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2 13:08:0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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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存货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1

  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而且存放地点分散,接触此项资产的人员较多。加强存货管理,对于保护存货安全,加快周转速度,减少积压,浪费和损失,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市场购买状况和商品库存状况,制定年度商品采购计划,并按季,月分解。商品采购业务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及采购流程按业务部门采购手册执行。采购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意见办理采购业务,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报批的,作个案处理,事后须补办审批手续,以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损失。

  (二)商品采购须取得供货方的发票或其他进货凭证(如送货单,发货单等由供应商开具的单据)

  (三)商品到达后须及时组织进货验收。验收人员应验明品名,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与发票单据或合同订单所列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明原因视不同的采购方式作相应处理。未办理入库的商品不得与己入库商品放在一起。

  (四)验收合格的商品,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在进货发票单据上签名确认后开商品验收入库单。在开据时,应认真细致,并注意核对单价及数量,确定准确的商品单价及数量以开据。开据后应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

  (五)商品验收入库蛋一式三联,一联收货人记帐留存,一联交供货方,财务联连同进货发票单据以及合同订单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根据验收单及有关进货合同订单和发票单据对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入帐及货款结算。月未,货到票据未到的'商品,应予暂估入库。

  (六)总仓的商品配送出库,应在点验无误后,输入电脑,打印商品配送出库单,告知直营店准备收货。总仓人员须在配送单上签名,以示负责。配送单一式三联,由直营店签名确认后,一联总仓记帐留存,一联交直营店验收,财务联交财务部作配送帐务处理。

  (七)存货应定期盘点,以便掌握存货结构以及毁损,变质等情况在盘点的过程中,需在店长的监督下由仓储进行盘点,参盘人员应认真,细致,负责地做好盘点工作。核对无误的盘点数据应及时输入电脑。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范围

  第二条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账实分管,互相牵制。存货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经办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存货采购应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防止因盲目采购而导致材料的积压。

  第五条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会同营运部召开订货会,提出采购计划,由营运部经理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再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六条购回时,由出纳开二联单,交由仓库保管人员和相前部门负责人(如:厨师长)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入库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二联单,一联交财务,一联留存。

  第七条商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原材料的验收单必须有仓管、厨房或店长经理共同验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严格履行货物保管职责。

  第八条入库后应将该“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第九条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部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销售后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后厨部门承担。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条商品或原材料由出纳先打印”出库单”,再交由仓管办理“出库”手续,按使用部门据实发货,发货后由使用部门和仓管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月末,已领用但尚未销售出去的,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第十二条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记录出入库明细,每十天,由出纳按软件里的数量打印出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表,仓库将签好字的出入库单据先与出纳的出入库明细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物资出库需凭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领用单,由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品名、规格后发货。

  第五章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进销存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出纳的软件数据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六条对于各种物资每月月底由出纳会计打印进销存报表与仓库负责人盘点核对,每月底盘点一次。

  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库存物资的安全保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以利于及时落实措施予以解决。仓库保管员工作失责而导致货物毁损的,应按成本价做出赔偿。

  第十八条存货应定期盘点。每月末,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物资进行核对检查,使账、卡、物一致,并上报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情况。每年末,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存货盘点。盘点人应分清存货库龄,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区别情况,落实责任,报告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存货的取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年末,公司应对剔除有问题库存后的存货余额按单个存货项目进行分析,由物资管理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和期末存货实际,比较期末账面价值与期末可变现净值,编制存货跌价情况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3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

  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并通过单位内部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包人和验收入库等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合,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三、出库管理

  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四、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节约存货管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管理范围

  包括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以及在建工程、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 工程物资的管理

  第3条 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企业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订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第4条 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第5条 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的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规定办理。

  第6条 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无误。

  第7条 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管理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第8条 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管理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企业的中、远期规划中,视企业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9条 根据企业的情况,规定××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第10条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批准后,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双签批准。

  第11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12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第13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第14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第15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

  第16条 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17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第18条 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做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第19条 所有离职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四章 存货盘点和核算

  第20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21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企业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22条 财务管理部应于每财年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23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状况。

  第24条 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账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25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第26条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28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29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企业存货管理,保障仓库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以及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存货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章存货的计量

