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13 09:12:05 方案 我要投稿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8篇)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xx卫政法函〔20xx〕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xx,电话:xx,邮箱:xx)。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2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3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以努力构建“平安医院”和“百姓满意医院”为总体思路。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医院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医院内不合格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敦促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资格,杜绝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4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xx市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依据《xx市卫生监督机构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20xx年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下半年工作为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形式。

  (一)不定期行动:

  1、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案件,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和事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共同负责执行。

  2、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举行对取缔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处理销毁活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二)定期行动:

  1、行动时间:

  每二个月举行一次,为期1天(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行动内容:

  组织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

  3、行动方案:

  由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员,在全市各县区轮流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行为。负责安排落实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由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宣传地点选择、用品、宣传横幅等准备工作,同时选定在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邀请所在县(区)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参加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必须精心安排、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行动,对各县区卫生部门参加行动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活动。并全力提供活动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和经费。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派有打非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的巩固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医疗市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5

  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坚持整治与规范,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场所,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活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群众创造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孙晓曙

  副组长:周磊 熊娟 姜涛 孙殿军

  成员:张铁中、张宝成、吴拥军、朱勤、滕辉彦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区医疗市场现状,整治重点有: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及借助各种虚假广告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

  3.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4.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6.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雇佣“医托”欺骗患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增强市民识别和防范“医托”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诊所、药店、无证行医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本辖区非法行医的监督举报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入户、建档和随访时注意收集非法行医的信息,及时举报。

  3.主动加强与各镇办事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做好非法行医的摸底、排查、举报等工作,对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给予奖励。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对违法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

  4.要积极主动的对“医托”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对无证非法行医的“医托”活动场所,以坚决取缔窝点为主要手段,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五、工作要求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辖区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无证行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非法行医点详细情况。

  1.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调、有序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工作合力。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2.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查实非法行医现象,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同时要注重执法程序,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对象加强巡查,并集中处理几起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

  3.要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大造声势,集中曝光一批打击非法行医案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打击非法行医的意识。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6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镇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潜卫发[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镇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本辖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镇经济建设服务。

  二、领导班子

  我镇成立了由卫生院院长沈先波为组长,副院长汪开平为副组长,刘升龙、付华、王广顺、江尚峰、陈明刚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9月)对本辖区范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摸底核查等方式,发现本辖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7

  为贯彻落实《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的通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惩非法和不规范执业的行医行为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和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医疗机构名称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职业活动的。

  4、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二)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而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

  (三)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使用后是否分类收集、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是否有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步骤及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根据我镇实际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张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加强宣传力度

  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社会监督范围。②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3、认真组织实施

  ①7月31日前,对全镇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②对清查中无《医疗机构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逐一登记,并做好现场监督笔录和限期整改文书。

  ③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利用超声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期刑事责任。

  ④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

  ⑤建立投诉点和举报箱,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工作。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8

  根据市卫生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医疗市场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卫生(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我处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许可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未变更注册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名称及执业范围发生改变时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服务行为;是否存在利用B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5、医疗废物是否严格分类收集、管理规范、安全处置

  (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坚决取缔无证行医的行为

  1、重点取缔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3、严厉打击一村多室、一室多点及药店坐堂行医。

  4、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进行执业变更而跨专业、跨单位多头执业行为。

  5、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治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7月15—31日)

  我处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认真查清本辖区内医疗市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为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作好准备。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8月1日—9月15日)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违法行医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查处各类案件,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期间,我处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了解各村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中下旬)

  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处医疗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卫生院院长为辖区打击非法行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克服一切畏难、松懈、麻痹情绪,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处医疗服务市场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卫监督发[20xx]131号)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简报形式,报道我处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市医疗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要加强与公安、药监、工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地区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专项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针对我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审批、医务人员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要定期公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处要在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本兼治措施,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我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是否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是否有效解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市场准入和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日常监督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等作为评价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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