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时间:2024-01-17 14:35:07 秀雯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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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精选9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精选9篇)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1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地方建筑特色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逐渐被开发利用,对推动文化创意、休闲产业发展和展示地方文化特色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类建筑本身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安全疏散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如何加强消防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本身消防安全性能,是保证此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来看,这类建筑难以满足防火灭火要求,尤其是在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方面,现行的一些防火处理手段,难以保持建筑原有特色,建筑单位、设计单位难以接受。因此因地制宜的采取一些防火措施,对规范有序地保障这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也是消防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在此,笔者根据本地部分工程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和外地一些成功的经验,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和利用,涉及到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和室内外装饰改造。改造过程中,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和结构安全性,决定了一幢建筑能否改造利用。当前,由于缺乏统一归口管理,消防监督又存在“漏管失控”,因此改造利用过程中难免存在“先斩后奏”现象,往往造成消防监督的被动和建设单位投资的浪费。根据国发15号文件精神,必须建立联合审查机制,才能联合发挥监督效能,规范改造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审批工作。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解决建筑改造过程中在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消防审批提供前置依据。通过规划、建设、房管、土管、安监、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外观要求等内容,确保工程改造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联合审查机制的建立、统一归口,强化源头控制,避免单位或个人盲目投资造成浪费,确保消防审批既满足相关单位安全要求,又符合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导向。

  二是正确定位功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隐患的`产生。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有少量是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大多数是耐火等级条件较差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增设了木结构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相关要求,但对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利用设计,一般难以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的耐火性能方面,如果按照现行规范改造,则难以保证原有建筑的特色。三、四级耐火等级废旧工业建筑改造,大部分只是临时过渡使用,如果按现行规范规定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改造,既不经济也不合理。因此,这类建筑的防火审核、管理,应根据建筑的改造使用要求,通过合理限定使用功能的方法,按原有建筑的耐火条件,限制建筑内人员,达到确保安全的目的。对木结构老式建筑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修缮利用,其功能应定位于一般展览、参观、办公类场所,应该严禁歌舞娱乐、演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存在。对规模较小的餐饮、休闲场所设置,应确保使用明火的部位独立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的建筑内,减少火灾发生几率。对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工业建筑改造为,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密集程度与建筑的耐火安全性相适应。

  三是采取技术措施,提高建筑耐火性能。对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改作民用建筑使用时,应尽可能根据建筑规范和建筑层数,采取较为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其耐火性能,提高火灾对人员疏散的安全度。废旧建筑再利用,必须保证人员疏散时间内的安全,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实施消防监督的底线。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疏散楼梯的安全性。安全疏散楼梯的设置一要考虑总宽度,二是考虑安全疏散距离,三是考虑楼梯间本身的防烟防火能力。当建筑耐火等级较低时,宽度与距离两个指标,都必须高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以利于火灾时人员快速疏散。疏散楼梯在火灾初期的防烟防火能力可以通过用非燃烧材料分隔,将楼梯间与其它部位形成独立防火分隔,确保人员疏散过程中不受烟气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疏散通道。再一个方面就是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响火灾时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安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再利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保持原有建筑特色,因此,在木结构表面刷防火涂料、外包一般防火材料的方法,建筑单位难以接受。上海等地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有一些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主要是对需要保持原样的外露木结构承重构件,采用外包防火玻璃装饰;对能够隐蔽的木结构承重构件,外包一般非燃烧装修材料或刷涂防火涂料。这样既提高了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又较好地保持了建筑的原有特色。

  四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增强建筑抗御火灾能力。对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可以不设自动灭火设施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根据其是否具有历史价值等因素,尽可能提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防标准。当供水条件基本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指标时,优先采用局部应用系统,降低成本造价,提高建设单位的接受程度;当不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条件时,应严格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大力推广火灾报警,有条件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高建筑防控火灾的预警能力。如果规模较小,可以采用点式感烟感温火灾报警器,提高快速发现火灾的能力。在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过程中,应推广自救式消火栓,方便火灾初期阶段工作人员自救。由于这类建筑火灾荷载相对较大,防排烟的设计要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适当加大排烟量,确保人员疏散阶段室内空间安全。

  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合理改造利用,是提升地方文化建筑水平的重要方面。科学地制定改造利用前置条件,通过限制功能、强化设施建设、加强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证使用性质与安全程度相适用。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2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3

  根据xx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x月x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4

  为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湾区站前路建筑工地违规用电引发宿舍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xx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办事处李嘉斌主任带队,联合区安监局、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出租屋、安监中队对辖内位于广州市北较场路五号的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文体综合楼工程工地进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在听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详细地查看了单位消防工作。对工地内的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照明设施、工地厨房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地杂物存在乱堆放现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损不清晰等情况。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本次检查对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了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5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6

