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工作计划要点

时间:2024-06-19 14:35:29 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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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的工作计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教育局的工作计划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认识、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责任、立足防范、加强监管,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抓好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的真正落实。每季度及时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重大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使用的安全监管,确保乘车学生路途安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学生交通、防溺水、食品安全、拥挤踩踏、传染病防控等教育与家长社会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继续争取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影响学生安全与健康的不安定因素,为学校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不懈努力。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职责。

  1.根据人员变动和安全形势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细化具体要求与措施,将学校安全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加强“校园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安全员名单与职责分工安排》随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一并于3月底前报基教科备案。

  2.继续完善并落实各类安全监管制度。《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以确保实用。学校重点安全危险源需作新的分析与确定,并制定出切实具体的安全监管措施。

  3.切实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县教育局仍将继续根据季节变换及时组织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学校要坚持在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阶段例行组织学校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此外,各学校还应根据本校实际,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有重点地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自查活动。每次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要有具体记载存档备查。

  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以促进学校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凡已取得市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创建成果。未取得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要依据考评细则,落实创建措施,做好档案资料建设,争取年度内高水平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各学校要抓好对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的年终目标评估工作,对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卓有成效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且年终考核和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

  5.强化学校安全信息、材料上报与档案建设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活动信息、各类报表、安全大检查与教育宣传工作的总结汇报等,应按县局文件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并列入年终评估内容。各学校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安全分管负责人与安全信息员,明确分工,确定具体工作职责并切实负起职责,及时上报活动信息与各类安全工作材料。要根据县教育局既定要求,建好学校安全档案,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宣传,不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县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监管负责人开展安全专题培训,各校也要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教育系统上下全员进一步掌握安全教育与监管的基本知识与各级部门要求,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要根据实际,结合安全“教育日”、“活动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时段,认真开展“一月一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在每学期开学初认真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他们来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促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力争每学期认真组织一次师生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使全校师生进一步熟悉掌握学校制定的相关安全应急预案。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各学校要保证每周约有1课时的集中安全教育时间;积极开展每日“一分钟安全教育(提醒)”活动,班主任(授课老师)根据季节变换、气候变化等有针对性地告诫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通过开家长会、家长学校授课、上门家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扩大学校安全宣传,加强家校联系与沟通,共同抓好学生安全监管。

  继续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在醒目处建安全教育警示栏,及时发布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把安全教育宣传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氛围。

  (三)强化校园治安保卫,进一步提高防控水平

  1.加强校园治安保卫。要切实落实门禁制度,严把入口关。要加强对教职工自驾车辆进入校园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教职工值班护校和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全天候值班,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特别是在重点节假日、天气异常突变期间,学校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2.完善并切实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确保宿舍整洁卫生安全,禁止寄宿生在宿舍用火用电、打架、偷盗、破坏公物、夜不归宿等现象。要指导好校外寄宿学生的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安全防范。

  3.确保微机室、化学实验室(实验药品存放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正常运行。增加投入,努力做到“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防偷盗、火灾、学生伤害等事故发生。

  4. 抓好校园环境卫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认真防控各类传染病;加强食堂安全监管,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安全关。

  5.抓好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等的安全运行、维修与管理。加大消防设备设施投入与维护管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6.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定期检查楼道、楼梯处的栏杆扶手、照明、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管理措施,防止学生拥挤发生。抓好学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严禁学生越过隔离防护带进入工地围观、玩耍。

  (四)强化学生校外安全监管,确保学生平安家长放心。

  1.学校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安全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提前一周履行报批手续;需用车辆的,需先书面报告交警部门审批,严禁先斩后奏;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和状况不好的车辆。外出活动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学生安全带出,安全带回。学校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车放心车,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及时对在校生上下学往返家校方式进行摸底归类统计,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认真做好集中乘坐农村班线车学生的组织上车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要协助县运管、交管等部门做好对此类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并经常提醒驾驶员务必安全驾驶,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学生安全。

  3.凡在周末和放假学生离校前都要进行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中毒、防传染病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护自救能力。

  (五)积极开展警校共建等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

  争取公安、司法、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支持,积极开展共建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和出行安全,身心健康,防止不法侵害。

  学校要会同当地政府、社区或村委会,组织人力,在重点时段巡查溪流、水库、池塘,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保障工作。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往返家校途中的安全监管,小学要进一步完善路队制度,要把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安全教育结合起来,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防止学生在往返途中出现打架、被社会闲杂人员敲诈、抢劫、侮辱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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