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5 17:03:09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因工作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仅仅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0、 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 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

  13、 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

  14、幼儿出现呕吐或身体不舒服等情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委,安抚幼儿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5、每天做好交接班工作,早晨家长送孩子时要把把学生所带的用品、玩具或换洗小被等物品记录清楚,如有服药的儿童需做好记录,按照家长要求给学生按时服药。

  16、新进学生必须做好登记,办理交接卡,无卡禁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冒领幼儿。

  17、 教师与家长之间要经常沟通,共同对幼儿进行教育。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树立安全教育意识,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共同做好本班教养、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2

  专职特色教师是我诺贝儿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一大特色。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相对稳定的专职特色教师队伍,对于保证其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教学质量,打造我园的特色,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专职特色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教学环节的管理。专职特色课教师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并按其要求认真制订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填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教学园长处,一份自留。

  ■教学实施的管理。严格按照《纲要》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并完成指定的教学任务。

  ■教学质量的管理。

  (1)定期安排对专职特色课教师进行听课;

  (2)家长开放日了解家长反馈意见;

  (3)学期末有教学成果体现:

  A、美术:学期末举办画展,组织幼儿参加各种书画比赛。

  B、电脑:学期末将其幼儿电脑作品建包刻碟派发家长。

  C、体育:学期前和学期后对幼儿进行体能测量,表格形式体现,期末派发回去。

  D、电子琴:大型文艺演出展示其成果。

  二、教研活动管理

  ■专职特色课教师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教研室规定的.教学研讨培训活动,共同探讨教学改革内容和教学改革方法,统一规划与制定我园教学要求。

  ■专职特色课教师有责任指导班级教师的教学效果提高的任务,有责任指导班级教师开展与实施艺术课程的教研与科研任务,对有显著成绩者,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研究同意,方可实施,否则,因此构成的教学事故后果自负,对此不存在任何教学改革的理由。

  三、专职特色课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每周三按时上交特色课教案,由特色课组长统一收齐交到教学管理处。

  ■两园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安排为:

  A电子琴教师:周二——周四在第一分园(老园),周一在第二分园(星体园);

  B美术课教师:周一、周二、周三在第一分园,周四、周五在第二分园;

  C体育、电脑教师:周一、周三、周五在第一分园,周二、周四在第二分园。

  备注:

  ■若需调动两园安排或外出执行任务必须上报幼儿园行政办公室,经过批准方可执行,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特色课教师每天必须参加晨接晚送,晨接8:00—8:30,晚送17:30—18:00。

  ■晨接时协助医生进行晨检工作,若未参加晨接晚送者按旷工半小时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美术特色课教师每月指导环境布置小组布置幼儿园大厅和主题墙环境的更换,要求大方、美观;电脑特色课教师每月定期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电脑培训。

  ■各特色课室的环境布置由特色课教师自己布置,每周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3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4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5

  一、音乐室内乐器属于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不

  得故意损坏、搬运、外拿,如有因过失而损坏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轻重必予以赔偿。

  二、不准乱弹、乱砸钢琴。弹完钢琴后应立即将琴盖好。

  三、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或干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不准带外人进入教室。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老师同意。

  五、对课桌实行个人包干制度。个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洁,凳子用完后要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出问题个人负责。

  六、每位音乐生要文明守纪,团结一致,不准打架、斗殴、说脏话,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

  七、除正常活动时间外,任何音乐生不得借各种名义逃课和进入音乐室。如确有需要,须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

  八、按时上专业课和参加音乐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课,如有事,须向老师请假。无故缺课三次后,当自动退出。

  九、保持室内卫生。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6

  1、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3、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4、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5、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6、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7、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5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8、严把消毒管,有消毒记录。无传染病流行。

  9、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户外活动时。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11、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12、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7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 各功能室、各班的'活动室、寝室及淘气堡、大型玩家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功能室、各班负责人要清扫二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功能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寝室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功能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 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寝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 椅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 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洗手间:地面、洗手池、台面要及时清洗,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拖把池无蜘蛛网,保持干净。否则扣1分。

  6、淘气堡、大型玩具、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幼儿寝室:

  1、幼儿寝室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 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 评。

