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时间:2024-10-14 07:16:45 少烁 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1篇)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

  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为保障餐饮服务行业单位(含企业、个体户、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餐饮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 做好复业准备

  (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掌握员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对14天内有xx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督促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三)复岗人员培训。要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措施。要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鱼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四)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淸洗消毒。无前后窗或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

  (五)场内保洁清理。要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坟圾,做到卫生无死角。

  (六)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釆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

  (七)设置防控区域。要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三、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各县(市、区)对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工作措施。

  (一)餐饮经营单位(门店)

  1. 防控级别高风脸地区的餐饮经营単位(门店)。可提供外卖服务和无接触自取服务,停止其它形式的餐饮经营服务活动,

  (1) 外卖配送员

  个人健康管理按照餐饮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执行。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盛放食物的容器、配送服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应进行符合标准规范的消毒作业,并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2) 平台管理方

  应制定巫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要求配送管控部门建立完善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配送项目执行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对出现的突发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定《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醒外卖商家告知书》,下线野味餐品不予配送。倡导餐饮商户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外卖“吃的安全”“吃的安心”。

  2. 防控级别为中、低风险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要在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下,可有序开放堂食服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1)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伯(门店)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餐饮场所,立即向所在社区防控组织报告,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

  (2) 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3) 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安排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4) 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6) 就餐顾客间隔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7) 包房及包厢就餐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保持良好通风,采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8)餐饮经营单位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毒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二)单位食堂

  1. 防控扱别为高风险区的,禁止堂食。本单位食堂制作或外采团餐后,打包送餐到人单独食用。

  2. 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的,本单位登堂制作或外釆团餐的,可釆取分散就睿方式。、其它就餐方式按照当地卫全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同时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就餐人员间距、増加就餐饭桌距离,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员工管理

  (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槎、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要对员工每日进行检测体温,采集员工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三)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晨检、并分上下午两次进行依温监测,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5℃并伴有咳嗽或呼吸不畅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四)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进入经营场所前、进行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営洗手,坚持在摘口罩前后、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気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实行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而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五、做好经营场所管理

  (一)加强入场检测。在经营场所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在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氤戴口罩入场”提示,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在超过37.3C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对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入场并向防疫部门报告。一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可釆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二)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豈避免与哉手直接接触。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推荐顾客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三)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每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对有二次供水系统的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对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线杀菌。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四)養饮具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流通蒸汽消巻20分钟;或煮沸消毒15-30分钟;或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到125C、维持15分钟,消毒后温度降至40C以下方可使用。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二氧化氯含量200mg/L的二氧化氯溶液、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淸水冲洗、控干保存备用。

  (五)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疋进行储存防止变叉污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六)垃圾淸运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隹专门垃圾处埋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存、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圈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七)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间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礼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六、做好餐饮服务管理

  (一)加强服务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原则上推广分餐制,不具备分餐制的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吿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吿拓消费者并取得理解,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

  (二)加强釆购进貨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料。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釆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俺肉“两证一报告”的`查稔,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及时淸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提倡无接触收货。

  (三)加强外卖服务管理。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平台管理方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配送管控部门要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坚决不予配送野味餐品。

  七、做好经营场所通风

  (一)自然对流通风。

  1. 经营场所内包括厅(室)要有前后窗或前后门窗,以保证能够形成空气自然对流通风,保证厅(室)内空气自然新鲜。

  2. 经営打开门窗,创造厅(室)内自然对流通风的条件

  (二)机械对流通风

  1. 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淸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管道保持清洁;送风口与出风口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送风口在厅(室)的一端,出风口在厅(室)的另一端。

  2. 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开启另一端动力排风。

  3. 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适时开启输出风口动力排风。

  4. 在通风换气的同时、要注意厅(室)内空气流动布局分配量,调整好厅(室)空气流动分配布局、保证公共场所厅(室)内各处均有新风输送和空气流动,不留死角。

  5. 所有排风一定要直接排到室外,不在厅(室)内循环、不直吹人体,不污染居民楼和办公室等其它地方。

  6. 禁止在密闭门窗无任何排风设各的情况下使用中央空调,排风系统使用专门通道。

  7. 送风和排风过滤网以及管道的清洗要由专业人员定期消毒清洗。

  八、做好清洁与消毒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84消毒液和水按1:100比例稀释配置,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按每1包消毒粉加4.8升水配置一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按每1耳-溶于1升水配置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二)物体表面淸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空气消毒和接触物消毒。无人条件下,可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逬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消毒,过氧化氢气化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等物理消毒法,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用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可安装高强度低昊氧紫外线杀菌灯。

  (四)地面、墙面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在经营场所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厨房要经常打扫,提倡采取湿式清扫。

  (五)洗手间消毒。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曰常运营期闻每2小时应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毒,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六)淸洁工具消毒。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七)办公设备消毒。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清洁消毒,电脑其他部件表面先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的湿抹布去除残留的消毒剂、其他办公设施例如传真机和打印机的淸沽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

  (八)垃圾桶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九)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淸洗。

  (十)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九、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或顾客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或顾客就近就医。

