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倡议书

时间:2022-09-09 08:55:29 倡议书 我要投稿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范文(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倡议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写作上,倡议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相信写倡议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动车上牌倡议书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范文(通用5篇)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1

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登记,挂牌出行。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到邱县交警大队或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登记挂牌。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主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提醒身边人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乘骑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大小要适合自己,有一定透气性,视野要好。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三、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靠右侧通行,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车要挂牌、人要戴盔”。主动申请免费登记挂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同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2

广大居民朋友: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市部署,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开展“助推电动车上牌 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活动,现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志愿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助推电动车上牌,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活动宣传员。

  全区各地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和志愿者要深入社区小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区域,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的有关规定,现场为居民讲解上牌的方式、时间、办理网点等内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同时还需要提醒居民忽视交通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的危害性,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营造遵守规则、文明骑行、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是争做“助推电动车上牌,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活动示范者。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进行电动车上牌,并积极带动身边亲朋好友及时办理上牌业务。要带头做好电动车上牌、带头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争做文明交通推动者和践行者,为城市文明交通发展作出贡献。

  三是争做“助推电动车上牌,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活动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要利用闲暇时间,在社区、广场等电动车上牌便民点开展志愿服务,协助交警帮助做好居民电动车上牌资料登记、填报、拍照、查验、挂牌等工作,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好业务,节省居民的时间。同时协助交警以及社区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处处有爱,服务于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投身志愿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我区增光添彩,用真情谱写美丽丰南新篇章!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3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文明市民,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玉田县文明办就动员全县城乡居民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

  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

  全县城乡居民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4

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在此,动员新区广大居民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先行者。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

  广大居民朋友,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主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养成驾乘车辆先佩戴头盔的好习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做文明驾驶的参与者,共同守护幸福家园。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筑牢文明出行的安全屏障,让幸福相随,让平安相伴。

  电动车上牌倡议书5

广大居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栾城区文明办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如您的爱车还没有登记上牌,请主动到上牌服务网点(人民广场警务站)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二、自觉佩戴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三、不加装遮阳蓬(伞)。

  加装遮阳篷(伞)会影响车辆稳定性,妨碍驾驶人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不要在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加装遮阳篷(伞)。

  四、遵守交通秩序。

  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五、车辆有序停放。

  电动自行车要规范有序停放到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次出行做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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