  第四条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

  存货在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实际成本的计量因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购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二)自制的存货,有自制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它们的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资和有关费用等实际成本。

  第五条存货发出成本的计量

  采用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第三章存货的收发管理

  第六条化工产品采购必须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采购计划采购,周转材料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周转材料采购计划采购。

  (一)存货入库管理

  1.存货采购必须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确实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事先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批准,方可采购。

  2.化工产品入库由经办人员根据发票、运杂费等外来凭证与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核对,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发货日期等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仓库人员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化工产品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周转材料入库由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员根据发票等外来凭证,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填制周转材料入库单,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综合办公室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存货验收过程中,如有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不符及破坏、毁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拒绝入库,实行退货,如不符,应由销售部或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关于质量管理规定提出索赔等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当拒绝付款或部分拒绝付款。

  (二)存货发出的管理

  1.周转材料,根据当期消耗计划,由使用部门填制'周转材料领用单',由责任部门审核签字,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据此办理周转材料出库。

  2.化工产品出库,公司坚持先款后货原则,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制定客户管理办法和结算管理办法进行销售出库单编制,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货款是否到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销售出库单签字确认,公司领导进行最终签字确认,销售部将确定无误的销售出库单盖章传真至仓库,仓库据以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章存货明细账管理

  第七条所有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按品种登记明细卡,记录收发数并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

  第八条仓库应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九条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5年。

  第十条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第五章存货的清查

  第十一条每月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年要进行期末全面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存货资产进行盘点。

  第十二条由财务部组织力量,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盘点时间;要事先准备盘点清册,盘点时逐一登记,发现损坏、变质、陈旧、失效的存货,要单独注明,写明盘点日期,并由盘点人签章。对从实际盘点日至12月31日的存货每一笔收发业务都要单独列示计算。

  第十三条存货发生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按规定审批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应查明原因,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应予以罚款,在扣减过失人或者保险等赔款和残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6

  1.目的:为加强存货的正确核算,提升对存货管理的有效性,防止存货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存货的构成及计价方法

  3.1存货包括各类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辅料、外购商品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对每一种存货进行货币计价。

  3.2存货的实际成本构成

  3.2.1外购材料

  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外购的半成品,商品等。其实际成本包括:(a)进货原价;(b)运输、包装、仓储和保险费用;(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d)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含发生的损耗、扣除下脚料、废料的价值);

  3.2.2自制材料和产品

  自制材料和产品,包括自制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应负担的工资、燃料动力费及制造费用等。

  3.2.3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实际耗用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往返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应由委托方负担的工商税收等;

  3.2.4股东投入的存货

  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其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计价;

  3.2.5捐赠的存货

  捐赠的存货,可按捐赠的实物发票、报关单和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其价值,并据以入帐;

  3.2.6盘盈存货

  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价入帐。

  3.3确定实物存货的数量

  公司确定帐面实物存货数量的方法采用:一是帐面盘存法,即永续盘存制,即按存货项目设置库房明细帐,逐笔逐日登记收发数额并随时结出结存数,二是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对实存货物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帐面记录,以保证帐实相符。

  3.4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

  3.4.1公司对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设置'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产成品增减变化情况;

  3.4.2计划成本一经制定,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予变更;

  3.4.3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月终通过'材料成本差异'分摊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3.5、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辅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耗用等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3.6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对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产成品按计划价成本计价,对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等,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

  3.7存货跌价准备

  每年中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于存货全部或部份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份,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孰低者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在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转移、收发和领退管理

  4.1原材料、包装物入库单由采购员及时、认真填制,要求字迹清楚,填明入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供货来源、单价、总价、运杂费、包装费等,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单实行一料一单制。

  4.2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实物,要认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和核实价格,做好材料的验收、监督和保管工作。对于原材料、包装物等入库,必须经质检部检验,出具物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后,方可入库。发现入库数量、质量、价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暂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材料已入库,但因故未办理入库手续或需退货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生产车间已领材料因故需退料,在材料未使用和未损坏的情况下可办理退料手续。

  4.3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入库,由生产车间填写'入库单',并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库管员验收。库管员验收时,要对品名、规格和数量、质量,对入库单填列内容逐一检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签字入库,不符规定的退回生产车间,不能办理入库手续。

