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承诺书范文(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佩戴头盔承诺书范文(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佩戴头盔承诺书1
广大驾乘人员: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挽救 40%以上的生命;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 70%,死亡率下降 40%。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安全倡议:
幸“盔”有你,一定戴好。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带”来平安,不可或缺。
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关爱家人,缺一不可。
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儿童乘车时,家长们一定要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引领示范,从我做起。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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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特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公职带头”走前头,身体力行作示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团组织要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安全守护”齐尽责,协作共治享平安。从即日起,盐山交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针对行动中,查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和“登记抄告”。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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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3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现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出行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无论是上下班途中还是在日常交通参与活动中,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或是乘坐机动车,前排后排都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安全,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带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失去整个人生。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模范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逆行、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交通陋习。
三、坚持文明出行,规范停放车辆。
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发挥表率作用,争做模范带头人。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带头倡导文明出行,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带头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带头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积极引导带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共同参与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驾乘摩托车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让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文明城市靠人民创建,文明交通靠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和安全出行的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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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朔州市文明办、市道交办发出如下倡议:
请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头盔帽带。
安全出行时时谨记文明交通时时带头
安全带是生命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婴幼儿乘车时要使用安全座椅,固定在后排座位并系好安全带。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人、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请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所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广大志愿服务力量,要带头落实好“一盔一带”行动,带动引导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宣传劝导营造氛围共同行动保障安全
从近日起,朔州交警将对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加大宣传劝导力度,要在“朔州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上学习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观看宣传警示视频。参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交警将赠送爱心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后方可驶离。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将依法处罚。
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请自觉戴好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一盔一带”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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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5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加重了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自2022年4月26日起,社旗县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亲朋好友多提示,大小单位管好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风向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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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6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们:
大家好!
目前,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加重事故后果,造成人员伤亡。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伤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但在现实生活中,尽管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但嫌麻烦、不舒服而不系安全带的却仍然大有人在。钟祥交警特别提醒:“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如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客观存在,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然而,很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驾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便酿成血淋淋的惨剧。山阳交警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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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7
亲爱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学校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二、无论您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建议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三、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出行、乘坐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四、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五、家长要教会孩子正确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座椅、系安全带的方法。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正确佩戴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共同创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规范的道路交通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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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8
安全出行,是所有人的期待,“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守护。“一盔”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指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挽救40%以上的生命;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向广大驾乘人员发出安全倡议: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安全带是生命带。安全带能够起到固定作用,当机动车突然停止时,可以第一时间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以,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儿童乘车时,家长们一定要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
五、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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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9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当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我们倡议如下: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佩戴使用意识。
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发生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越线停车、乱穿马路、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三、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宣传劝导家人、亲友自觉主动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您让“一盔一带”成为您出行的必备品,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凝心聚力,共同努力,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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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承诺书10
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指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就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乘人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乘人员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好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坐人员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单位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员工上下班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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