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时间:2023-02-02 18:59:27 晶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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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治理方案(精选14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治理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精选14篇)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2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3

  为了加强我办农贸市场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办决定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建立和推进“准入指导把关、强化主体责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范带动”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努力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层次,实现农贸市场源头“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规范管理重点

  (一)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责任、准入制度、索证索票溯源制度的落实;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划区归类经营,信息公布。

  (二)重点整治范围:我办范围内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包括自发的自由贸易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特别是市场中的流动散户。

  (三)重点整治品种: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冷冻冷藏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四)重点环节:市场中小作坊加工。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资格。对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检查市场主体在准入资格审核把关,农民自产食用农产品贸易和流动摊贩严格检查其身份证明,确保可追溯性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命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食用或非法食用添加剂的食品、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等行为。

  (三)严格查处小作坊加工等环节。严禁无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开展熟食、熟食等加工经营活动。

  四、规范管理措施

  (一)强化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资格,主要检查流通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形式。二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制度落实,主要检查食品的来源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台账,向零售商提供完整的单据作为零售商的台账,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查食品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食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渭城要求。五查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制度,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承诺,退市召回等制度;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查活禽贩售与屠宰市场是否分离,动物检疫日票、禽类检疫票是否明示。

  (二)强化上市食品质量检测与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等性质,强化对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主要检测项目:

  1、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是否浸泡甲醛;

  2、米、面、豆制品等是否添加吊白块;

  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5、肉制品是否添加硼砂;

  6、干鲜水产品、肉类产品及肉制品、干果和米面制品是否浸泡双氧水;

  7、新鲜肉是否注水;

  8、检测蔬菜、瓜果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9、馒头、油条等是否添加明矾;

  10、市场中骑车游动的散户,特别是打着陕北羊肉招牌的流动摊贩。

  (三)强化严厉查处工作力度。一是对需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三是对经营来源不明、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要立案查处;四是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对市场经营者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依法严处。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以罚代刑。

  (四)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挂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

  (五)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有奖制度。全面落实《渭城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力量,保持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五、工作步骤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12日到3月29日)。制订渭城街道办事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市场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30至7月29日)。按照区级部门统一部署,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2)。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激励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科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制度,引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账电子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证经营、诚信守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经营户,树立标兵;宣传此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同氛围。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13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13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到201x成第三批2个市场检测室的建设任务。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13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15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13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6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7

  南关兴南农贸市场是吕梁现代城市建设的产物,这一大型零售商业购物市场的建成,不仅方便了本市居民购物,同时对周边地区及陕北等地商贸产生集散辐射作用,随着人们对商品质量和购物环境的追求,搞好本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无疑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公司作为吕梁市唯一一家正规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想一试身手在该市场拼搏一番,以期扩大企业效益和影响,现就本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提出我公司服务方案如下:

  一、市场特点分析

  南关市场紧邻市区龙凤大街,由原南关蔬菜批发市场和原永宁路荣宁农贸市场搬迁演变而来,这种沿袭演变,一开始就奠定了市场繁华昌盛的基础,是商家经营聚财的宝地,居民生活购物的天堂,不仅是城市型购物中心,也是地区型商贸批零市场,其特点为:

  1、市场建筑规模大、面积大、物流量大、店铺多,且多是既零售又批发,其物流可视为川流不息,夜以继日。

  2、综合性强、包罗范围广,市场不仅包罗食用品、日用品小百货等,还有家居用品、出行用品等,以及餐饮和作坊等场所。

  3、人流多,根据原永宁东路荣宁农贸市场人流和本市场经营范围分析,其人流将会更多。

  4、市场大开放、管理难度大,商场多由商家租用,以店铺形式出现。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对市场特点的分析,南关兴南农贸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拟在总公司领导下设兴南市场分部,分部分设环境卫生组、设备设施维修组、秩序维护组、统计收费组,四个组在分部经理带领下展开工作,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环境卫生组:主要任务为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每日早晚全面清扫两次,中间时间保洁,保持垃圾点垃圾不乱抛撒,并及时清运出场,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和垃圾。

  设备设施维修组:主要任务为维修养护供电变压器到经营户内干线、缆线、电器等。供水管道维修,疏通污水管道和清淘化粪池等。其中到用户室内维修,实行,保持经营需要保证管路电路正常运行。

  秩序维护组:主要任务为维护市场秩序,分别为秩序巡查,以巡查劝离在市场打斗滋事人员和醉酒及精神病人等;调解调停经营户间纠纷,缓解市场内部矛盾。以秩序督查形式对乱停车、乱堆放、乱抛撒、乱设摊等现象进行规治等,保持市场所需的正常秩序

  统计收费组:主要任务为收取物业费、电费、水费等。物业管理费按与甲方合同约定标准收取,水电费按实用指数加规定损耗比率收取,保证不发生额外乱收费,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三、服务项目质量标准

