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通用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通用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地址:联系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地址: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XXX以下简称出租房XXX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XXX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XXX。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XXX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XXX。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
签订责任书地点: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学习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安全。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县文化馆:经营场所:
责任人:责任人: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出租人:
派出所: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5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房子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2、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房屋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3、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不得私自拉临时电线,如有需要应找专业电工安装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熨斗等高功率电器设备,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保护好承租房屋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8、承租期间确保甲方资产不受损失。
9、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其他租赁户或业主造成损失,其损失全部由肇事者承担。
10、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全责。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 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 1
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责任书地点: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8
甲方:
乙方:
一、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现根据《消防条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特签定本责任书。
二、早来我处暂住及租用仓库者,不得在住宿和仓库内存放 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严禁的物品。
三、由于住房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当事人全部承担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于小孩玩火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护人全部 承担所造成的责任;
五、由于在其它地方或公共场所所引起的火灾,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擅自科线接电和偷电行为,如发现处于500元20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搬迁,由于乱接电线引起的火灾,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目标的责任书9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社区与房东(户主) 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详细地址:
居住出租房
社区:房东(户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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