  4.4发出库存材料、包装物必须从严控制,要按年度目标成本对产品单位产量物耗的要求,分别对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加以控制。能以实物定额控制的,实行单位产量实物耗用定额领、发料;难于按实物耗用定额控制的,则实行单位产量金额耗用定额控制领发料。力求从发出材料起就控制监督材料的耗费,降低单位产品材料费用。

  4.5发出库存原材料、包装物等,实行领用制。使用单位领用材料时填制领料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后,凭单领料。领料单执行一料一单制。公司需退料时,仍使用领料单,以红字填列。

  4.6生产部门每月末,必须对各车间当月实际领料进行汇总,并同当月定额计划(产量x单位消耗定额)比较,编制出各单位材料耗用执行情况表,交公司有关部门(含财务部)存查、考核。

  4.7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发出,由医药公司填制销售发货申请单,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从成品库房领出,由医药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进行发货。

  4.8为了防止库存存货的过期和积压报废,库存货物的发出,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生产批号发出,仓库管理人员违反此原则,造成积压、过期、报废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4.9对库存产品有效期进行监控,并实行预警制度。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向销售和财务管理人员报送存货情况表和退货情况表,对有效期过半和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存货予以报警,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督请有关单位加快处理。

  4.10委托外加工物资的手续和管理

  委托外加工的原材料等,归各生产单位管理。根据申请人对外加工的原材料等编制的委托加工材料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数量较大的应报请总工程师审批),仓库据以发料;加工后,对加工单位出具的加工费用结算凭证,转由财务部审核,据以付款;加工收回原材料时,由仓库人员凭质量报告书验收入库。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不得入库。

  5.低值易耗品管理

  5.1低值易耗品摊销

  为了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正确核算其损耗价值,根据低值易耗品价值的大小,使用期限的长短,每次领用数量的多少,按照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不同的摊销法:

  5.1.1一次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小,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或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5.1.2五五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5.2低值易耗品管理

  5.2.1各车间领用工器具等,按岗建卡(工具使用卡),凭卡和领料单领用。凡工具使用期未满前遗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器损失的,使用人必须赔偿不低于新工器具价值的50%,需向财务部缴纳工具赔偿金,并取得财务收款凭证后,方能持工具卡和财务凭证重新领用相应的工具。工具的报废鉴定,由制订工具卡的公司作出;

  5.2.2总公司行政管理部门需用管理用具,一律由总经办购置和管理。使用部门领用后应加强管理,包括登记在用管理用具及其日常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用品用具提前报废的,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纳入日常考核范围。

  6.存货的清查盘点

  6.1为了如实反映存货数量和金额的实有数额,做到帐物相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对原材料等材料,至少应在年终编制决算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实物清查;对半成品和产成品每季进行清查;仓库材料保管员换人时,必须对其所管材料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方能办理移交手续。若发生存货损失,属过失人责任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2财务部必须坚持每月按存货明细帐目同仓库保管员明细帐核对,如发现帐帐之间出入较大的,应查明原因,直到查清为止。

  6.3组织库存存货清查,应以车间、仓库为主,总工办、生产厂、财务等部门派员参加监盘。坚持以实物为标准,逐样、逐堆、逐件、逐包进行现场清点,边点边作记录(品种、规格、批号或效期、数量等)。在清查基础上,分类汇总数量,然后与清查基础帐面余额核对,最后仓库编制存货盘点表。对其盘盈或盘亏的存货,由参与公司共同审核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之前,先将存货盘盈、盘亏数从'原材料''包装物'等科目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按有关规定和批准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调整有关帐务。如对盘盈的存货,经查明确为收发计量或核算的误差等原因造成,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调整帐面库存数和金额。对盘亏的存货经公司领导和有关公司批准后,根据亏损原因,再分别按有关规定和批准方案处理。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7

  一、存货的范围

  凡在盘点及所有权归属企业的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如何均应做为企业存货,商家代销或铺底销售产品也应作为存货单独管理。

  二、存货分类

  企业存货分为:原材料(酒水、饮料、鲜活食品、佐料、回收菜、成品菜、干杂等),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用品、一次性餐具、厨房用生产工具等),凡不属于公司财产目录的其他物品。

  三、存货采购

  1、存货的采购必须以审核有效的申购单购货。(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质量,等级、数量、品名购买)