  1、环境卫生:市场外围为市场服务的道路,每天清扫二次早上8时前扫完,晚上6时后进行至9时前扫完。

  市场内从二楼楼梯处到市场场院早上9时前扫完,晚上6时后进行至9时扫完,(夏季适当延时)中间保洁,主要为清理杂物,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并进行必要的.情况允许的打扫。

  公共厕所每天清扫3次,分别在早上9时前午2时左右晚8时进行,保持公厕内门窗、照明设备整洁干净并清理娄桶脏物。

  楼顶每季清扫一次,保证不发生杂物堵塞落管的情况。

  2、设备设施维修

  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电线、配电盘等,按国家规定定期维修养护,发生问题随时修复,保证正常供电(从用户表到用户户内的维修实行,保证随叫随到)。

  给水管道、供水总表每天巡查一次,消防设施每月试运行一次,发现问题随时修复(用户室内维修实行,保证随叫随到)。

  排污管和化粪池每年雨季前,冬冻前疏通清掏二次,平时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疏通清掏和修复,雨水落水管随坏随换(用户室内维修实行保证随叫随到)。

  供暖维修维护根据与供热部门约定进行,但不论责任归

  谁我们都要保证业主正常供热,(室内维修实行,保证随叫随到)。

  3、秩序维护:

  通过市场秩序巡查来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通过调解调停来维护业主间正常关系,通过规范场地和车辆的管理来维护市场环境秩序。

  秩序巡查分日夜两班进行,白天巡查重点为制止滋事打斗、醉酒闹事、纠纷械斗、小偷扒窃、规范车辆停放,制止乱堆乱放乱设摊等。晚上巡查重点为治安安全隐患排除,提醒业主保全自家财物,吆喝驱散盗窃人员。

  秩序调停调解主要是解决业主间纠纷矛盾,使市场各经营户在和睦氛围中经营生财。

  秩序维护属一般防范性管护,一般不负保全财产责任,如要保全业主生命财产,各业主可通过保险渠道或办理特殊守护手续。

  统计收费主要负责收费报表报账等。

  4、费用收支测算:

  收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兴南市场属商业区,收费执行商业标准。特殊排放垃圾污水的加收费用,摊点与工商管理部门协调收取,住宅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商区住宿的不属本标准)水电按实用加损计收,只作往来,不计收支。

  <一>、物业费总收入

  商业收费标准为楼上0.80元/平米/月,楼下1.0元/平米/月,本市场各幢楼房均为两层,二层面积15400平方米,月收费总计10780元,年计123000元。一层楼面积15400平方米,月收费总计12320元,年计147800元。商住楼两层的门店均按一层标准收费,摊点收费暂无法计算,因需与市场管理和市容环卫部门共同协调,市场卫生费按市容环卫收费标准1.0元/平米/月,院场0.5元/平米/日,本费用大部分应交市容环卫部门,但不计入物业管理费内。

  以上三项合计年收入为432800元。

  <二>、支出情况:

  (1)人员工资福利社保205200元

  分部经理1人:月工资1500元,年18000元。

  卫生清洁包括公厕6人,月工资800元,年57600元。

  秩序管理:包括晚巡查6人,月工资1200元,年86400元。

  维修(包括绿化管理人员)2人,月工资1500元,年36000元。

  收费人员2人,月工资800元,年19200元。

  (2)清洁卫生费38000元(暂定)

  清扫用具包括扫帚、铁锨、运输车、小苕帚等,污水管疏通机,10000元。

  清掏化粪池疏通污水管道8000元。

  二次垃圾清运20000元(市容环卫费),本项因要交市容环卫局故不包括在本物业费内。

  (3)维修费50000元

  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线路维修30000元(包括路灯)

  供水管道5000元。

  消防设施2000元。

  排水管道3000元(包括检查井及井盖)。

  供暖5000元。

  院场道路维修5000元。

  (4)秩序维护费15000元

  警用值班室10000元(分7年摊完)。

  服装对讲机照明等5000元。

  (5)绿化维护费:包括锄草、浇水、修剪、施肥、施药等3000元。

  (6)办公费:包括人员服装、标牌、办公用具、通信、交通差旅、招待等10000元。

  (7)折旧费:5000元。

  (8)保险费:5000元。

  (9)不可予见费:20000元。

  (10)税金:(以上9项合计351200元×5.575)=19579.40元。

  (11)利润(351200×16%)=56192元。

  以上合计426708元,收支相顶赢余6092元测算收支基本平衡。

  5、本公司情况简介

  吕梁市温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8月由白海亮、刘新华投资50万元兴办,资质为三级,营业证、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物业收费许可文件等,五证俱全,内部及所管小区规章制度建全,现有人员46人,领导人员、专业人员及技术人员均具有从业资质要求的资格证书,现管理三个小区和现代办公大楼一座,1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近3万平米,办公面积8000余平米,其余为住宅,本公司诚信经营,既从规范入手管理服务,又注重与业主沟通,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在全市最难管的世纪花苑小区打出了自己的品牌,在历次资质审查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主管部门的好评。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2、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3、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4、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5、摊位改造与装修;

  6、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7、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8、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9、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9

