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1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滁州大道与海宁路东北侧“公共停车场”招租租金 评估项目(二次)
2、项目单位: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预算:1万元
4、服务期限:30日
5、质量要求:根据评估项目的内容,出具评估报告,提供电子档评估报告
6、采购需求:
7、验收标准:根据评估项目的内容,出具评估报告,提供电子档评估报告。
二、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价格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产评估师,价格鉴证师
四、现场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采购会议,供应商在询比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密封袋中均视为携带)或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指下列①、②、④项资料,①-④项资料必须封入密封袋中),以供审查,否则,该供应商文件将被否决。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另身份证原件需携带至现场审查;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报价材料(加盖公章);
④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当将上述①-④项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采购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小组成员(三人以上单数,可另配监督人员)
六、评定方式
采购小组成员对递交文件进行计算和审查,按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xx年11月3日10时00分
2、采购地点:管委会二楼招标办
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2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城市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2、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5、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6、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
7、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
8、装修情况:无。
9、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13509337747,请有意竞价人竞价前须与转让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价标的所有情况。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转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转让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受让方确定后须立即自行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一切费用自理,在规定的区域、时段进行车辆收费看管,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xx]117号)。若出现丢失、损坏,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5、如遇鼓楼区单位举办活动或防台、防汛等需受让方无条件配合提供临时免费车位供使用。
6、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7、转让方按现状移交停车场,移交后在停车场维护、改造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含地面划线、道闸照明系统改造增设、防台防汛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华侨小学停车场、井大小学停车场、达明小学停车场、温泉小学停车场、屏山小学停车场、新开智学校停车场、科艺宫停车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等8个停车场对外开放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次日早上7:00;周末全天候对外开放,其余时段单位自用不对外开放。剩余39个停车场为全天候对外开放。
9、财富酒店停车场、温泉公园南侧绿地式停车场、则徐小学综合楼的地下停车场、左海公园北大门停车场、南岛渔村停车场等5个停车场为带租赁转让经营权(详见附件2),剩余租期约1-5年不等,受让方需继续执行现有租赁,转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将同期租赁收益全额转交给受让方。
10、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享有47个停车场的全部经营权(上述部分停车场有约定不对外开放时段除外),可自主选择自营、转租或合营等经营方式。
11、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如因受让方擅自停业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12、转让方实际提供的车位数与竞价约定的车位数(5710个),如上下浮动不超过1%,则视同转让方提供车位数与实际一致,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转让方提供的车位数少于竞价约定车位数超过1%,则转让方需提供以下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执行: 1、提供相似地段同等价值车位用于置换减少车位;2、按车位数减少的时点,按竞价中标价测算减少车位剩余年限总价值,按现值折算后返还给受让方。当转让方已提供上述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视为已按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受让方如拒不选择,视同违约。
13、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项目资产所有权、项目收费权、经营权抵押、质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场地,三年内不允许再参与转让方任何形式的资产经营权招标(含招租)。
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
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3)竞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 竞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
(5)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
(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国有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xx年9月27日17时。
5、看样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xx年9月28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00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所有。
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3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淮上区停车场经营权招租
2、招 标 人:蚌埠市淮上区城市管理局
3、出租期限:两年
二、项目概况
淮上区义乌商贸城对面,淮上大道南侧、昌明街西侧,占地面积约15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要求: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停车场业务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拍卖采取竞价法。标底价为每年12000元整,两年共24000元整。投标人采取竞价的方式,最高报价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
五、评标程序
1、由淮上区城市管理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审阅相关资质;
2、现场递交报价单,报价单需盖章密封装订;
3、现场公布各投标单位报价单,宣布中标结果。
六、支付方式
开标后三日内中标单位把中标金额打入指定账户。否则中标资格取消。
七、投标人须知
(甲方:蚌埠市淮上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标单位)
1、乙方在该地块必须合法经营,在获取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后方可运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无条件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府征迁和项目建设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搬迁;
3、乙方在合同期间负责该地块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4、场地建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计方案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
八、报名及开标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20xx年5月9日——20xx年5月12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淮上区城市管理局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4
为给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提升社区整体服务形象,确保停车场的正常使用及车辆安全。经20xx年3月1日两委会讨论同意,将光明社区36栋—37栋之间机动车停车场租赁外包,具体方案:
一、承包地点:
“光明苑”机动车停车场——36栋和37栋之间,承包面积1600㎡
二、承包要求:
1、按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用于停放机动车车辆,不能经营其他项目,更不能搭建其他建筑物。
2、管理好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
3、做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按时交纳垃圾清运费。
4、管理好车辆的进出通行。
5、车辆被盗及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不得更改停车场的使用性质,不得转让他人。
7、对停车场的安全、治安、消防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承包期限一年。
20xx年4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租赁价格及方式:
1、通过社区采购小组和监委会成员询价,参照往年租赁价格,社区两委会讨论通过,租赁底价为:元/年,由社区发租赁公告,采取比选方式,高价中选,乙方先交费后使用,如在规定的时间未交清承包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管理权。
2、乙方在租赁承包期间,必须服从社区相关管理。
五、承包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xx元。承包期满后,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不能乱收费,如有举报,经社区核实乙方有乱收费现象,则处罚如下:第一次,处罚20xx元;第二次,处罚4000元;第三次,社区与乙方终止合同。
停车场招租方案范文(精选5篇)5
为缓解小区停车场车位紧缺的情况,经小区业委会商议决定,将小区业主共有的露天停车场(36栋侧18个,游泳池40个,合计58个)车位开放出租,并统一委托现有物业服务实行收费管理(所收费用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现将露天停车场出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租对象:
悦景康城业主
二、开始时间:
20xx年3月2日
三、收费标准:
150元/月(季度起租)
四、附件:
《关于悦景康城露天停车场车位管理委托书》
五、特别注意事项:
1、露天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车位的原则,凡已租车辆需绑定对应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停放。
2、因现场车位有限,按先到先租用方式,如需办理的业主可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悦景康城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处办理车位租用。
3、凡租用露天停车位的,必须停放到露天停车场的车位上,一经查实发现有违规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场内侵占他人车位的,物业服务将对车辆进行禁停处理,并终止租用期,所交租金一律不予退还。
4、温馨提示:请各车主自觉做好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
特此通知,感谢各位业主对物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物业24小时服务电话咨询: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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