  2、存货采购必须按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采购。购买量不得超过最高储备量。

  3、(原材料)原则上实行滚动结算采购方式。

  4、供应商应趋于集中化、固定化、长期化、合同化。

  5、定期谈判制度。

  四、存货入库

  1、存货验收人员以质检人员、库管人员、加工车间负责人(或实物负责人)。

  2、验收时应注意验收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金额。

  3、验收时还应注意申购程序是否合法和齐备。

  4、以上2、3条中应同时齐备,库管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如遇争议,应汇报基地负责人或上级分管领导。

  5、酒水、饮料、部分鲜活食品在店面验收,干杂、佐料在库房验收,大部分鲜活食品在基地加工车间验收,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部门(或库房)验收。

  6、成品菜、回收菜、按菜品质量等级分别计价回收,成品菜原则上不回收,如须二次加工的按出厂价回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回油按油的成品率计算入库数量。

  7、数量、质量等有不符,应按实物入库,并填写货物溢余(短缺)单。

  8、以实物数量、质量登记相关明细账。

  9、月终所有入库单(连同申购单存根联)存根归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10、入库名称应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备注俗称。

  11、存货的损耗及报损处置

  ①鲜活食品入库时合理损耗按相关部门制定的采购标准执行,同时计入采购成本;入库数量以实物为准。价格重新计算。金额以实付为准。

  ②所有存货经营过程中的报损应有实物报告书(说明原因、数量等),报损报告书由实物负责人书写,部门负责人签署报损性质和初步处理意见,执总复核,最后呈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库管和财务才能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③存货废品能统一回收处理(例如:酒类包装物、生产用工具废品需经库管统一回收处理。无处理价值的直接报损,废品销售应由店长和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处理明细单由库管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执总复核,出纳开具收据,事后呈总裁复核。会计上将此项目纳入部门成本核算范围。

  ④所有存货的报损属于正常报损的计入部门费用,非正常报损的,由实物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实物负责人不明确的由部门所有人员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⑤采购过程的损耗要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经营过程中的损耗也要制定量化标准,低值易耗品损耗要制定定性标准。

  五、存货出库

  1、出库以部门领料人员(或库管)开具并经领用部门领导签字后,库管才得出库。

  2、按领料单登记相关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还应建立部门实物卡。

  3、月终所有领料单(包括部门负责人指令出库指令手续),归类建档装订成册。

  4、代销商品、铺底销售商也应按第四、第五程序办理。

  5、退库、退货分别以红字办理领料单、入库单。

  6、在加工车间、直接办理入库的鲜活食品可不再办理领用手续,加工车间负责人应在该入库单的领用签字栏目签字,直接在使用部门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可同时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

  7、领料单上的名称栏应以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注明俗称。

  六、存货管理

  1、库房和实物负责人应按存货的特性、注意事项,做好存货管理(防潮、防电、防火、霉烂、变质、堆放要求等)。

  2、原材料应制定存放数量标准(最高储备、最低储备等),以便销售和资金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把每件物品落实到人头(岗位),同时保管要建立部门区域物资卡片。

  3、存货应按要求分类,分区域摆放,并且标上存放标签,如有堆放,应摆放整齐,以便点数管理。

  4、存货发放以先进先出为准则,以便实物质量管理。

  5、存货中的原材料应每月对存货的质量进行详细检验,以防存货受损或霉烂变质。

  6、库管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持库房清洁、卫生、整齐;

  ②注意库房通风设备等环境设施的运行状况;

  ③金额较大的`存货应摆放在库房最里边;

  ④平时注意库房的门窗是否完好,做好库房防火、防盗工作。

  7、任何人、部门未具有相关合法手续,库房或实物负责人不得借用和领用存货。

  8、平时应加强实物、卡片、实账的核对工作(可每日核对)。

  9、成品菜回收菜(需二次加工的)严格以先进先出的准则,每日对菜品质量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成品菜摆放规则摆放(新、陈摆放规则等)。

  10、店面(桌、椅等设施)的管理

  ①参照财产管理方式管理。

  ②平时应加强桌椅等的清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巡场工作,如遇顾客损坏设施设备的员工应有礼貌的寻求解决方式,并让顾客承担相应责任。

