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3 17:18:48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中午就餐,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特设立员工食堂并制定本制度。

  1. 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2. 员工食堂每日供应午餐一顿,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

  3. 长期就餐员工自带餐具,餐后自觉清洗所用餐具,并放置有序。

  4. 员工就餐期间应避免高声喧哗、说闹,要讲究公共卫生。

  5. 食堂炊事员将饭做好后,由就餐人员根据自己的饭量自行盛饭菜,吃多少,盛多少,不应造成浪费。

  6. 就餐员工应共同爱护就餐场所内的所有物品,要讲究公共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7. 就餐员工应尊重炊事员的`劳动成果,不得因个人口味的不同而在饮食上挑三捡四,懂得适应大局。

  8. 因员工食堂与员工宿舍在一起,因此员工在就餐时严禁进入员工住宿区。

  9. 员工就餐时,不允许携带并饮用含有酒精类的饮品。

  10. 为了尽量避免饮食浪费,公司行办将每天统计就餐人数,如有临时就餐或不就餐的应提前告知行办。

  11. 为了不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炊事员应根据食材需要,及时告之行办工作人员,本着有节约、有计划的原则采购所用食材。

  12. 为了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饮食习惯,公司开设的员工食堂为清真食堂,因此所有来就餐的员工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食堂。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1、加强食品卫生制度组织建设,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管理小组,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由总务处负责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伙食团长做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3、学校食堂不搞承包,集体经营,并以服务师生为宗旨。

  4、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5、建立健全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并予以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持有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7、学校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

  8、加强食堂清洁卫生,做到每天两打扫,每周一大扫,

  9、保持食堂所有器具表面的清洁卫生,餐饮用具要专柜存放,用前要消毒洗净,每周做消毒工作一至二次。

  10、食品存放要分类,存放场地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混放在一室。

  11、搞好操作间卫生,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2、及时处理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13、加强食堂安全保卫措施,夜间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原料存放间和加工操作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4、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和预案,此类事件一旦发生,立即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报告。同时启动紧急预案,做好事态的防控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 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 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 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

  2、操作间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3、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4、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道德,做到“四勤”。

  5、加工工具、用具用前清洗消毒,用后保持清洁并定位摆放。

  6、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

  7、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餐饮具消毒设施应能满足餐饮具消毒量并能正常运转。

  9、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桶应密闭加盖。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以下卫生制度,即:

  1)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2)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对食物存放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

  3、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4、坚持食物留验,杜绝食物中毒。

  5、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6、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二、规范加工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帽)。

  2、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3、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鼻等。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5、凡患有以下五种传染表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后才能恢复工作,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如流涎症、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1、膳食科设卫生检查小组,各餐厅设卫生员(兼),科长直接领导、布置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2、非饮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和熟食间。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全体炊管人员必须经过二级或一级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请校医室或卫生部门人员每学期为炊事人员上饮食卫生和营养卫生课,并经常对各餐厅进行营养卫生、饮食卫生的指导与监督。

  4、餐厅、工作场所的'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落实到人。

  5、各餐厅(组)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考核内容,对不合规定卫生要求的予以扣分。

  6、餐厅、工作场所必须天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7、库房做到整齐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用的原则。

  8、荤素菜拣净洗清,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根据食品卫生要求,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对腐败变质(含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员拒收,厨师(或炊事员)不加工,服务员不出售。把好食品的各个卫生环节,保证饮用安全。

  (2)、生熟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清毒: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清毒,同时做好消毒后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经蒸烧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件件工作落手清,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指定地点,有防蝇、防鼠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消灭老鼠、苍蝇、蟑螂。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还应做到“四不”(不随地吐痰、扔烟蒂,不在开饭、加工熟食时吸烟、嬉闹,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白工作服上厕所)和“四洗手”(加工生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完卫生后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各类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出窗等都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要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实施奖优罚劣制度。

