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3 16:42:1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社会公德、作奸犯科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一条: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对自己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积极完成,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合作

  第一条:员工之间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二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四条: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破离间,说一些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话。

  第五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已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间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办公区、公共区吸烟,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二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条: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条:要随时随地的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的安全存放。

  第三条: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司资质等,均属公司机密,员工有保守机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机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七、仪表大方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二条:上班期间不能饮酒。

  第三条:服装要求:男、女必须着黑色正装,例如:

  男士: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女士:白衬衫黑西裤黑色皮鞋

  第四条:不准打口哨

  八、环境要求

  第一条: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

  第二条:保持肃静,不要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聊天或随意制造噪音,接打手机尽量轻声细语,不得影响到其他人员工作。

  第三条:保持自己工作区卫生干净整洁。

  第四条:所使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爱惜财务

  第一:不浪费水、电、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施,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在离开公司。

  第三条:爱护公司财务,不得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务。

  十、BP(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对其进行10—2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二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现金奖励或职位晋升。

  十一、员工的离职管理

  第一条:实习期间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二条: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三条: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四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十二、员工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上交办公室。

  第四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一套科学的、有序的、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了公司主要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基本工作要求以及员工违纪将受何种处罚,表现优秀将受何种奖励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的服务理念是“xxxxxxx”,这一理念必须体现在每一个人的工作之中。

  第五条本规范为具体涉及的事项,参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规范实施的目标。

  (1)建立精炼、高效、统一、符合本公司特点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高效率运行的管理机构。

  (2)建立一支品德高尚、技术优良,工作有序、勤奋敬业、作风正派的`员工队伍,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七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令行禁止。

  第八条热爱公司、热爱工作,以公司为家。

  第九条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衣冠整洁,注重个人形象。

  第十条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言谈举止端庄大方。

  第十一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向公司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互相团结,听从上级指挥,服从公司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十三条出入公司及上班工作时需要佩戴工作证。

  第十四条钻研技术,钻研业务,工作积极,勤奋敬业,按时、按量、保质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对待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不以权谋私;员工相互之间尊重,不拉帮结派,不挑拨是非,不公报私仇。

  第十六条不打人、不骂人、不闹事、不赌博、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第十七条爱护公共设施,不私自挪用公司物品;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不泄露公司机密。

  第三章主要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下班的视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每次扣10。00元。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请假手续需经于行政部申请请假条,由部门直接主管的签字同意之后,方能生效。

  (1)病假:因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者可以凭医院证明请病假,每年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而未经公司批准者予以除名。病假工资参照公司福利制度执行。

  (2)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者可请事假,事假不带薪,假期不超过10天。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带薪婚假3天。

  (4)丧假:直系亲属或者旁系亲属丧亡者,可请丧假,时间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除外。

  (5)公伤假:因公受伤可以申请公伤假,假期以实际天数而定。公司根据工伤事故的处理条例付给医药费,工资照发并给予适当补助。

  (6)请假期限: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8)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二十二条公司内严禁大声吵闹,工作区域严禁吸烟、乱丢烟头。上班时或进出办公室禁止吃零食。严谨在公司内及公司门口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第二十三条办公区不允许停放私用车辆,自行车或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停车位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第二十四条听从公司安排,服从公司调动;上级不允许歧视员工且应分工合理,不允许敲诈勒索、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注意办公用品以及各类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破坏和浪费现象。

  第二十六条严禁盗窃私人及公司财物。

  第二十七条禁止鼓动或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唆使他人罢工、怠工、擅自离岗或者集体离职。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采购中收取回扣,或者在销售过程中进行贿赂;禁止利用公司资源私下做生意。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公司出现非常事故时散布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打卡考勤,上下班必须由本人打卡,禁止委托或代人打卡或者伪造出勤记录,一经查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并且每人处罚100元,上下班忘记打卡者视为迟到或者早退。

  第三十一条员工对主管有意见可向主管提出或者向上级反映,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因此不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或者中止工作。

  第三十二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办公区域;禁止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各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修养,不得辱骂员工,应该与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员工工作情绪,使下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三十四条员工招收、辞退、调职、离职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理。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三十五条奖励规定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酌情给予荣誉表彰或者物质奖励,并纳入年度考评。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团结同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着。

  (3)热爱公司,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任劳任怨,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全勤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物质奖励,并纳入年度考评。

  (1)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或者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的建议,并给公司带来较大效益者。

  (2)提高研发技术水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者。

  (3)工作勤奋,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有显著成就,或者拓展业务,增加销售额有突出业绩者。

  (4)敢于坚持原则,检举揭发公司内的不良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5)维护安全,奋不顾身处理突发性危险事件者。

  (6)对公司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三十六条处罚规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无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不听劝告,态度不端正者。

  (3)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4)工作失误1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5)出言不逊,行为不检点,对客户不礼貌者。

  (6)不佩戴工作证,不注重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者。

  (7)在禁烟区吸烟、酗酒或酒后上岗者。

  (8)不按工作程序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着。

  (9)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10)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工作质量低劣者。

