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礼金承诺书

时间:2024-08-19 22:27:2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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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礼金承诺书(通用5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违规收礼金承诺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通用5篇)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1

  一、在采购任何环节,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不同甲方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不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三、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

  四、不私下接触甲方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卖)。

  五、积极配合甲方信访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六、若有甲方人员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xxxxxx)。

  七、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甲方的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注意留存,检查备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部门、供应商各留存一份!

  供应商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2

  本人系三门峡陕州分公司土建专工崔海飞,现作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率先垂范,从严自律,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礼金红包;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等财物;决不在公务或与公务有联系的`活动中收送礼金红包;决不收送带有公款性质的礼金红包;决不在节日期间收送礼金红包等财物。

  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请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3

  为了维护医学的圣洁和尊严,拒绝红包、提成和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作为医院中层干部,我郑重承诺:

  一、始终坚持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时刻铭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弘扬“医术仁心,关爱生命”的医院文化价值观,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二、保证本人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拒绝红包、提成、回扣、馈赠和宴请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保证本人所在科室无乱收费现象,严格规范科内收费,承诺科室护士长为科室规范收费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保证本人所在科室医务人员拒绝红包、提成、回扣、馈赠和宴请等商业贿赂,承诺科室主任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五、如有违反规定,自愿接受卫生部的'八项行业纪律和《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市卫生局《关于专项治理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医药器械购销中收受回扣及医疗服务中分解收费问题》等法律法规处理。

  六、中层干部本人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接受红包、提成、回扣、馈赠和宴请,违反承诺,一经查实,就地免去中层干部职务。所在科室医护人员在医疗救治过程中违反承诺,科室负责人负相应的管理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责成辞去中层干部职务。并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日期: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4

  我郑重承诺,本人自愿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股东、我行的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以及投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我行知识产权以及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七)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八)将我行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业务营销费用和礼品礼金,以及因我行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在金融企业、我行关联企业以及与我行有贷款融资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未经批准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违反规定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五)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单位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不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和出资人的'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违反程序和授权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处置或核销资产、引进技术和设备、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其他名义用我行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设立或者使用“小金库”;

  (六)未经董事会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授权或批准,决定本级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现金收入;

  (七)超越董事会、上级行授权权限,或者违反决策程序,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录用、提拔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管理人员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上述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使我行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与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我行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八)违反规定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九)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五、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七)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八)私用因公获取的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九)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六、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虚报工作业绩以及隐瞒不报或者迟报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默许、纵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五)漠视员工正当要求,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七、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不从事《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工银党〔20xx〕81号)明确禁止的行为。

  八、不从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本人将恪守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违规收礼金承诺书5

  一、承诺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廉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在业务洽谈、招标、签约、合同履行等过程中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以任何理由的任何贿赂、送礼、回扣等不廉洁行为。

  二、前述“不廉洁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取现金、有价券(卡)、红包、贵重物品等财物;接受报销费用或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名目收取报酬;接受宴请(正常公开的业务招待或向公司副总以上报备的除外)、受邀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在公司帐外单独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业务单位借款;利用职务便利要挟业务单位或对其设置人为障碍或向其索贿;以其他方式变相受贿。

  三、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经按公司规定查证属实或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或被举报两次以上虽未查证确切但有初步证据印证的,视为承诺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即时与承诺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涉贿金额100倍对承诺人处以罚金,要求承诺人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终止与业务单位正在洽谈的所有项目、解除所有业务合同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追究承诺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四、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或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承诺人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依法需先提请劳动仲裁的,由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

  五、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承诺人各执一份,自承诺人签字后生效。

  承诺人(签字捺手印):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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