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

时间:2022-10-14 09:09:22 方案 我要投稿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范文(精选5篇)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1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二、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观山悦小区1#地下车库、3#、4#、5#楼工程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东。

  建筑面积:1#地下车库7430平方米,3#楼地上34330.52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4#楼地上4326.66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5#楼地上2776.16平方米,地下703.55平方米。

  结构形式:3#、4#楼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5#楼地下1层,地上5层,基础形式为柱下筏板基础。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二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质量等级:合格。

  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建筑施工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20%。

  2.建筑拆除垃圾

  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建筑施工单位面积产生垃圾量更大,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渣土等现阶段拆除的旧建筑多属砖混结构的民居;废弃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旧工业厂房、楼宇建筑是此类建筑的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水平的越来越高,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会发生变化,主要成分由砖块、瓦砾向混凝土块转变。

  五、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六、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第一,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第二,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第三,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第四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1)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

  (2)再生骨料组份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水泥砂浆致使再生骨料孔隙率高、吸水性大、强度低。这些都将导致所配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差混凝土收缩值、徐变值增大抗压强度偏低限制了该混凝土的使用范围

  (3)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

  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4)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

  (5)废玻璃分拣后送玻璃厂或微晶玻璃厂做生产原料;

  (6)废油毡填埋处理基坑土及边坡土送烧结砖厂生产烧结砖碎石经破碎、筛分、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3、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

  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它的处理方式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下几点:

  (1)排放的单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

  (2)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例如泥浆类垃圾应在专用的泥浆池中存放,通过吸污车运输;

  (3)从收集到处理处置的过程,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由专业人员指导进行,严禁在专门处理处置设施外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国内一般采取填埋法处理,部分回收利用,少部分进行焚烧。

  七、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 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 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 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 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m2;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八、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4)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2

  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活动安排部署后,新城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新城区集中整顿治理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区的渣土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新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由职能部门新城区市容园林局牵头,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整顿治理工作。

  一是联合执法,强化监管。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整合全区多职能部门力量,调集公安、城管、市容等部门24名精兵强将、5辆汽车,由区市容园林局局长同志带队,从月1日开始,对全区30余个大小工地,逐一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主要在夜间工作的特点,强化夜间的道路巡查和定点检查,对敢于顶风作案、我行我素、野蛮施工、违法清运的车辆坚决拿下,严重查处。从月30日至月日,先后检查车辆300余辆,查扣违章车辆15辆。

  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从强化对渣土清运从业人员教育入手,坚持集中授课与各车队分散开展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强化“治本”力度。月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庆长缨宾馆,邀请交警、城管专业执法人员对我区渣土清运四个资质单位、200余从业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培训活动结束后,区整治领导小组又在胡家庙二村拆迁工地,召开了新城区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倡议宣誓大会,向全体从业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他们守法清运,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重塑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新形象。号召大家开展四比活动,即:看谁的参运车辆车身洁,平拉稳跑无抛洒;看谁的参运车辆文明清运无违章;看谁的参运车辆安全运营无事故;看谁的参运车辆没有罚单效益好。参会的200余名从业人员顶风冒雪,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决定,遵纪守法运营,文明安全清运。做到车身洁、不超高、不扬尘、不抛洒、不违章。为市民安宁和谐,为环境洁净无染、增光添彩,贡献力量”的郑重承诺。

  三是集中整治,源头治理。

  连日来,渣土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由新城区市容园林局渣土管理所负责,强化对辖区内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30余建筑工地开展了地毯式大检查。加强容貌监督员的力量,特别是对3个正在出土的工地进行24小时严管。同时开展提醒式教育,严把出门关,强化源头治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重塑渣土清运行业新形象。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3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决定从20XX年开始实行建筑垃圾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0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0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0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4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x月x日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方案5

  为迎接20xx年世界博览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添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

  二、活动范围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从事本

  市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

  三、活动目标

  1.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车辆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2.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实行密封化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滤液滴漏;减少视觉污染。

  3.内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止要求,标识清楚、土不外露、设施完好。

  4.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85%和50%。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3月下旬至20xx年4月中旬)

  1.召开全市20xx年添美行动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添美行动”要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添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车辆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二)治理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中旬至20xx年11月下旬)

  1.4月中旬至5月中旬,车辆单位根据活动目标,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要求,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深入各车辆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动态信息,在车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2.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进行抽查。按照《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检查结果以表格、文字等形式反馈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3.6月中旬至9月上旬,环卫作业单位根据夏季高温、高产量的作业特点,加强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容保洁管理,有效控制渗滤液滴漏,确保车辆在作业途中的容貌整洁水平。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和道路上的检查力度,每月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回头看”及经验交流会,对活动中有效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现场交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对各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暗查不少于5次。重点检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以及车身不洁、垃圾拖挂散落、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6.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交巡警、市城管执法总队等开展多次联合检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不整洁车辆,特别是车盖变形、垃圾飞扬、跑冒滴漏、不密闭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考评情况及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情况,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中心城区前四名、郊区(县)前二名为优胜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结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相关标准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

  2.根据20xx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车容车貌管理分值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添美行动”活动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3.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区(县)政府。社会运渣运浆车辆单位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将在报刊媒体上给予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严密组织、适当投入宣传资金,发动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积极参与;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定期编制“添美行动”简报,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添美行动”的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一篇。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作业车辆操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车辆容貌管理制()度;二是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泥浆码头、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容保洁三落实”及辖区内车容车貌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至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是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车容车貌管理情况;四是建立纠错加分机制,主要是对纠错整改及时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进行加分。

  (三)加大投入,改造设备。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抓紧做好车辆技术改造工作,环卫车辆装备性能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和容貌整洁要求。

  (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活动目标,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工作重点应放在薄弱环节整治上,并有明显突破。活动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实际内容,以基本改变、长效巩固为目标,使机动车容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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