  ③店面经营设施者出现损坏,而员工未发现者或未有任何处理结果的,一切损失由店面全体员工负责赔偿。

  ④出现损坏应立即书面报告,并立即修理,修理费用扣除可收回金额(赔偿)后由部门承担费用,纳入部门核算方案。

  ⑤报损执行相关报损程序。

  七、存货实物账务(库管账务)

  1、所有存货均建立存货明细账。

  2、部门区域使用存货(办公用品、厨房生产工具、店面经营设施)应汇总填制实物卡,实物卡应登记本区域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

  3、所有存货收发登记明细账均有相关合法手续为依据。

  ①入库登记应以入库单、申购单、货物溢余(短缺单)为依据;

  ②出库登记应以领料单(部门负责人出库指令、有效的报损报告书)为依据。直接在加工车间入库的食品根据月底的盘存数量来凳记材料明细账。

  4、存货明细账采用活页三栏式材料明细账,应对明细账标明页码,不得撕毁和涂改。

  5、登记明细账时,应注明收发凭证证号(领料单号、入库单号)存货购进日期,摘要写明“主要事项、采购人、货物批号、保质期”等。存货存放地点应详细载明。

  6、月末应清理业务数据,将本月末最后一笔业务登记账薄。

  7、月末应将本月领料单、入库单存根连同其附件(申购单等)按号码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按会计规定注明相关事项,以便查询。

  8、年末应在账、账证、账实核对后、结账、新账,并将账薄装订,在封面注明会计规定相关事项。

  9、年末财产管理员要编制低值易耗品部门分布表。

  八、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采取每月盘点、不定期抽检制度。

  2、盘点人由:实物负责人、财务(或库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应将本月所有业务登记在账,货物已到库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做好账务金额调整表,已办理相关手续且已入账的,但货物仍然在库的应另行办理调整表。

  4、盘点时应注意:实物与实物卡的核对。

  5、部门应准备好盘点计量工具。

  6、编写盘点报告,如有溢余(短缺)应填写报告书,经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作为财务账务处理依据。

  九、本制度暂适用于分公司。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存货安全完整,提高项目存货使用和发放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在日常活动中对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只要包括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小型设备机具、五金配件等。

  3、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物资入库、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2)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3)审批发料的物资人员与存货保管员应分离。

  (4)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5)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验收和保管

  1、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管理办法,对物资验收入库流程予以规范,包括货物的质量验收,数量核对等。

  项目材料员等验证人员根据采购合同/进场计划等资料及验收标准对进场物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再送货单(或验收单)签字确认,材料直接移交分包的还应由分包商材料员签字确认。对按规定需复验的物资由项目试验员取样复验,出具复验报告。验证人员根据以上验证结果填写材料进厂检验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当权限人员审核签字。对于验收合格后需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需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供货单/验收单填制入库单,经材料员或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材料员或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单/入库单及时登记材料收、发、存台账,每月末汇总填报材料收、发、存报表或相关汇总表,适当权限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2、公司制定了物资管理规定或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甲供材料的验收流程。项目材料员等验证人员依据采购合同/进场计划及验收标准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如甲供材料直接调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需同时参与验收,共同在收/调料单上签字确认,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入库台账,由材料人员审核签字。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管理办法,对于物资验收流程予以规范,明确了对不合格物资的控制要求。货物验收时,如与订单不符或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材料员当场退给供应商,如果在复检后不合格的物资,由项目材料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合格产品,并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换货,同时经办人员须填写退、换货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适当权限人员审批确认。对不合格的物资,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使用。

  3、拟入库自制存货,按公司《仓储控制程序》及入库检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质量控制处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生产部、仓储处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4、仓储处必须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因业务需要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物资调拨单。

  (2)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3)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类别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4)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5)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封闭,安全可靠,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与易爆品、烧焊维修火花等。

  (8)仓库保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9)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10)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5、项管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6、仓储处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薄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7、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需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8、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库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

  (1)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2)企业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行核对

  9、除上一款的规定以外,其他所有人员进入仓库需要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拟进入仓库现场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企业统一印制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单位、部门或人员予以盖章或签字。

  (2)企业总经理对下列情况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三、领用和发出

  1、定期评估产成品的可销售性和原材的可用性

  2、存货减值或盘点差异产生的存货变动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处理,管理当局复核并核准所有存货价格或数量的账务调整。

