修;

  6、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箱,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商品陈列整齐美观;

  7、常年开展“除四害”工作,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员工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杜绝使用超薄型塑料袋,严禁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

  9、做好节能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9、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通道畅通;

  10、加强员工培训,做到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有条件的企业员工统一作装,并佩戴工号。

  (二)有形市场整治目标任务

  1、保持良好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出入口通道处擅自摆摊设点;

  2、各类户外广告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按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立,做到辖区内(市场前后左右)无小广告、“牛皮癣”;

  3、落实专人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商品陈列橱窗美观整洁;

  4、严禁节假日期间影响道路交通的促销活动,不允许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户外促销;

  5、保持霓虹灯等亮化工程设施完好,有破损现象及时维修;

  6、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箱,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

  7、常年开展“除四害”工作,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员工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杜绝使用超薄型塑料袋,严禁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

  9、加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投入,按序时推进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做到垃圾日结日清,夏季要随时清理,家禽屠宰区域要与其它经营区隔离,产生的垃圾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9、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通道畅通;

  10、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文明用语,有条件的企业员工统一作装,并佩戴工号。

  (三)餐饮宾馆企业整治目标任务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行业规范标准设置操作间,添置必备的消毒卫生设备;

  2、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台账,保证原料质量安全可靠;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按规定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体检。

  4、常年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

  5、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箱,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

  6、各类户外广告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按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立,做到辖区内(店面前后左右)无小广告、“牛皮癣”;

  7、落实专人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商品陈列橱窗美观整洁;

  9、保持霓虹灯等亮化工程设施完好,有破损现象及时维修;

  9、做好节能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10、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通道畅通;

  11、加强员工培训,做到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有条件的企业员工统一作装,并佩戴工号。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9日)

  县粮食局召开商贸流通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传达县动员大会的精神,明确“百日会战”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各有关企业递交目标责任书。

  县粮食局研究制定商贸流通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组织工作班子,明确责任要求,开展宣传发动。

  各企业分别制定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文件法规,制定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并利用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实施整治(6月6日至9月31日)

  各企业对照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逐一进行整顿改进;县粮食局每旬组织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9月1日至9月10日)

  县粮食局组织对各企业进行初验收,并考核评分。凡综合整治不到位,限期迅速整治到位,确保整治效果;县检查组将对县城商贸流通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县粮食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

  组 长:陈显坤

  副组长:陆学祥、张宝根、王学富,

  成 员:李 玮、季宜明、钱义斌

  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第一组 组长陆学祥,成员:李玮、杨惠群,主要负责粮食局机关及卫生责任区的环境整治、督查工作;

  第二组 组长张宝根,成员:季宜明、阙宏如,主要负责有形市场(含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指导、督查工作;

  第三组 组长王学富,成员:钱义斌、杨本富,主要负责商场超市、餐饮宾馆企业的环境整治指导、督查工作。

  各企业“一把手”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企业都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综合整治的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联系工作。

  2、落实责任机制。要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县粮食局对三个工作分别订立责任状,分解落实整治目标责任;各企业要将本单位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柜组和员工,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粮食局(商贸办)各工作组与各重点企业的互动机制。各工作组要深入到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各企业要及时将有关整治情况、信息反馈到我局相关的工作组。各工作组每旬组织一次综合整治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敦促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复查,确保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健全台账资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百日会战”的台账资料的搜集整理,重点要形成工作班子、实施计划文件,学习记录、排查问题登记表,检查整改记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资料。

  5、实施考核评比。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全县服务业考核激励办法,年终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服务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加分;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拒不配合,环境脏乱差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曝光。

  6、抓好长效管理。以这次“百日会战”为契机,通过制度建设和定时督查,形成本行业、本单位良好的环境管理机制,促进各行业、各企业环境面貌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贯彻 文件精神,确保我县排灌电排适时排灌、安全运行、不误农时,达到既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又旱涝保收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县一次性排入 等水系的纯排或排灌两用电排的运行、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中 三大电排由县排灌总站直接管理;装机100千瓦以上的中、小型电排的运行管理以乡镇为主,县管协调;装机100千瓦以下的小型电排由乡镇、村管理。

  第二条全县一次性排入沅水、澧水、目平湖、高水内江、南湖撇洪河、沧浪河等水系的纯排或排灌两用电排的排渍电费纳入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装机100千瓦以上的中、小型电排的'排涝成本由县统筹,分级负责。

  第三条湖区村组抗旱用水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村民自主筹集和分摊,并参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经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二章机电排灌管理

  第四条县排灌总站负责全县排渍、排洪、撇洪、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排灌工程管理、运行调度及排涝费管理与结算,指导全县机电排灌工程检修及机手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电排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坚守岗位,管理好机电设备及建筑物,严防损坏设备及偷盗事故发生。做到设备完好,运行自如。

  第六条电排站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电排灌专业技术,了解本站机电设备及水工建筑物运行状况,熟悉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确保安全运行。

  第七条乡镇水利站站长是本区域内机电排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乡镇电排工程的管理,协助县排灌总站做好本乡镇的排灌调度。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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