  (二)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宿舍和就餐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经营场所、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 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xx〕4 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 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 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 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 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 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 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 1 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 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 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 3-5 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 50 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 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我项目部对工地以下几点进行检查:

  一、机械安全和现场环保方面:

  1.施工现场绿网覆盖没有覆盖全面,及时整改。

  二、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线路正常,做到了“四个一”,配备合格。

  2. 现场二级箱个别没有上锁,已整改合格。

  三、安全:

  1.临边防护有个别绿网被风吹开未及时恢复,已及时封闭。

  2.临边洞口防护到位。

  四、消防:

  1.施工现场有个别灭火器失效,已更换,合格。

  2.消防水管保温措施个别不到位,已进行保温,复查合格。

  3.施工用水管道个别冻裂,及时整改。

  五、入场教育:

  对新进场的工人教育,留存教育记录,教育率100%

  所有安全项目检查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牵头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各劳务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实施。

  现场安全状况良好:总包对各施工部位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检查、完善、整改。塔吊、电焊机、搅拌机等主要机械都进行了调试,运行良好;脚手架基础的稳定性和附墙拉结等都逐一进行了检查;安全网进行了修补或更换;临时用电线箱完好、接地齐全;洞口、临边防护也都予以加固。

  现场复工条件已具备:现场垃圾清扫干净,施工通道整理通畅,水电均接到位,材料准备充足,机具完好,施工人员的食宿已妥善安排好。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每道工序都要做到“样板引路”,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保障”,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是优质,都是精品,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

  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努力将本工地建成平罗县文明工地。

  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有充足的人力、材料、设备,在工序安排上创造条件组织交叉作业,抓住主要节点不放松,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现场管理人员及职工到位情况

  1、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主体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2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项目部对在消防设备检查中发现的气压不足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重新配置,基本满足施工消防要求。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7台、圆木锯3台,项目部在3月15日对其进行了试运转,各系统运转正常。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7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树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军 市政府市长助理

  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晚畴 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

  成 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2060078)。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 1083-2011);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建机构

  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异常。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跟踪随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三、分类处理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

  四、后续管护

  (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

  (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

  (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9

  一、工程概况

  (含项目地理位置概况、承建工程总体概况等)

  二、复工安排

  1、明确复工时间、复工进场人员(岗位、人员数量等)、主要机械、分包队伍进场安排等。

  2、明确复工安全检查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安排(1、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时间、参与检查人员等;2、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时间、参加人员、培训主要内容等)。

  三、复工后主要施工内容

  四、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及拟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

  五、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1、制定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消毒措施;

  2、制定复工人员体温检测措施,严格落实每日上下班体温检测要求(项目复工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应包含的主要信息:姓名、性别、检测日期、测量体温、是否超过37.3℃);

  3、针对复工进场人员制定信息排查和实名制登记等管理措施(复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应包括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返回项目日期、从何地返回项目部、近期是否与疫情感染人员有接触史、是否存在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

  4、项目部隔离措施等

  六、应急措施

  (明确应急管理人员、写明主要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10

  近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东莞市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全文包括健全完善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制度、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抓紧抓实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等7大方面。

  一、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

  (一)《指引》指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返岗前提前组织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每日对员工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核验健康码并登记。

  (二)同时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员工,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安排,要求其暂不返莞;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莞。

  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其他街道、镇)有旅居史的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返莞,但返莞后严格实施报备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对低风险地区返莞员工,在抵莞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莞后48小时内,凭行程码(票证)、20xx年莞e申报登记记录等有效凭据,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对新招聘的'员工,做好上岗前体检工作,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或有其他限制外出的健康管理措施期限未满前,不得上岗。

  二、公共活动区域消杀

  《指引》指出,要做好公共活动区域消杀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应选择自然通风的场所,参加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以上。食堂要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方式。

  三、跨境人货管理

  《指引》提出,要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要固定岗位、固定人员负责国际邮件快件拆件,减少接触人数,实行名单管理。人员拆件后14天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开拆国际邮件快件时,坚持“消一层、撕一层”;对产品外包装也可以采用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引》提出,要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分部门、分班组、分车间召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二)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生产、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

  《指引》倡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要求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实需要跨省出行的员工,提倡抵莞后及时完成1次核酸检测。

  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篇11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

  春节过后,房屋市政工程逐渐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安全有序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要精准研判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三、切实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复工管控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检查复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人员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情况等。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隧道工程安全隐患,严把复工安全条件关、程序关,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复工。

  四、严格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部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突出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3.27”、“1.21”、“2.26”等多起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年初阶段,事故教训深刻。各地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xx〕88号)要求,管细管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过程,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六、重点防范市政管网和基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节后复工期间,土壤含水量高,土质松软,易发土方坍塌事故,近年来我省年初阶段发生的多起市政管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事故特点明显。各地要高度关注此类工程风险,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重点排查基坑(沟槽)支撑体系、基坑(沟槽)边坡稳定性、基坑(沟槽)边荷载等环节部位,加强沉降观测、监测,切实排查该类项目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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