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30 09:19:09 方案 我要投稿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5篇)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绵阳市委市政府和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农贸市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农贸市场安全整治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贸市场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绵阳市委市政府和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着力防范化解农贸市场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经营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好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农贸市场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农贸市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市场监管领导为副组长,武都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队、武都派出所、武都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都市场监管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整治内容

  (一)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开展农贸市场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城镇管理办、武都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兴武村、长钢社区)

  1.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圈占。

  2.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

  3.管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

  4.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

  5.气瓶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

  6.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

  7.不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

  (二)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防范用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供电所、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武都市场监管所,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市场内门面商铺规范电源线路布局,定期开展末极漏保的检测,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搭接电动机具。

  2.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配备专业的电工,定期开展户内电源线路检查,及时更换改造老旧破损的电源线路,切实防范电气火灾的发生。

  3.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三)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防范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武都派出所、武都市场监管所,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制定与场所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并做好记录,加强防火巡查工作。

  2.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在开展日常防火巡查的时候,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设置位置、数量、宽度是否合理;

  3.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定期对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自查,确保完好有效。

  4.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重点检查隔断、顶棚等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5.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掌握紧急逃生自救常识。

  (四)房屋结构、市场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城镇管理办、综合执法队,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市场内商铺门面对破损的房屋、陈旧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对市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五)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兴武村、长钢社区)

  1.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残、兽残超标。

  2.是否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畜禽肉品。

  3.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

  4.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鱼获物行为。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自查自改阶段,市场业主和各经营户检查各自经营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范,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所使用的钢瓶是否年检、超期未检或标记不符合规定等,主动消除隐患。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 :集中整治阶段,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职能职责对拒不按整改内容、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经营摊位和店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巩固提升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兴武村、长钢社区要履行属地农贸市场安全责任,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农贸市场安全整治,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武都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精准施策、统筹发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市场业主和市场内经营户安全知识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2

  为全面加强河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黄岛“11.22”事故教训和深圳“12.11”火灾教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和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10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面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青岛市、平度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22”黄岛爆燃事故和“12.11”深圳农批市场火灾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彻底排查治理河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强化措施、认真整改,消除农贸市场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此次整治活动,彻底拆除河头农贸市场各类违法搭建,消除以消防隐患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完善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各类安全设施;市场内摊点业户实现室内经营,河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胜利路以南、温州路(含温州路两侧)以西、东太超市以北、滨河路以东区域。

  (二)整治内容

  1.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搭建物;

  2.侵占市场内公共通道的违法搭建物;

  3.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设的门窗,以及依附网点房的违法搭建物;

  4.侵占公共通道的室外经营行为;

  5.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各类架空线路。

  三、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20XX年3月18日-20日,由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排查摸底,摸清违法搭建底子,建立整治台帐。整治台帐于3月20日前报城管执法局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关于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设置高音嗽叭巡回播放整治要求,营造整治氛围。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限期整改,自行拆除违法搭建。20XX年3月21日-23日,城管执法局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深入农贸市场违法搭建业户中,加强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对上述5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改。

  (四)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违法搭建。20XX年3月24日-31日,城管执法局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坚决拆除各类违法搭建,加大管理力度,坚决纠正市场内室外经营行为。

  (五)进行安全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市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单位要对违法搭建拆除后的房屋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按规定准予营业。自20XX年4月1日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好正常的经营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管理、信访、财政、国税、地税、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供电、水利等部门及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度市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违法搭建清理排查摸底及拆除工作;公安局负责清理违法搭建的执法保障工作;消防大队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清理拆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搭建物;工商局协助开展违法搭建排查摸底及清理拆除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对其他业主(经营业户)的违法搭建拆除和室外经营整治工作;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违法搭建排查摸底和拆除工作。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制拆除阶段,城管执法局组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城管(6人)、公安(4人)、消防(4人)、工商(4人)、市场管理(4人)、开发区(15人)、东阁(4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施违法搭建拆除工作。

  (四)加强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的通知》(平委〔20XX〕43号)和市纪委等9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平纪发〔20XX〕4号)的规定,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河头市场违法搭建整治信息日报制度,及时上报整治情况。

  (六)加强舆论宣传。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开辟专栏,加强河头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整治违法搭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镇定XX于X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二、整治范围、重点

  XX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四、整治方式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五、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三个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由三个农贸市场所在村居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六、职责分工

  成立XX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副主任任组长,城建科科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城建科全体工作人员、安监科及三个农贸市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城建科: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科: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村居: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

  为了强化对我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当前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贸市场安全运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情况,严厉打击取缔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私存、乱制、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各乡镇)

  (二)消防安全。是否存在占用市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情况;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的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安全有效等情况;商铺、门面有无明火隐患及不符合规定使用液化气罐等情况。

  (三)建筑安全及商铺进出口通道门头和户外广告、招牌的建设安全。建筑、招牌装潢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妨碍市场交通,是否牢固等情况;是否违章搭建构筑物等情况。

  (四)食品及副食品的质量、生产加工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及卫生安全。是否存在污染源,布局和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加工、销售腐败霉变的食品,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原料存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出售病坏死禽类、肉类;查处农药残留蔬菜、瓜果;市场商铺、摊位是否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电力线路质量及用电安全。经营场所门面、商铺及进出通道内的电线设备保护设施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漏电现象;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等现象。

  (六)其他安全隐患。市场是人员密集场所,也是活动频繁之地,要全方位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人或事进行全面检查。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从1月19日至1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1月19日至1月21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检工作。

  第二阶段(1月22日至1月27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全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对检查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坚决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各农贸市场业主、门面经营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1月28日至1月30日)为督查阶段。对各市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并下发督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临武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处级干部李琼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黄湘国、市场服务中心主任李香文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市场服务中心等单位及各相关乡镇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香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料汇总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市场及市场周边安全管理涉及的职能部门要把市场及周边安全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负责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市场及周边经营安全有序。

  (三)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各农贸市场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广大市场业主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开展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检查部门要督促市场业主及门面经营户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确定专人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抓好关键环节。针对当前冬季气温起伏大、节前人流密集、商品物品囤积多的特点,要重点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门面、商场等要实施逐一重点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5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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