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慰问方案

时间:2024-10-06 04:01:0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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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慰问方案范文(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金秋助学慰问方案范文(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范文(精选11篇)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1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及原则。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二、“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qq.com。

  地址:xx。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2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3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xx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xxxxx),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xx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4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5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x教工【20xx】x号)精神及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将继续在全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教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教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确实保障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子女按期入学。

  2申请资助的困难教职工需持以下材料:

  ①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见附);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查核实后盖确认并上报校工会。

  报送时间:请各工会务必于9月1日(周五)下午4:0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xx),同时电子档发送到xx。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6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7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二、活动目的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三、活动形式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体要求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2.精准把握资助宣传对象和时机。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的宣传,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记录相关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帮扶,精准资助。结合宣传中遇到的咨询情况,提前安排布置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资助服务站工作,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9

  “不让一个学生应贫困而失学”这是学校全体领导和教师信守的贫困生救助原则。特别是在教体局下达有关帮扶贫困生的系列文件之后,全体领导教师更加深了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精心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使此项工作真正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也受到了社会特别是被资助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一、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二、校领导率先行动,党员一马当先

  支书李喜安校长在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

  三、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寄宿生贫困补助实施方案。

  政教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寄宿生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百分之百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四、实施“一帮一”特困生救助工程

  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五、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六、充分利用校务公开表彰优秀,激励后进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金秋助学慰问方案11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引进监督机制,加强常规管理,扩大社会捐资助学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工作目标

  1.拟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儿童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2.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3.拟资助普高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4.做好中职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发放中职助学金x万元,免学费资金x万元。

  5.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力争各级各项资助资金x万元,资助大一贫困新生x人。

  以上五项资助资金共x万元。

  6.营造氛围,广辟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7.全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8.开展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立志成才”演讲赛。

  9.做好资助调研工作,撰写资助论文,争取在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

  三、重点工作

  1.做好做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摸准情况,摸实对象;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尤其是孤儿的资助力度,尽量做到免除他们在校的'所有学习生活费用,特困学生继续按小学阶段1200元/每期,初中阶段x元/每期给予资助,对于那些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是通过以上资助还不能保障其在校顺利就读的学生,在每学期期末可以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及学校证实困难情况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呈报局领导批示,给予适当金额的特困补助。

  2.全面落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按普高在校生x%的比例落实国家助学金。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督查工作,并鼓励和发展xx职业教育。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工作力度,按照“应贷尽贷,不留空白”的原则,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做好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大一贫困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

  6.开展好“立志成才”演讲大赛。号召各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7.力争论文在省市研究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8.探索建立县教育基金会的方式和途径。

  四、主要措施

  1.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之深入民心。一是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学生资助工作明白卡》和海报,并发放到每一所学校;二是各个学校每期至少要办好一期学生资助宣传栏,重点宣传资助政策,受资助的基本条件、资助工作流程等;三是联合新闻媒体按学段、分类别、多角度对全县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宣传和阶段性总结,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能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2.明确资助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民生实事。一是制定《xx县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将民生实事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学校,明确校长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二是实行资助项目的月报制,各校将学生资助进行情况在每月最后一周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是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根据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每学期全面督查一、二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总结和推广经验。

  3.抓好资助队伍建设,规范资助流程。一是加大对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学校资助队伍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并尽可能改善资助工作的条件;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作为考核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学校每项资助必须按资助程序进行,最后经资助中心审核后,方可发放资助金。

  4.严格监管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一是学校所有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校长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各中小学校长与教育局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以示负责;二是所有资助资金(含师生捐款、社会捐赠)都必须进入专户,专款专用;三是各项资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普高、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款实行资助卡(或粮补卡)打卡发放模式。

  5.捐资助学要出成效。以县总工会、县政协、海诚集团教育基金、爱心教育促进协会和深圳市商会以及xx市商会为龙头,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平台,县本级力争与市局及各爱心单位共同筹集社会助学资金100万元以上来资助贫困学生,在全社会掀起捐资助学的氛围。

  6.社会监督见公平。一是主动邀请媒体参与进来,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二是招募成立助学义工组织,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级。每年年末根据考核方案内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分别评选出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资助工作一档、二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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