  3、生产部门、基建维修信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仓管员需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

  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限额料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授权。

  4、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材料造成材料报废、霉变、大材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5、月末要对现场未好用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需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6、物资出库需仓管员按公司《存货管理流程》和局《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存盘工作所需用具和盘存表格预先做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码放,若因硬件设施造成仓库无法分区,可在仓库内或其他存放区域对物料实施区分并标示。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分类并置标示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物资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不可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凡检验合格产品,物资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当月最后一天应将所有检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未检验的和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部应说明原因,并计入在产品工成品。

  (7)严格出、入库管理;要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账物相符。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xxx酒店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10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存货管理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购进存货的验收管理:

  1、采购部收到批准的申购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和每批次的供货量,并在申购单对应栏次予以注明;注明后的申购单一联由采购部留存,督促货物按时到位;一联送交请购部门,以便及时了解进货的时间,安排相应的工作;一联送交仓库,以便核对验收,安排仓位;一联交财务部,以便准备资金付款。

  2、到货时的具体验收规定:

  (1)购进的各种食品鲜货部分,直接由厨部、餐饮部实物管理责任人(指经营场所日常经营性货物的实物管理人)专人验收,仓库保管监收;其他贵重食品部分,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

  ①厨部、餐饮部所需货品的验收,原则上应指定相对固定的货品验收区域(指定的验收区域应邻近贮藏室或仓库,应保持灯光明亮、清洁卫生、安全保险),配备专门的实物数量验收工具、必要的质量检验测试装置和特殊货物(如冷冻、保鲜货物)的贮藏工具及场地;

  ②货品验收人和监收人必须对照申购单上所列品名、单价、数量和质量办理货品验收和监收工作;

  ③验收工作包括货品数量验收和货品质量验收两方面内容:

  a、货品数量验收

  a、如果是密封的容器,应逐个检查是否有启封的痕迹,并逐个过

  称,以防短缺;

  b、如果是袋装货品,应通过点数或称重,检查袋上印刷的重量是

  否与实际一致;

  c、散装货品,应逐个品种称重,确定实际货品数量。

  b、货品质量验收

  a、货品验收人员应具备货品质量方面的知识和货品质量检验水平;

  b、验收中对货品质量把握不准的,应证询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对海鲜及其他水产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原则上应由厨部主管参与进行;

  c、必须严把货品保质期关,对同一批货品不同保质期的不予验收,对与合同或订货单上规定的保质期不符的不予验收。

  c、货品验收过程中,对已点验过的货品必须与未点检的货物分开存放。

  d、验收的货品如果与一览表列货品、数量、质量等一致时,在一览表中相应项目旁作上“已到货”标记;如果不符,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报行政总厨、餐饮部负责人或分管总经理处理。

  e、全部货品的测试、检验、过磅、清点工作,应在送货人在场时完成;货物验收人和监收人应始终在现场,不得由其他非相关人员代行验收和监收工作;验收之后,应尽快将货品送进贮藏室、水池或仓库。

  ④填制《××酒店入库单》〔一式三联,货物验收人一联,送交货人或供应单位一联,财务部一联(此联由货物监收人送交)。格式见表4〕,验收单各栏次内容字迹必须清楚明了,数量严禁乱涂乱改;各相关责任人必须在验收单对应栏次对验收单内容签字确认。

  ⑤验收工作完成后,将订货单、《××酒店入库单》和发票订在一起,及时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

  (2)其他货物的验收工作,直接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其具体验收规定同上。

  三、购进存货的款项支付,按照酒店管理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财务部依据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的各有效凭证进行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财务部稽核人员收到订货单、申购单、验收单和发票后,必须对照核查各单、表、票据之间的货品、数量、质量、单价及金额是否完全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妥了齐全的手续,任何一单、一项、一个数据不符,都要查明原因,妥善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解决、不向下办理付款手续。

  (1)检查请购部门交来的申购单与采购部交来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有无批准签署,核对申购单与订货单的内容;如果订货单与申购单中名称、规格不符,须到请购部门和采购部门查明是否属替代品;核对后把它们订在一起,并按订货单的编号及供货单位名称存放。

  (2)收到仓库交来的验收单和发票后,取出订货单与其核对:

  ①检查验收单上的货品品种、实际验收数量是否涂改,验收、监收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②检查验收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及交货时间是否与订货单的内容一致;

  ③检查发票是否为正式有效票据;

  ④检查发票上的价格与订货单的价格与订货单上的价格是否相符;

  ⑤检查发票上总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短斤缺两、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等级问题是否已作出扣减。

  (3)检查货品是否已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已预付了定金或部分货款的,应计算出本次应付货款的金额。

  (4)签署正式的付款核准意见。

  3、请付款凭证经财务部稽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出纳人员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付款凭证,办理正式的付款手续。

  四、建立“主动征求供应商投诉”制度:由酒店办公室定期或随时收集和征求各供应商对本酒店采购、验收、结算付款等方面的意见,以改善酒店采购的运作,争取外界对酒店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绩效的监督和评价,以有效地揭示、防止酒店相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问题。

  第四条存货的`领用管理

  一、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领料人有权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质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二、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财务规定的领料人或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授权当值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通知人必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通知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第五条存货的库存管理

  一、酒店仓库及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对各库存的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属性和具体物品的保存要求分类或专门存放,严禁将不同属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二、库存实物的进库和发出,必须依据上述规定的程序和凭证进行,严禁无单、无手续的物品进库和发放;办妥物品进库和发放手续后,应及时依据相关凭证,登记实物库存保管账,并定期(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于每天下班前;酒店仓库库管每天对库存异动的物品,每三天对全部的库存物品)进行库存物品的账实核对盘点工作,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对超过保质期和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得对外发放,并及时填制《质量问题物品报告表》(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备查,另二联经财务部签字后一联留存财务部处理、一联返回仓库据此处理质量问题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核实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当所保管的实物库存接近或达到最低库存储备量时,应及时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领用)申请计划。

  三、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在发放各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实物。

  先进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购进的先后顺序和物品保质期的短长顺序,进行物品的发放。即先购进和保质期短的物品先发放,后购进和保质期长的物品后发放。

  四、各部门具体规定:

  1、客房部

  (1)对客房迷你吧的库存,各楼层服务员必须在客房卫生清洁时和客人需退房信息的第一时间(或接到前堂收银处电话通知客人退房结账的当时)及时进行清查盘点,发现住客饮用,及时通知前堂收银处入数;若客人结账后再返回房间拿取行李时,应由其楼层服务员主动开门和锁门,关注迷你吧的开启动向,以防止迷你吧酒水走数。同时,将各楼层迷你吧酒水的实际走数结果与客房部各楼层主管的绩效考核直接挂勾。

  (2)对需清洗的周转性物品(如床单、被套、浴巾等等),在移交给负责清洗的部门时,必须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同时,规定固定的送返时间(并界定超时送返责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的周转),送返时,必须办理实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手续,如有出入,当面界定责任,出具书面证明,送交财务部处理;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返的,应立即催促,必要时,说明原因、报客房部负责人批准后,向酒店仓库增领该部分物品,待清洗部门送返后立即返还。

  (3)客房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客房部各部门实际领用签收的《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2、餐饮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3、厨部:处理同餐饮部。

  4、工程部:处理同餐饮部。

  5、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6、财务部:

  (1)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定期抽查酒店各仓库的实物库存是否与其实际账存数量相符;各项库存实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放实物是否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每月末,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参与各仓库库存的实物盘点工作,一方面,核实库存实物的账实情况;另一方面,核查库存实物的质量(有无质变、过期产品)和各品种库存是否合理;同时,对各部门填制的《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列数据进行核实(依据平时收到的各进、出、领用物品凭证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界定责任,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3)财务部负责人收到各种报告时,应及时依据酒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报酒店总经理处理。

  五、库存管理责任:

  1、对库存实物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验收把关不当造成的,能要求供应商退换的,应尽量要求供应商退换,同时,追究验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不能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验收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2、对库存实物发生短损的,属定额内(其实物定额根据各物品的性质,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进行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月成本(此部分应严禁套用定额数而自用);定额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3、财务部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不到位,对应稽核、监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监控,应发现的问题未予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予上报,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特殊情况,报酒店总经理处理;非常情况,可直接上报酒店管理公司研究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管理公司及酒店各部门。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