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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9 08:39:30 制度 我要投稿

临时工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时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用火、用电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临时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

  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

  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

  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

  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

  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

  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

  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

  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

  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

  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

  不准传播反动、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

  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必须进垃圾池),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内部和周边空坪卫生、整洁。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各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器材,并自行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根据生产品质部和车间的检查情况,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火险隐患整改。

  如未按时整改,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罚款100至500元。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

  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

  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工因生活需要必须另接电源的,必须得到承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登记在册);

  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烧饭炒菜;

  不准用用电灯烘烤衣物。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终止承包人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等处堆放障碍物。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1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1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10、遇有火灾险情,临时用工承包人必须迅速组织扑救、报警(119)。

  11、住宿人员要经常对用电电器,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临时用工承包人报告;

  临时用工承包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8小时内向生产品质部报告。

  属于人为损坏的,由临时用工承包人及时修复;

  属于自然老化的,由生产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及时更新、维修。

  12、住宿人员要每天离开房间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门。

  13、临时用工人员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观察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4、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生产品质部、保卫部、责任车间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等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由生产品质部负责解释。

临时工管理制度2

  临时工是学校某些岗位的特殊性用工人员,管理好临时用工人员,也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对临时工的管理需做到:

  1、新招临时工要留下他(她)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2、上岗前要以书面的形式让他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3、对在上岗后所出现的问题,要即时与他沟通、提出工作中不足并充分发挥他积极性。

  4、对工作马虎、责任性不强,经多次提出不改正的临时工或应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教学影响的`人员一律进行解聘,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临时工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临时工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临时工管理制度5

  1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作业队和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2各工区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1.3各工区不得将工程交给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作业队施工。

  2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监管

  2.1作业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工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服从工区管理、监督。

  2.2作业队的'主要负责人是该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作业队的安全生产负责。作业队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机构设置及人员名单应报工区安全质量部备案。

  2.3作业队必须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2 .4作业队必须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被考核人员名单和成绩必须报工区安全质量部备案。

  2.4工区应监督作业队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吸纳作业队参加安全活动,及时向作业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2.5对属于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工区工程技术部应审查作业队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2.6与作业队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2.7作业队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区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2.8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作业队,应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立即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场,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2.9严禁作业队将所承建的工程再行转包。

  3其它

  3.1作业队资质审查内容:

  3.1.1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3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3.1.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有资格证书;

  3.1.5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情况;

  3.1.6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3.1.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3.1.8其它。

  3.2各工区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3.2.2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

  3.2.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临时工管理制度6

  1施工单位对自己管辖的包工队,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必须将包工队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

  2施工单位招用包工队,由本单位的安监科严格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新“规定”中102条内容(见表三)标准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未经审查不得录用。对于连续使用的包工队,每年初进行审查一次。对个别的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频发,不得连续使用。

  3对本单位录用的包工队、临时工,施工单位安监科应配合劳动部门,对招用的人员进行自测,严禁招用老、弱、病、残人员及童工。要配合本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对包工队、临时工进行体格检查,然后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考试,合格者发证上岗。对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4施工单位在与包工队签定承包合同时,须将承包合同总价的5%(或予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保证金。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全部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发生重伤一人次,扣发50%保证金。发生轻伤和严重隐患及习惯性违章,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5包工队、临时工人员招用手续全部合格,应发给带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上班必须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6包工队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科汇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包工队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发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单位安监科、技术部门审查合格签字后,方可施工。对一些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的工程、安监部门要在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

  8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要组织包工队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及安全例会。安监科有责任向包工队传达并组织其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或通报。

  9包工队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及时发给本队人员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0发包单位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包工队或个人,可参照本单位奖励制度进行奖励,以便鼓励带动较差的包工队。

  11严格按照“包工队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逐条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实施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按照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临时工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公司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用火、用电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临时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不准传播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必须进垃圾池),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内部和周边空坪卫生、整洁。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器材,并自行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据生产品质部和车间的检查情况,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火险隐患整改。如未按时整改,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罚款100至500元。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工因生活需要必须另接电源的,必须得到承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登记在册);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烧饭炒菜;不准用用电灯烘烤衣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终止承包人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等处堆放障碍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1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1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10、遇有火灾险情,临时用工承包人必须迅速组织扑救、报警(119)。

  11、住宿人员要经常对用电电器,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临时用工承包人报告;临时用工承包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8小时内向生产品质部报告。属于人为损坏的,由临时用工承包人及时修复;属于自然老化的,由生产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及时更新、维修。

  12、住宿人员要每天离开房间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门。

  13、临时用工人员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观察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4、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生产品质部、保卫部、责任车间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等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由生产品质部负责解释。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

临时工管理制度8

  许多企业根据生产任务的临时需要等,常常雇佣一些临时工来完成一些诸如物资的搬运、建筑施工、设备的起重作业、清理等工作。但是,因对临时工管理、监督不力所造成的种种不安全现象,又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薄弱点,使得企业安全工作隐患重重。那么,对于临时工安全管理,我们要做些什么

