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

时间:2022-12-20 08:28:28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1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隔离管理指挥组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第一版)》精神,实现提级管理,确保镇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统分结合、职责明确、指挥顺畅、高效运转,现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卫生院牵头负责);

  2、统筹协调“三人小组”总体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工作的管理(镇“三人小组”牵头负责);

  3、对各村(社区)开展备案的居家隔离人员条件进行复核和抽查,发现将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居家隔离的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卫生院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组建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短板并督促落实整改(综治办牵头负责、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5、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村(社区)隔离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隔离管理领导小组,依托基层“三人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1、排查落实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做好管控工作,对隔离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作出集中或居家隔离初步分类,报镇隔离管理指挥组,并使用“一码通”扫码确认。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测管理、管控工作,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现象。

  3、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加强对管控工作人员、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

  4、及时汇总排查、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上报。

  5、承担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把隔离管理工作往深处推、往实里抓。同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村(社区)“三人小组”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的人员分工和职责。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居家隔离人员适用范围(即“五类特殊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严重基础性疾病、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和居家隔离点条件审核关(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并能进行村(社区)精准管控),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并及时上报县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镇“三人小组”要第一时间把涉疫人员信息准确传达到村(社区),及时收集隔离条件评估情况,要实现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的无缝对接,确保“送出去”“接得住”。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政策宣传,完善管理档案和清单,实行台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做好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和处理。要落实对村(社区)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人员、物资、经费和技术的保障,关心爱护基层防疫工作人员。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2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异常,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4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督导组检查反馈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返平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的闭环管理

  (一)宣传倡导涉疫地区返平人员返平前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了解管控政策。

  如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返平后第一时间单独居家隔离。

  (二)如居家隔离人员在落实管控措施前,已与家人共同生活,该户全部人员需一并居家隔离。

  (三)乡镇(街道)在接到第一落点推送的涉疫地区返平人员信息时,要通知居住地村(社区)干部“点对点”“人盯人”闭环接回,直接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五包一”责任的落实

  (一)乡镇(街道)责任人:一般由包村(社区)干部负责,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村(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村(社区负责人):一般由包网格干部负责,主要职责:对被隔离人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一人一屋”居家隔离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辖区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配合开展人员赋码、解码工作。

  (三)卫健责任人:一般由乡村(社区)医务工作者负责。

  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四)公安责任人:一般由属地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志愿者:一般由居家隔离人员之外的亲属、邻居或网格员负责。

  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

  三、严格居家隔离的标准

  (一)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一人一屋”,原则上做到单人单间单独隔离。

  (二)因特殊情况必须共同居住的人,家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三)除外出就医、生育等特殊情况以外,要做到“足不出户”。就医、生育等外出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四)核酸检测原则上由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多措并举落实管控措施

  (一)乡镇(街道)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再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一律集中隔离。

  (二)实行居家隔离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居家隔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好隔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居家隔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乡镇(街道)要建立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台账,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五)乡镇(街道)每日17:00上报居家隔离人员和核酸检测情况。

  五、加强居家隔离的督导检查

  (一)县疫情防控办每日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督导抽查,了解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隔离期间人员核酸检测、联系沟通等工作,加强抽查、监督及管控力度。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等现象发生。

  (三)乡镇派出所、卫生院会要会同村(社区)要明确管控责任,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坚决杜绝居家隔离人员超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生。

  对擅自离开的,依法依规处置。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5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社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方案(通用6篇)6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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