  2、户外场地及公共区: 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五、通报表彰向全园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优秀班级评比。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8

  镇中心幼儿园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2、负责向员工及时提供各类资料的.查询。

  3、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管理。

  4、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

  5、对来文和本园文书资料进行综合分类,以利文件统计、阅办、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时办理,需转送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做到不积压、不误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

  7、对转送办的文件要跟踪督促,及时催办,已办的文件及时回收。

  8、做好四个平时,平时分类、平时鉴定、平时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平时拟好的标题分类存放。

  9、年终将全部文件清理归档,对跨年未办毕的文件争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归档。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9

  一、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每月两次,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由园长(书记)主持,做好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2、业务学习每月两次,教师上、下午分组学习,由分管园长主持。做好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3、负责组织学习的同志应做好学习准备,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4、参加学习的同志做到严肃认真,不走题,不闲聊,认真记录和参加讨论,积极发言。

  5、外出学习时必须按学习的要求,遵守学习制度,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回园后主动向领导汇报。

  6、幼儿园根据经费情况为教职工补贴订阅图书、报纸、杂志,教研资料费用,所购书籍为幼儿园所有,供教师保管、学习使用。教师调离幼儿园须将书籍交还幼儿园。

  7、教职工应坚持一定时间的阅读报刊杂志,自学专业书籍,每期写1—2篇学习心得。

  8、各种学习建立专项考勤,纳入教职工目标考核。

  二、会议制度

  1、园务委员会每期定期两次,(或视情况召开),讨论幼儿园重大工作,研究全园工作计划,总结、修改规章制度,由园长主持。

  2、家长会或活动,每学期1—2次,由园长、分管领导或教师主持。

  3、家长委员会每期两次,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工作,听取家长代表意见和建议,由园长主持。

  4、保教工作会,每月一次,讨论保教工作事宜。由分管领导主持。

  5、年级组长会每月一次,总结、安排年级组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持。

  6、班长会每月一次,总结、安排各班工作,由年级组长主持。

  7、保育员会每月一次,由保健医生主持。

  8、伙委会每月一次,由后勤主任主持。

  9、后勤工作会每月一次,由后勤主任主持。

  10、工会、妇委会、团支部活动每月各一次。由各负责人主持。

  11、班务工作会每月一次。由班长主持。

  12、每周例会:

  (1)行政工作例会:周一上午,行政人员参加,(特邀工会主席参加)由园长主持,协调全园本周工作。

  (2)周前会:每周一下午幼儿离园后,时间半小时,全体教师参加。

  内容:总结上周(月)工作,布臵本周(月)工作,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组织。

  (3)政治业务学习:周二上下午全体教师分组学习。由分管领导主持。

  (4)教研例会:每周三下午。由分管领导或年级组长主持。教研组成员参加。

  (5)科研例会:每周四下午,由分管领导或课题组长主持。课题组成员参加。各种会议,主持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突出主题,言简意赅,使会议真正高效。

  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不早退,不闲聊,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实行考勤制度,列入职工目标考核。

  三、上下班制度

  1、全园教职工应准时上班,进入岗位,及时开展工作。

  2、炊事员根据需要上下班,保证幼儿三餐两点准时,不得有误。

  3、保育员上班时间:早上:7:50——12:10下午:2:20—— 5:50

  4、教师按照当班和坐班时间上班。不得有误。当班时间:上午:8:00—12:10,下午:12:00— 5:50坐班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3:30— 5:30

  5、行政、后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 5:50

  6、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按相关工作要求上下班。

  7、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8、工作讲究效率,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长时间闲聊,影响其他人工作。

  9、如有需要外出,应向主管负责人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离职守。

  四、考勤制度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开会、学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班执行签到制度,未准时签到视为迟到。

  2、病事假须事先具备请假条,病假须有医生证明。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不上班,未经同意不上班视为旷工。

  3、上班时间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须经领导同意,否则为擅离职守。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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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励制度幼儿园鼓励先进,奖勤罚懒。

  1、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单项奖。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班级、个人予以奖励。

