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06 15:51:32 方案 我要投稿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推进我公司经济发展,围绕公司团委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落实观测公司“招商引资、治庸问责、优化环境”的精神,整合有限资源,搭建活动载体,强化企业内部员工整体素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培养专业人才,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使企业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内容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狠抓重点,找出特点,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改善软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满弓紧弦使劲,抓好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始终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只有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才能促进企业更快速、稳定的谋发展。一是完善激励制度,围绕产业特点打造品牌,着力加强产业链、产业档次,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二是利用粮食资产资源招商,在保障优质仓储资源的同时,利用闲置资产做载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本投资,调动企业股东积极性。

  (二)优化经济环境,服务项目建设

  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关键是靠这个企业的内部环境,要有优良的软环境,这是企业发展的基本配备,改善好企业内部环境工作,从内做到外,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提升企业形象。

  (三)抓好治庸问责,惩治慵懒散软

  发展靠工业,工业靠招商,招商靠环境,环境靠“问责”,完善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分配任务到人,防止慵懒散软的情况发生,对不作为、责任缺失者严厉处罚。加强廉洁作风,建立敢治敢问、严治严问,善治善问的`风气。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养招商人才

  充分发挥公司干部职能作用,结合政府工作计划、公司特色,制定合理的招商计划,锁定目标,分解任务。结合招商计划工作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个个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开展招商业务培训会,提升招商部门的整体能力,培养他们善于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养成重视信息收集和分析的能力;了解项目产品的前后产业链、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实事求是的进行招商工作,灵活处理洽谈事宜。

  (二)精心组织,倒排计划

  一是创新招商方式,紧紧抓住机遇,按照“政府推动、战略合作、合作双赢”的思路,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以产业招商,积极开展项目推介会、投资说明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现代传媒,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我公司招商引资政策。三是加强对外联系,利用外来企业欢迎活动的机会,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建立投资者联络体系,长久了解投资者动态情况、投资心理。四是主动出击,强化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投资优惠政策,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冷静分析市场局势,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投资优惠政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项目运作机制,从项目包装、项目招商、项目服务、项目协调等方面加强对投资业主的联系,严格按照招商引资程序规范运作,力求取得引资实效。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制度,组织各部门每月对招商引资推进情况进行定时督查,并通报全公司,表扬先进,促进落后,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统筹兼顾

  加强内部建设,全面推行公务公开,全部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确保招商项目的最低成本、最快速度进入。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外来投资企业“绿卡”制度,开辟重点引资项目“绿色通道”,坚持外来投资企业安静工作日制度,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2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上述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第二年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亦不得提拔其他干部。

  (四)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副职主持工作,第一责任人离职招商”的有关规定。

  (五)对企业税收上缴××县内财政的先进企业的奖励兑现问题,需要从财政渠道列支的,由财政局负责兑现和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其它列支渠道的,由审计局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