  二、保持操作间、餐厅干净、整洁、美观、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虫、无尘、及时清扫、每餐后拖洗,每星期擦洗一次门窗、瓷砖墙壁等,操作台刀具及各种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

  三、餐具要定时定期消毒,每餐一次,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各类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物品带入食堂、操作间、粗加工间,餐厅保持卫生清洁。

  四、食堂要有固定的五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风、防日照、防雨设施。

  五、要有餐具洗涤消毒和供顾客洗手用设施。

  六、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全体灶务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留长发、长须、长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内衣,操作时穿带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准穿工作衣上厕所。做到便后洗手,操作间、库房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或打喷嚏。炊事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肺结核、滴虫并胃肠道等各类传染病者要调离食堂。

  七、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元—50元罚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小组,由后勤负责人任组长,做好食堂用餐卫生,环境卫生、设备维修,食堂帐目等工作。

  2、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向学校报告基本情景,每日在食堂验收购进货物,并不定期地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监督。

  3、食堂管理具体要求:

  ①环境必须坚持清洁,食具、日用品摆设合理,要经常清洗、清毒;

  ②不购买腐败变质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蔬菜食品,控制好库存,做到必需食品不脱销,一般食品不积压,做好防霉防腐工作,消灭鼠患;

  ③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炊事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法,学校要经常检查其卫生习惯。禁止工作人员赤膊、赤脚,穿拖鞋及酒后工作,工作时不准开玩笑和嘻闹,防刀伤、烫伤和意外事故发生。

  ④定期对食堂内外的环境进行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孽生。

  ⑤生熟菜不混放,生熟墩头要分开,隔餐菜必须回锅热透才能出售;

  ⑥食堂人员做到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主动,行动迅速,开饭及时,团结互助,勤俭节俭,且要时刻注意防火;

  ⑦正确使用锅炉,按学校规定烧好茶水、饭,做到准时、烧开、熟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注意用电、用煤气安全。

  ⑧菜肴花色品种要不断翻新,力争色、香、味俱全,且搭配合理,价格公道,冬季保证饭热菜香。

  4、建立并实行食堂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轻微食堂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门部和卫生行政部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及教育教学有序进行,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工作重点之重,食堂膳食保障是关系到此次抗击疫情的有序推进,是防疫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员工主观能动性,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在确保防控工作严密进行的同时,确保防疫期间膳食服务保障。

  二、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通过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如何消毒的培训,个人卫生要求的培训、食品加工流程规范的.培训等,分工再明确,责任再落实,

  三、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采购无来源或不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粗加工时,蔬菜、禽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原料要分开清理清洗;切配时,荦蔬菜要分案切配;烹饪时,食物要烧熟煮透,食物中心温度要达到70摄氏度以上;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烹饪好的熟食要及时进配餐间。每种食品原料及成品要分开留样。

  五、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餐饮具消毒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对食品加工的设备设施、操作场所食堂周边境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摸底调查,内容包含户籍所在地、春节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武汉及其他疫区人员、近期身体状况等。工作期间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管理摸排工作,确保到岗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员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场所,并做好洗手更衣等事项,若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除做好常规的个人卫生工作外,要进一步强调戴口罩和勤洗手。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液等,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勤洗手。

  七、实施分散错时就餐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师生均采用分散错时就餐形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及集中洗手,解决洗手龙头不足的困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一、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二、个人卫生制度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每名员工必须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3、工作时间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进卫生间。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5、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健康证(当地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检查)。

  三、餐厅卫生制度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xx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xx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1、食堂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食堂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食品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腐;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食堂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品存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腐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食堂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食堂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一、每种食品原料采购时必须查看、备份该产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二、原料采购时必须仔细确认产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商品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三、采购人员须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采购曝光列入“黑名单”的原料。

  四、建立规范详细的原料索证管理台帐,做到记录清晰易查。

  五、五常管理责任小组须每月对采购的索证资料进行核查,核对索证资料是否与采购物品相符,检查报告是否与采购批次相符。

  入库食品验收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索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琦食品卫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查验酮体有无兽医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限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号和标志;食品添加剂是否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观性状异常。