  2、履行职责优秀者给予奖励。

  3、超出工作量者给予超工作量奖励。

  4、完成目标考核给予目标考核奖励。

  5、为幼儿园赢得荣誉的给予荣誉奖励。

  6、资金来源为幼儿园收取保育费和节约开支的'经费。

  (二)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缺席、病事假须说明原因。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除奖金5元,5分钟以外扣除奖金10元。30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或旷工)。按同等条件处理。

  2、病假:当班一个半日活动扣20元,坐班一次扣5元。

  3、事假:当班一个半日活动扣30元,坐班一次扣10元。

  4、当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实行累计时制,30分钟起计,累计2小时为一个半日活动,分别按病事假同等标准扣除奖金

  5、擅离职守酌情扣除奖金。10元起点,上不封顶。

  6、旷工一次停发当月全部奖金,期末考核扣10分以上。

  7、责任事故实行赔偿制度,酌情扣除奖金。

  A、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造成损失的比例承担赔偿,不低于发生金额的30%,(注:完全责任完全承担,部分责任部分承担,无责任不承担。)

  B、根据事故责任大小轻重,扣除期末目标考核奖1—10分。

  8、违反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报复、变相报复家长、工作失误,给幼儿园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扣发当月奖金10—100元。期末考核扣除目标责任奖1—10分。

  9、其它幼儿园规章制度涉及者。

  10、全期事假在一月以上(含一月),病假二月及以上和全学期工作时间不足二分之一,不享受幼儿园任何奖金、福利待遇。公积金自付。

  六、交接班制度

  1、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分上下午两班制。

  2、上下午教师交接班时间为12:00—12:10分。

  3、接班教师未到,当班教师不能离开,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交接班老师共同负责。

  4、建立交接班记录制,交接班老师应交换幼儿情况,由接班老师做好交接班、特殊事宜备忘等记录,分清责任,必要事宜向家长交待或说明。

  5、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按相关工作要求上下班。

  6、建立18:00以后留园幼儿交接制度:留园幼儿交接时间:下午18:00。 18:00以后留园幼儿交给门卫看守,建立留园幼儿交接记录:交班人必须写明交接幼儿的姓名、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接班人必须清楚该幼儿以上情况,采用各种方式与该幼儿家长联系,与家长安全交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交接班人员负责。

  七、值班制度

  1、幼儿园节假日实行值班制,以保证幼儿园安全。

  2、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勤于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如遇值班有特殊事宜需调班者,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管理好幼儿园报刊杂志,幼儿园卫生,来电来访记录等工作。

  八、值周制度

  1、幼儿园实行行政领导和各班教师轮流值周制度。

  2、值周要求:

  (1)负责本周全园工作人员的考勤记载;协助行政完成幼儿园本周工作。

  (2)负责本周了解各班保教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3)负责记录幼儿园一周的大事和其它事宜;负责做好幼儿园值周工作记录。

  (4)负责书面总结幼儿园一周工作,并在周前会上向全园职工进行总结。

  (5)组织召集周前会;并做好周前会记录。

  (6)安排布臵本周工作。

  (7)配合保健医生、后勤主任做好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3、周前会内容及要求:

  (1)时间:每周星期一下午幼儿离园后半小时。

  (2)组织召集人:本周值周人员。参加人:全园工作人员。

  (3)总结上周工作。(上周值周人员总结)

  (4)安排本周工作。(本周值周人员安排)

  九、幼儿接送制度

  1、家长出入幼儿园必须持卡入园或送孩子入园。主动亮卡接受门卫检查。

  2、幼儿入园时须由家长带领幼儿接受晨检后送到班上教师处,同时取回幼儿接送卡。教师应主动向幼儿和家长问好,热情接待幼儿并让家长放心离开。

  3、幼儿离园时家长须持接送卡亲自到幼儿班上老师处接幼儿,并主动向教师、保育员交还接送卡,道再见后离开。老师须向幼儿道别,特殊事宜和必要事宜应向家长交待清楚。

  4、家长不能亲自前来接幼儿,应和老师预先有约,或者写委托书交与被委托人,教师应辨清接幼儿人的身份才能放行,否则不能放行。

  5、加强责任感,防止幼儿走失或被冒领。

  6、家长接幼儿离园时间为17:30——18:00,如果18:00以后家长未接孩子,教师必须亲自将幼儿交送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教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经接收人确认后方可离开幼儿园。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留园幼儿,等待家长持卡接孩子,值班人员收回接送卡。

