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17 16:37:5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整治方案集锦六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整治方案集锦六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二)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5、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5日)

  市局将在3月上旬对本市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一次经营化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市、区局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主要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6日-4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对存在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要监督其规范,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各市、区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风险因素,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局对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经营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重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经营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落实各方责任,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局在5月9日前将汇总表格(附件)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联系人:,电话:邮箱: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8-10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10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xx年10-12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整治方案 篇3

  一、紧抓整治重点,全面进行落实

  (一)行政审批方面。我局无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许可证》实行核准制,收费单位持省级以上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由我局进行核对,经核准后,在一周内颁发收费许可证,申领程序已在局网站公示,在申领过程中严格查处办事程序不公开、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查处粗暴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方面。严格查处不采取有效措施公开科室和单位管理权限、办事流程及监督投诉方式的问题;重点解决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严格查处干扰服务对象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解决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主要方法和措施

  整治工作从20xx年x月开始至x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我局及时召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科室、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动员,办公室积极报送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解决投诉。举报中心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对检查网站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各方面的投诉举报,建立受理投诉举报登记薄,及时进行查处。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三)检查督促。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以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等方式对下属科室单位的行政效能和执法行为进行积极暗查,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严肃处理,要有处理结果。

  (四)对照总结。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总结。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二级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的各项促进工作,细化分解,夯实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的良好格局。

  2、强化督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要,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以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对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还将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3、有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对我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每月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抓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亲力亲为,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主义,将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确保我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4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5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xx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xx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xx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xx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xx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xx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xx年9月20日-20xx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xx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整治方案 篇6

各村(居)、街道各部门: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二、明确任务和各负其责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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