  今年以来,县消防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总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预防遏制亡人和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一、狠抓重点,全力抓好三年翻身仗行动。

  今年以来,县消防大队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扎实做好第xx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和“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等重大消防安保工作,精准发力,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一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请县政府进一步细化出台《龙游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抽调10个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县消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15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成立消安办工作专班,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高站位发动部署。先后5次提请县政府召开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推进会,县领导在五一、国庆和重大安保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带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县消安委组建三年翻身仗行动推进工作钉钉群,进一步畅通县、乡(部门)二级信息沟通机制。县消安办实体化专班每周汇总全县工作开展情况,每周通报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督查暗访5次,以县督考办下发通报1次。四是强化消防基础建设。组织全县10个社区、147家重点单位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面配齐、配全器材装备,并组织集中轮训,提升处置能力。冬防期间,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全县斥资近300余万元,目前已为146支志愿消防队配齐基本装备,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坚持从严,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紧盯高风险领域,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有力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一是突出隐患整治重点。持续推进高层建筑、老旧小区、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造纸行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人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风险场所排查整治,开展违建企业集中排查,强化火灾防控。全县累计排查高层建筑115处,老旧小区14处,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103处,造纸企业24家,排查人密场所500余家,易燃易爆场所49家,违建企业180余家。二是破解隐患整治难点。今年以来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共排查小区46处,提请省、市、县挂牌小区重大隐患7个,县人大、县政协专题调研小区消防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带队督导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县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出台相关会议纪要,在全市率先出台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应急程序,优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维修流程,破解物业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复杂、支取困难的`机制障碍。目前,全县已有6个高层小区应启动急程序开展维修,7个老旧小区已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坚持智慧先行,大力提升火灾技术防控水平。

  一是加快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在全县机关单位、电动车保有量30辆以上的既有小区、商业广场、医疗教育养老机构、生产企业推广建设智能充电设施,同时将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全县累计安装充电口220余处,安装充电口6600个。二是加快推广应用远程监控系统。县消安办专题召开会议并发文部署,明确住建、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推广职责,将全县所有设火灾报警系统的建筑纳入推广安装范围,目前,全县51家单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其中高层建筑已全部安装完成。三是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在学生宿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空巢老人居住点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全县累计安装3442个,有效提高火灾预防能力。四是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在人密场所、劳密集企业、居住出租房大力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全县已累计安装1546套,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四、抓消防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防治火灾”的理念,积极运用“龙游通”平台,研发消防宣传模块,不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典型火灾案例以及重大灾情。大力开展乡镇街道、村宣传体验室(点)建立工作,在全县15个镇街建成消防安全教育体验室,181个行政村建成消防宣传点,将消防安全教育辐射到全县每个角落。借助“红门开放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到消防队站参观学习,共计接待50批次6000余人,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140余次。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基层网格员深入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共深入8所养老机构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敲开150余户老年人住宅开展上门服务,帮助查找火灾隐患180余处。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7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教育、文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影院、歌舞厅、书店)、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检查是否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加强对重点部分的职守管理。

  2、排查场所安全用电、用火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场所显著位置要悬挂“严禁吸烟”、“严禁黄赌毒”等警示标牌。

  4、对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是否在开机时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开机画面。文物古建筑内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开设经营性场所问题。

  5、督促网吧、娱乐场所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统一制定粘贴。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较为规范,但还有个别娱乐场所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

  此次行动,共出动300余人次对全县42家网吧、13家歌舞娱乐场所、8处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8

  根据市义安办〔20xx〕21号文件“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继续做好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5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镜跃、常务副主任陈勇,在金城社区召集安监所、消防支队、各社区主任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根据市应急局里通报隐患进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将消防隐患任务分别落实到各业务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推动职责范围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民用建筑、工业企业高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结合本次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15幢高层工业建筑,6幢厂房宿舍,7处住宅小区,共计84幢住宅楼,各社区进行逐一对项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工业厂房、住宅小区,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 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 挂构件时明火作业。现阶段,工业企业高层已全部完成消控系统瘫痪整改,民用建筑金城一期共28栋,已完成整改18栋(工程量的.65%),6月20日完工;金城二期26栋,已招选好施工单位,下周二进场施工,7月10日前完工,消防登高面不符合要求金城小区已完成整治33幢整改,无物业单位1栋天钲铭座已完成整改;街道将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作,时时跟踪整治进度,进一步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履职监督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长效机制。

  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9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20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 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 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高层商场、超市经营者的消防素质和意识。结合“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一是各市(县)商务局积极参加各地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向来往群众免费发放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宣传单、宣传品等,解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方面问题,悬挂宣传标语33条、展示安全图片624张,播放安全常识131篇次,印发宣传材料1327份。二是组织永辉、沃尔玛等10家重点商贸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重点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商场、超市,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业主单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目前,受检业主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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