  (11)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纸屑、果皮、烟头且不听劝告者。

  (12)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13)在办公区域嬉笑吵闹及散布对生产不利言论者。

  (14)有上述类似的行为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连续两次被警告,或者两个月内3次被警告而无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挑三拣四,推卸责任,无故终止或分派工作未按时完成,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3)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工具及仪器设备损坏者。

  (4)上班前饮酒过度,严重影响工作,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者。

  (5)上班时间娱乐、赌博,影响较坏者。

  (6)工作懒散,上班时间睡觉或者消极怠工者。

  (7)对下属违纪及不良行为不予制止,不纠正处理,纵容放任者。

  (8)因工作粗心,失误造成工作质量下降者。

  (9)有上述行为类似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处分。

  (1)带动5人以上擅自离岗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在公司区域内酗酒、滋事,造成恶性影响者。

  (3)屡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公司调动,给公司运营及日常管理造成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

  (5)连续记过两次以上或者连续警告4次以上者。

  (6)带头煽动罢工、严重怠工、严重影响研发进度者。

  (7)在公司区域内打架、赌博、滋事,造成恶性事故者。

  (8)大肆散播谣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9)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

  (10)偷盗私人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者挪用公司钱物者。

  (12)严重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及声誉者。

  (13)玩忽职守,造成研发技术产品存在较大问题者。

  (14)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报销费用开支,经查实属实者。

  (1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管理条例者。

  (16)有上述类似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之规定与公司以前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规范之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对员工外出的管理,及时与外出人员进行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员工外出是指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

  二、员工外出办事须提前在公司办公系统上填写《外出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由主管副总批准。

  三、申请人填写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和事由等,送件后,将自动通知前台,并记录在办公系统中,以便备查。

  四、如在《外出申请单》中“是否考勤”栏明确选择“是”,此单方会流转至考勤员处做登记。

  五、员工外出回公司后,第一时间登录办公系统,自己做返回登记。

  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6

  员工宿舍是我们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公司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休息环境,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所有同事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结构

  以分店店长为总负责人,下设宿舍管理人员1-2名,各小宿舍设置寝室长一人。

  二、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舍长责任制,舍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同事负责。

  3、 值日工作范围:打扫卫生(包括卫生间、客厅)物品摆放,督促其他同事床上被褥 物品摆放整齐;离开宿舍检查门、窗、灯是否关掉,并有权监督其他同事讲究个人卫生。

  三、个人卫生规范

  1、冬天2天洗一次澡,夏天每天洗澡。

  2、内衣勤换。

  3、袜子每天换。

  4、胡须天天刮。

  5、换下的衣物6小时内须洗干净,并晾挂。(深夜班除外)

  6、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漱口。

  四、宿舍文明规范

  1、进门请换拖鞋,保持宿舍卫生和公共财物的完好。

  2、进门后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宿舍安静,不能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3、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不准私自带陌生人留宿寝室,搞好邻里关系,服从寝室长安排。

  5、同事间要团结互助、互敬互爱,形成温馨友爱的范围。

  6、寝室内不准酗酒。

  7、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张贴不健康字画。

  8、不准赌博。

  9、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粗话、打架斗殴。

  10、准时关宿舍电器(如饮水机、电视、电灯、空调)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11、希望各位同事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海氏员工。

  五、洗手间的管理规范

  1、洗脸的毛巾用完后,必须折叠存放。

  2、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

  3、用完厕所后必须冲洗干净,出门关灯。

  4、未经别人同意,不得用别人的毛巾等洗漱用品。

  5、洗手间下水道严禁倒茶叶等杂物,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六、娱乐室规范制度

  1、爱护公共财产。

  2、人多看电视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3、电视音量应控制好,不能影响邻居或他人休息。

  4、晚上12:00应准时关电视休息。

  七、床位规范管理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一)。

  2、未宿舍管理员同意不能私自调换床位。

  3、床头周围不能悬挂衣物等物品。

  4、每天起床后应把床单理平整,被子叠成方块,放于规定的.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5、被子等床上物品应无异味。

  八、公共存鞋区规范制度

  1、早上一般8:00-8:30起床。

  2、早上起床不能放音响设备。

  3、中午休息时不能放音响设备。

  4、晚上12:00后不能再打电话。

  5、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宿舍的必须请假。

  九、室内卫生管理规范

  1、任何员工进入宿舍都应先换拖鞋。

  2、宿舍内未经同意不准乱贴乱画。

  3、果皮等各种杂物,应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4、洗衣服时不得将水滴在室内。

  十、宿舍安全管理规范

  1、寝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取暖器材(如:电暖器、电炉、电热毯)。

  2、寝室内严禁生火做饭。

  3、寝室内的电热水器必须断电后使用,热水器每晚必须关掉气阀,排气管必须保持通畅并接到室外。

  4、各床位上铺必须设置栏杆,确保人员不会掉下来。

  5、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6、各宿舍男女员工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如有事情应找各宿舍负责人说明情况,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寝室内的窗户必须按照防护栏。

  8、员工未经允许,严禁上楼顶休息。

  9、每套寝室至少放置灭火器一个。

  10、严禁在宿舍内外私接电话、插座。

  1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类取暖设备。

  十一、寝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总分:100分)