  一、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绝大多数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劳力、轻技术的思想。这就需要各个用工单位把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等置于应有的高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对临时工进行厂级和作业现场(即车间级)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我们的做法是临时工必须首先经厂技安部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厂级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相关安全知识、事故案例等。然后由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出入证”给厂级考核合格的临时工,持证进入厂区。进入厂区后,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临时工进行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实施作业。车间级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二、同法人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由于临时工具有流动性大、组织松散等特点,企业应规避直接骋用临时工,寻求与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单位(以下称外来单位)合作,签定安全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1、外单位作业人员对其自己作业的安全行为负完全责任,包括对我厂造成的各种危害、伤害及其他损失,

  2、责任单位因自身原因而给外单位作业人员造成的损失承担其相应责任,

  3、企业责任单位对所辖外来人员的作业及其过程应有专人监控,作业现场所在岗位应派专人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监护人员对外单位作业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告戒,促使其立即改正。如不听从劝阻,有权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技安部门。企业技安部门按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单位采取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提出索赔诉求。

  三、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限制进行作业

  如前所述临时工具有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组织观念不强等特点,因此对临时工的作业项目应作出严格的限制。让临时工做的项目不能超出劳务单位经营范围以及与企业签字的合同范围。对危险性、技术含量高、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限制其进行作业,如下釜作业、危险化学的包装作业,就不能让临时工进行。

  四、强化现场管理,覆行协管责任

  对临时工的.管理不能临时。应对临时工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落实相关责任,实现用工临时、管理长远、可控在控的管理模式。同时,特别要加强现场协管。

  1、企业针对临时工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了特殊作业协管制度,由企业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办理特殊作业(高处、动土、断路、吊装)协管作业证,明确双方的安全协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管。

  2、在现场施工中,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应经常深入外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周至少作一书面检查记录,对违反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以及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及时予以制止,并提出纠正、整改或停工要求,从而促进外单位的管理水平的提高,防范事故发生。

  3、项目单位应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技术和生产装置危险因素交底。进入作业区域前,作业现场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向外来单位告之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制定的作业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等措施,让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同时指定专门监护人进行现场协管,通过这些削减风险措施,做到事前预判危险,规避风险,达到防止事故的发生。

  4、做好界区相关联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单位有可能是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做好界区相关联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特别重要。应在界区边沿设置警戒线和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区域,外来单位人员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生产出现常情况,有可能影响到施工区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

  5、同一作业项目涉及多单位、多人员参与的,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的任何操作,都有可能发生影响化工装置物料、水、电、动力等正常运行或其他工艺设备、设施,以及人员伤害、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在该作业中,各方均指定专职的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区域内的作业,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提高对作业安全管理力度。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求将作业先停下来,分析异常情况的性质,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促进危险作业的有效实施。

  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但通过规范各项工作,就可达到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目的。

临时工管理制度9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生产,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编制依据: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与健康与环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发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列入本工程正式管理范围,严禁以“包”代管 ,以“罚”代管

  2、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招用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纳入重要议程。

  3、临时工及包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招用临时工,必须通过组织办理手续,并签订施工(生产)安全包保合同。

  5、本工程招用的包工队,项目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批准后,将资质审查的有关资料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

  6、公司、项目部对招聘的包工队的安全资质必须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审查时,必须由分包单位如实填写“包工队安全资质审查表”一式五分,备齐审查的.有效证件和资料,经项目部审查验证签字后,分别报公司安监、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各一份。

  8、施工单位招聘的包工队严禁再转包。

  9、用工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10、必须严格控制包工队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不得由包工队单独承建。

  11、在安全施工(生产)管理上,对临时工、包工队实行“安全管理四相同”。即:

  (1)组织上相同,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要求其层层有人抓安全工作、层层体现第一安全员负责制,超过30人要设立专职安全,不足者兼职安全员。

  (2)管理上相同。一切施工(生产)及其它活动、如: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作业各种安全活动会、安全检查、安全评比的实施等。

  (3)安全教育上相同。入厂的安全教育、考试、发证、参加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文件学习,各种安全座谈、竞赛、演讲等。

  (4)奖惩上相同。按规定对违章及肇事者与员同样处罚,对保证安全施工(生产)、消除事故立功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2、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应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中的“事故调查处理”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13、对安全工作突出贡献的包工队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防止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予以重奖。

临时工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临时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安全,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临时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产运行工作以外的临时作业。

  3、本制度适用于临时作业人员及公司职工的临时性工作。

  二、细则

  1、临时性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得乱拉电线,在电线连接处应做好保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不得乱堆放,材料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4、临时性仁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临时性工作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足够的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

  6、临时性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理工作方可离开。

  7、临时作业人员是指本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本公司临时作业人员应具备以卜二个基本条件:

  a、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b、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c、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岗位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8、临时作业人员聘用的程序

  a、应聘人(包括被推荐人)填写临时作业人员审批表,综合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b、临时作业人员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报综合部,综合部负贵考察,考察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即被录用。