  农贸市场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其以自然状态出售农产品,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县城区市场布局与建设步伐严重滞后居民实际生活需要,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特提出县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逐步改变现有农贸市场人车混杂、交通混乱、购物环境差、硬件设施简陋、容量狭小等问题,满足我县城区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规划与建设原则

  1、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按照县城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进行先期规划,形成科学合理便捷的菜市场网点布局。在整个市场完成配套后,达到居民每行走10分钟有一个菜市场的`总体目标。

  2、与县城区其它商业网点相结合。形成以市场为基础、超市为重点、便利店相补充的菜市场体系。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求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撑,设施齐备。强化农贸市场科技、信息建设,重点在市场内配备微机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系统等。使用已经研发出的活禽屠宰封闭设备,提升农贸市场档次。

  5、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对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实行积分制、押金制、招标制等具体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三、实施方法及范围

  (一)实施办法。按照现有居民区居民生活需要的紧急程度,采取先期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

  四、规划选址意见

  (一)规划新建零售农贸市场 3 个

  1、城东农贸市场(福之源农贸市场)

  已选址于护城社区南面朝阳街与泉坪路交界处。总占地面积7亩,有效使用面积4.5亩。考虑城东地区人流相对较多,建议市场部分建设两层,建成后市场交易区4200平方米左右。城东市场建成后,可以覆盖安福东路、朝阳东街、人民医院附近、县职中近10000户2.8万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可以辐射杨板、烽火等地居民。

  2、城西农贸市场

  选址于汽车西站现有场地,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有效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城西近2。5万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辐射佘市、文家、陈二等地居民。

  3、城南农贸市场

  选址于文塘社区居委会后坪。此处空间较大,土地为集体所有,适宜市场布局,可以建设1个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市场部分投资300万元左右。城南市场建成后,可以辐射文塘社区附近近1.5万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盖四新岗、陈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2个

  1、工业园农产品超市。项目与工业园商贸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积5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2、外滩新城农产品超市。与已规划的外滩商业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三)规划建设农产品便利店15个

  主要建于已开发的楚天豪园、星情湾、金牛、梅之源等各个小区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积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

  (四)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选址于临岗公路以东区域,控制面积100亩左右,总投资1亿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辐射湘西北,进行农产品批发贸易。

  五、建设年限

  20XX—20XX年2年内完成城东、城西、城南三个市场的新建任务及朝阳市场的改造任务。

  六、相关要求

  1、做好所有农贸市场选址地段的规划控制工作

  由住建规划及商务部门编制各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地形图和红线图,住建、国土部门根据红线图对市场选址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选址地从事其它建设,确保全县市场配套。

  2、对新建市场科学定位

  建议对新建市场功能科学设定,其中城东市场突出干货及本地农特产销售、城西市场突出水果批发销售、城南市场突出水产品、海鲜产品交易。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0

  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我县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的一项重点工作,但针对当前农贸市场涨市的现状,我们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葛训海同志任组长,陈松磊、吴继永同志任副组长,庄严、苏本乾、曾浩、杨成光、李为科、张平、吴昌欣、渠立志任成员。

  二、整治内容及规划要求

  (一)整治内容:整治工作主要对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市场周边商户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清理店外牌(灯箱);按照规定拆除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的各类违章建筑;疏通市场周边的消防通道,取缔随意宰杀家禽,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小吃摊等,以及由市场乱搭乱占经营而延伸的“马路市场”行为。

  (二)规划要求:

  1、南关菜市场门口及书院街路口摊点。该区域以蔬菜和水果批发经营为主,我们确保在不影响或少影响交通、市容、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暂集中在慢车道(花坛)以内区域内经营;书院街路口的水果摊点以不超出慢车道为界,严禁占用快车道经营。另外,对一些早上批发水果、蔬菜机动车辆,劝其到南环批发市场经营,对不听劝阻的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查处。

  2、侯园菜市场。根据该区块的经营现状,对路两侧的经营户进行划线定位,规范经营;有店面的不得超出店面1米内经营,无店面的靠路边警戒线以外区域经营,最南端摊点不得超出苏果超市的外墙延长线。

  3、五门桥市场。因沿河路较窄,桥以东人流车流较大,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将该区域摊点全部集中在大庆路两侧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沿河内外侧禁止摆卖。

  4、大同街西首十字路口农贸市场。全部集中到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

  三、时间安排

  6月11至12日早上8:30或下午5:00在执法大队院内统一集合,由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要求。对城区4处农贸市场进行宣传,并重点整治南关农贸市场和侯园菜市场。6月13日,继续加大宣传,重点整治五门桥市场和大同街西头市场。

  四、建立市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做到把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整治结束后,各中队要落实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并由中队为单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队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管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1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2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3

  为了构建和谐、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丰收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02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二、危险目标及类型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处置措施、对策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应急处置组织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许田华农贸市场经理

  副组长:罗孝德农贸市场副经理

  成员:张海涛、周继军、王涛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二)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许田华

  成员:张海涛、罗伟、尹卫国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由丰收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治理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xx〕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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