  备注:

  1 床铺 20 被子折叠四方平整并统一放在床的一端,床单平整整洁,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2 书架 衣柜 10 衣物、书本等日常用品摆放有序,衣、鞋、袜勤洗,无异味。

  3 室内 整体 10 室内布置美观大方,无乱贴乱画,不乱挂衣物,保持客气清新无异味。

  4 地面 10 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5 桌子 10 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 门窗 10 门体窗柜清洁无污迹,玻璃透明,保持通风。

  7 床底 10 床底整洁,不堆放杂物。

  8 墙面 10 没有乱涂乱画,无污迹,保持墙面美观。

  9 卫生间

  10 地面、墙面、脸池、便池干净,无污迹、无污垢、无异味。

  十二、评比时间及方式

  1、店内评比(每月两次)。

  2、片区、店与店评比(每月一次)。

  3、个人评比(每月两次)。

  十三、评比结果的处理

  1、 被评为(店内)先进寝室的,发给先进奖状、奖金等。

  2、 被评为落后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公共行为规范:

  一、下班回宿舍途中衣着整齐,过马路不能闯红灯。

  二、进入小区楼道是不能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小区环境)

  三、进入住宅区时要轻手轻脚,不能大声喧哗,做到尊老爱幼,礼貌待人。

  四、乘坐电梯时,一般情况下只能乘坐货用电梯,人多时必须排队等候,有老人时要先让老人。迅速乘坐电梯的规定(不能超载),在电梯内不能吸烟。

  五、在走廊中不能追逐打闹、唱歌,要放轻脚步,放低声音,保持过道的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过失:

  轻度过失(店经理根据情况,写检讨或给予1-10元罚款)。

  1、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说脏话。

  2、进门不换拖鞋,物品不按规定摆放。

  3、不叠被子,床上物品不干净有异味,换下的脏衣服不按规定及时清洗。

  4、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乱贴乱画,不及时关灯、关水,不冲厕所。

  5、不按时关灯,关电视,不按时休息。

  重度过失(店经理根据情况,写检讨并给予5-20元罚款)

  1、不请假不按时回宿舍。

  2、在宿舍喝酒、抽烟。

  3、未经店经理批准擅自在外留宿。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拿辨认的洗漱用品。

  严重过失(店经理根据情况,写检讨并给予20-50元罚款或辞退) 在寝室打架、赌博、偷拿他人财物等行为。 宿舍卫生大扫除规定

  各分店、各宿舍、各小寝室每月应在15日、30日安排人员进行大扫除(如遇星期日或节假日顺延即可),各店经理根据情况安排。 宿舍实际评比标准:

  1、 员工是否按时关灯休息。(10分)

  2、 是否有员工休息时打手机。(15分)

  3、 床边放脏鞋、袜子等。(15分)

  4、 员工回宿舍时是否乱扔垃圾,追逐打闹等影响邻居休息。(15分)

  5、 乘坐电梯时是否尊老爱幼、礼貌待人。(15分)

  6、 看电视、上网时周边卫生是否干净,有无争吵现象。(15分)

  7、 洗澡用水、电时,是否注意节约。(15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第十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

  表2、出差报告单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9

  一、销售员岗位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记录本做记录,以便在会议上提出让每个销售人员分享。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每周认真填写周报表,每周一前上交周报表,每月的最后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在业余的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定期的去周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总结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讨论。

  10、销售员的日报表要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如出现该种情况由主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XXXX”。要让客户听清楚,然后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本项目并充分了解客户的意图可能的情况下要将客户约访来到现场。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本销售体利益,尽可能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牟取个人利益,如有此种情况发生公司将有权解聘该销售人员并扣发其剩余佣金与工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0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员工投诉管理旨在回应员工在工作中所产生的抱怨和意见。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动管理方面,包括招聘、解雇、培训、提升、降职、及工资调整,奕适用于所有涉及工作的安排和活动,无论是在工作场所以内或以外,此外还包括公差旅行和因公社交活动。

  第二条非正式的投诉程序

  第一款员工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来反映问题或表达不满即通过口头的方式向班组长和单位主管负责人等基层管理干部提出,管理干部有义务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帮助投诉人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第二款当投诉人员的要求超出了基层干部许可权限时,干部应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呈报,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至。

  第三条正式投诉程序

  第一款干员可将投诉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总经理信箱,投诉应在事件发生后一个星期之内进行。

  第二款行政部负责主管应在一周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干员投诉给予书面答复,并将投诉意见转交相应责任部门主管负责处理。

  第三款如果投诉干员对有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意,不能接受的可在一周之内向总经理投诉。

  第四款总经理应在半个月之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干员的申诉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措施解决提出的问题。

  第四条公司鼓励干员通过非正式和正式渠道来直接反映问题或表达不满,但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利不受威协,公司同样也接受匿名投诉,并承诺采取同样认真负责的态度,去解决匿名投诉中所反映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绝不容许出现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现象,类似情况一经出现,有关人员将承担行政记大过至开除以及法律的后果。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3

  1、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2、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3、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管理规定二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5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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