  9、临时作业人员的管理

  a、临时作业人员的工资标准分为固定工资和其它工资,由综合部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试用期工资为固定工资)。

  b、临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用人部门要加强对临时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临时作业人员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绝临时作业人员无谓加班,如特殊情况临时加班,应采取自愿免酬原则。

  d、临时作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其他应予辞退的情况。

  e、辞退临时作业人员,用人部门须及时报请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

临时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间临时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凯立化工有限公司催化剂车间全体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车间、车间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四条车间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日工作时间: 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按时参加车间组织的生产及卫生设备安全等工作。

  2. 工作时间,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 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

  4. 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 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五条车间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 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 玩手机,看小说,打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 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 不按规定穿戴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上岗时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保障的,如口罩、手套、工作服等。

  6. 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现场、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临时工管理员应加强车间水、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每次工作完关好水、电,下班前做好检查,因主观或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每发生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执行,造成重大事故交公司处理。)

  8. 生产车间、工作现场以及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9.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0.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车间生产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不可利用公司材料、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气、试剂、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无视公司环保规定。

  第三章违纪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以上所提及的违纪行为车间予以通报批评,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第七条: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 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 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 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 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 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 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对本车间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时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用人处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招聘的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2、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3、本办法中的工资管理条例适用于学校临时性,短期的用工。

  4、学校食堂临时工由总务处根据本办法单独管理。

  二、使用临时工原则

  1、工作需要,自愿上岗。

  2、从严控制,审批后使用。

  3、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约使用。

  三、临时工应聘的条件和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应聘时,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明》、《下岗证》,健康证,相应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四、临时工招聘程序

  1、用人处室提出申请,根据本部门定编、空岗和工作需要,在学校不能解决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临时工申请(说明用工理由,岗位任务,学历与专业要求,其他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内容)报行政副校长。

  2、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五、临时工劳动合同

  1、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2、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部门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4)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无故旷工或缺勤累计超过10天/年。

  (5)严重失职,对用人处室造成损害的。

  (6)用人处室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临时工的管理、工资

  1、临时工招聘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工签合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由总务处负责。

  2、长期临时工(指两个月以上用工)由对口处室管理,安排工作,明确职责。临时性工作要调用临时工的,由用人处室向总务处申请,由后勤一名专职领导统一调配、记工,并向办公室工资计算员核算工资。执行“申请--审批--安排工作--核算工资”流程。

  3、临时工以定额工资为准,月工资以实际工作月核算(不足半月的以半月计,寒暑假未安排工作的临时工,不计月工资)。

  4、临时工所有工资归口总务处管理(含月工资,监考,阅卷,临时性调工等所有收入)。各处室以月为单位,单独列表,将临时工工资报总务处核对,再报办公室审批。

  5、临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由办公室,总务处研究决定。

临时工管理制度13

  1、住宿员工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自行调换。

  2、严禁男女员工之间乱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客住宿,确需留客,需经宿舍管理人员的批准方可留宿,严禁留宿异性,违者辞退。

  3、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酗酒、打球;严禁摔打酒瓶等玻璃器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违者没收;不准在宿舍内乱停乱放自行车。

  4、保持宿舍卫生,禁止在走廊、楼梯、洗刷间等公共场所扔果皮等杂物,燃烧废纸;禁止向窗外、走廊、楼下抛洒污水、污物;严禁随地吐痰。

  5、各餐厅安排住宿员工坚持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宿舍内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扫,整理房间并将垃圾送到指定位置;每天要整理内务,并把自己所用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厕所整洁、卫生、下水道通顺。

  6、加强宿舍公共物品的管理,按需配置的一切物品定位、定责,由各餐厅加强本餐厅员工的使用及管理,餐饮中心和餐厅签订使用手续,如出现丢失和人为的损坏,按价赔偿。室内物资实行登记制,便于清点交换。

  7、 爱护宿舍内的公共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外张贴、涂抹、刻画,不准向墙上钉钉子。

  8、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9、 不准乱接电线、私自安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快等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对因违反规定而引起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员工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相互督促,共同创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11、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

临时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临时工管理制度15

  一、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时,除按时办理有关手续外,须经保卫处审查备案。

  二、审查同意后,须填写外来人口登记表及花名册一式两份,并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凭花名册发放临时出入证。

  三、凡来校施工的包工队必须把所有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具造册报保卫处备案,完工离校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觉接受保卫处检查。

  四、包工队要确定一名治保员,负责本队的治保工作。

  五、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六、凡包工队不按安全规程操作,使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无法保障及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保卫处有权通知立即停工。

  七、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并没收违规使用的电器,造成事故的,按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八、未经许可,严禁在校内随处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严禁在校内焚烧垃圾及其它杂物,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严禁在教学、办公、休息区域嬉耍、打闹及其它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

  十、建筑施工及车辆噪音应尽量避开学生上课及师生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的须呈请院领导批准。

  十一、施工车辆必须凭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入校,不得随意乱停,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严禁在校内练车及其他违反学校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者处罚50——100元。

  十二、使用单位和分包工程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保卫处搞好治安。对于积极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包庇、容留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依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三、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所用各类人员的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对违反校纪校规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