  8、发生接送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十、安全制度

  (一)会计室安全制度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且保管好,不得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过夜。

  2、收费后及时存入银行。

  3、会计室工作人员要随手锁门,非本室人员不得单独在会计室停留。

  4、下班前检查门窗,抽屉等,桌上不得随便放账本、印章、现金。

  5、支票、印鉴分别保管,不发空白支票,必须写上日期及使用限额。

  6、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医务室安全制度

  1、医务室常用的各种药物应贴上标签,以防拿错、用错。

  2、妥善保管好药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写好标名、用法、用量,注意变质和失效期,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核对使用人,不能用错药。

  3、做好消毒工作。

  4、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保管室安全制度

  1、使用保管室物品要登记(使用人、使用时间、归还时间),使用人要按时归还,管理人员有责任追回。

  2、贵重物品不外借,特殊需要,需经园长同意,出示借条,缴纳押金。办理借用手续。借用人员要按时归还,管理人员有责任追回。

  3、物品损坏要分清责任,酌情赔偿。

  4、物品要分类存放整齐,防火、防盗、防潮、防霉。

  5、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食堂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规。

  2、保管好食品,不得变质、生虫,防止投毒及破坏饮食卫生的恶劣事故。

  3、淘米前要除去杂物、异物,保证安全。

  4、凉拌菜要绝对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

  5、严格遵守餐具、炊具消毒时间。开水蒸煮30分钟。

  6、下班前检查是否关好水、电、气,以防发生意外。

  7、上班前先开窗,检查有无天然气泄漏现象,及时排除险情。

  8、定期灭鼠、灭蝇,且鼠药、蝇药不能和食物同放,以免混淆。

  9、饭、菜、汤、开水要注意保温和降温、防止烫伤。

  10、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和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0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政府主导、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接送幼儿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幼儿园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运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四条、幼儿园明确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决制止农业机械(拖拉机)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做好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车辆参保及接送幼儿时间、趟次等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幼儿上下学管理办法和处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堵塞安全漏洞,定期报告安全情况。

  第七条、幼儿园负责本园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各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本园校车驾驶员及教师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防范、应急知识;每学期开学初,各幼儿园要对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园幼儿乘车、家长接送、步行的人数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管理资料。

  第八条、幼儿上下学原则上实行家长接送,学校、幼儿园制定接送方案、接送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非寄宿生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管理制度。寄宿生上下学实行以乘坐客运班车为主,步行或学生家长自行接送为辅的交通方式。

  第九条、增开的学生上下学专趟在接送学生时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和超载行驶。

  第十条、发生涉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各类交通事故,按要求及时报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理,全力救护伤员,减少学生伤亡。

  第十一条、建立幼儿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1

  1、幼儿伙食有专人负责,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幼儿家长),定期开会,合理使用。

  2、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正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烹调供应,管理人员要经常下班了解幼儿进餐情况,听取班级对伙食的意见。

  4、工作人员伙食与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得侵占幼儿伙食费。

  5、保健人员按季度制定食谱,科学搭配营养,定期进行膳食营养分析及评价。

  6、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少于20至30分钟,培养幼儿不偏食、不挑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7、每学年向家长发放伙食问卷12次,了解家长对幼儿伙食管理的'满意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2

  为规范我园财务管理,参照相关会计准则,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二、票证管理制度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立即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存的方法。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习用品,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5、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同意后向保管员借取。借用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幼儿各项费用,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点清楚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幼儿园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临茳私立幼儿园南岗园会计核算制度

  一、根据教委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核算制度,规范幼儿园的财务工作。

  二、幼儿园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三、幼儿园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幼儿园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幼儿园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幼儿园资金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教师工资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和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六、园长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3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9、同事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1、教师加强工作职责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2、每一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4、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5、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6、幼儿吃饭时,热饭菜不要幼儿接触,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作息制度:

  1、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团体活动时光(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光,每一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光,幼儿每一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光,要列入课程表。

  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光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光,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景。

  11、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 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 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5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拟定我园门卫工作方案: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园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正常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3、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内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4、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5、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6、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