  如有上述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二、认真做好包括进货名称、数量、索证情况、感官检查等项目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食品储存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各类食品原料入库前须详细登记入册,详细记录原料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仔细检查原料入库前的色、香、味、形等感官形状,定型包装的食品须检查标签是否齐全。

  二、物品摆放须严格按仓库总体布局,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区设置,按使用频率分区、分架、分层、存放,与货架标签内容相符。

  三、各类食品存放与规定区域,不得超过划线,严格按标签名称整齐规范摆放,存取物品以左进、右出为序。领取物品应在30秒内找到。

  四、食品进出仓库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五、保存仓库整体卫生的整洁,每周对仓库的卫生进行彻底打扫。

  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预加工原料按标签指定位置、定量整齐存放。

  二、粗加工人员须对预加工原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三、清洗池按水产、肉类、蔬菜类标识分池清洗,保证水池上、下水道通畅,粗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到水池旁的带盖密闭垃圾桶内。

  四、原料清洗后按容器类别存放、沥水,定置摆放整齐。

  五、清洗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六、责任人员确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室内无虫害。

  七、各类粗加工工用具按规定位置存放,标识清楚。

  八、每天下班前五分钟五常检查,工用具归位,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九、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切配菜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切配人员须对切配原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二、工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按标识功能使用,并存放于标识位置。

  三、切配好原料按水产类、肉类和蔬菜类容器功能存放,摆放整齐

  四、冰箱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按物品标示的位置存放。

  五、切配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如有发热、创伤性损伤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及时休息。

  六、切配操作产生的废弃物须及时清理,存放于带盖封闭垃圾桶。

  七、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八、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烹饪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厨师须对预加工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二、食品确保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容器须与半成品、原料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

  三、厨师不得用炒菜勺子直接品尝菜肴。

  四、烹饪间内抹布须专用并保持清洁。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将各类物品按标识位置存放。

  六、烹饪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存放于密闭垃圾桶内。

  七、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八、每周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地面保持干燥、干净整洁。

  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应浸泡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再加工制作。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份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八、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售餐间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二、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须戴口罩。

  三、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钟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四、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配好的食品从传送窗传出。

  五、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六、工作就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关闭食品输送窗,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食品留样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

  四、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五、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隔顿、隔餐熟食管理制度

  一、蔬菜不宜隔餐、隔顿保存,隔餐、隔顿、隔夜的蔬菜不得再次供应。

  二、荤菜隔餐、隔顿保存时需加盖,放入低于5度的冷藏柜低温保存。

  三、隔餐、隔顿的熟食(荤菜)再次供应时必需回烧,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80度,烧透。方可再次供应。

  四、外购的熟食回锅烧熟后方可供应。

  五、及时做好回烧记录。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并按标签划线位置存放到洁净的保洁柜内。

  二、餐炊具消毒按标准程序进行,消毒到位安全,每天检查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三、餐具清洗消毒应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

  四、保持保洁柜及消毒设施整洁。

  五、抹布及时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六、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将各类物品按标识位置存放。

  七、操作完成后,责任人员应对物品归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八、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九、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冰箱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存放原料、成品和熟食品的冰箱或冰柜以及食品留样冰箱应分开使用,并标明用途及卫生责任人。

  二、冷藏、冷冻库装温度显示装置良好。定期校验,确保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定期清洗、除霜、除臭,结霜厚度不超过1cm,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1℃--20℃,做好除霜记录。

  四、冰箱内不得存放未清洗干净的非包装食品,不超量贮存食品。

  五、肉类、水产类分库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开罐食品或成品、半成品应倒入盛器加盖(或保鲜膜)保存。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六、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需要存放时应贴上标签,注明加工日期和保质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七、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每日对存放食品进行检查。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安全法》中所列疾病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餐饮部经理、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的(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对象包括餐饮部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六、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七、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核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八、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监督机构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九、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机构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十、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