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8 09:08:07 方案 我要投稿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智慧交通实施方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精选6篇)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1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沿xx大道分布,生源分布面广,特殊的地理位置,给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加上我区正值经济大开发大建设之际,来往的车辆日益增多,文明交通行动正当其时。为了切实增强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黄陂区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陂教综[]5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通过在我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文明交通万堂课”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努力,形成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广大师生交通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高,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习惯基本养成。深化文明交通宣传,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示范集体的创建工作,到学期末创建3所“文明交通学校”、评选10辆“文明交通校车”和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评选3所“文明交通学校”、10辆“文明交通校车”、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评选条件及标准见附件一)

  (二)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之际,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邀请公安交管民警为在校中小学生上文明交通辅导课。同时,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组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开学后对“黑车”、麻木接送和超载接送等问题进行排查,密切配合我区综治办、派出所、交管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遏制和打击行动,对违规接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培训工作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听讲座、看录像等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沟通衔接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将交通安全教育拓展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四、活动小组

  为加强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组织领导,我区教育总支成立以教育总支书记、干事为组长、综治办副主任、交警队员、派出所警员、各校校长为成员的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的开展。

  具体工作由负责,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学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相关活动。

  五、组织实施

  (一)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百千万工程”的操作步骤,紧跟日程,稳步落实。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文件,根据学校实际,一是及时制定“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方案、“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工作,对照标准,形成以评促规范、以选促进步的活动机制;三是落实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形成有效的教育效果;四是联合成立整治专班,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细致深入排查,极力宣传教育,合力遏制打击违规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和“警校共建”制度,把文明交通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我区综治办的指导下,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文明交通园地,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教育。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继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评估、考核”六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切实按照最低“两周一课时”的要求,开好公共安全课。强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开设以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讲授相关的安全知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交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并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坚持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校园文明交通的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习惯,提高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与我区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接送孩子的社会车辆和家长进行有序管理和引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以“我做文明交通宣传员”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给家长的文明交通箴言”、 “书写平安家书”、布置文明交通知识家庭作业等活动,不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师生文明交通建设,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提高认识,积极推动。按照区教育局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师生道德水准和文明交通素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动实施工作在校内深入开展,推动学校实施工作上水平。

  (三)突出重点,整体带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进行摸排,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学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突出的交通问题。

  (四)及时沟通,加强协调。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紧依靠我区综治办,积极协调我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注重反馈。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中小学生、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对紧急交通突发情况的能力,为校园的平安和谐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同时,要注意总结收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定期或不定期以文的形式向我区教育总支报送工作措施及活动开展情况。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2

  关于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按照县政府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

  关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调查摸底、逐一登记、联合治理、集中行动”的方法开展。

  (一)5月17日至21日,进行学校自有校车、租用车辆、学生乘车情况的摸底登统及安全隐患排查;

  (二)5月22日至30日,组织学校摸排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和需要设置交通设施、标志情况;

  (三)5月31日至16日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治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及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的设置。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及租用车况差、非正常营运的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来往学校;

  2、加强学校自有校车的安全管理,做到专人专车、车况良好,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驾驶经验丰富人员。同时,严禁租用非正规公司的车辆、不合格的车辆、低速农用车辆及其它没有安全保证的车辆拉载师生;

  3、立即摸底调查,对校车建立台账,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统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数量、运行等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采取的交通方式,制作台账,掌握底数;

  4、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车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严查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对学校周围存在的非法运营的“黑校车”,没有在教育部门和交管部门备案、证件不齐、安全部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特别是农村学校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查严处;

  2、开展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及管理工作大检查,落实教师跟车、收车、验车、幼儿上下车清点核对制度,严防将幼儿遗忘在车内发生事故。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1、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收到教育实效;

  2、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堂、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及报废车辆,不乘坐低速农用车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

  3、在校园内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廊、宣传条幅、气球竖标等方式,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人员密集,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学生上学、返校流动量大,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不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校外学生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立即召开一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四)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认真填报有关排查表格,务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调查表报中心校安全办。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3

  为保证20xx年度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通过学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增进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业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度学法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三、学习时间

  (一)自学时间

  1、领导干部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一般工作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行政执法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

  (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集体学习由局法制科统一组织。

  四、学习内容和达到标准

  (一)学习内容

  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82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71号)、《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70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64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62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60号)。

  2、20xx年度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交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

  4、以案释法

  5、上级部门下达的学习任务。

  (二)达到标准

  通过学习,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熟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熟记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种类和实施程序;熟知《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熟记法律责任;熟知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了解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内容、被监督执法行为、监督程序、监督处理和监督责任;熟记《省行政程序规定》中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执法程序,了解特别行为程序等。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

  五、学习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学习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每人不少于五千字。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研究法律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组织形式,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在年底组织考试,检验年度学法成果。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4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5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尽快运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达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交管办主抓、辖区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镇人民政府内增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全民落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农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友华;副组长:刘渠东、王国军;成员:刘锋、王元成、周小军、李坤、李明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办所有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全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交管办、岩峰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交管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人员户籍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查究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节处理工作。

  派出所: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强制措施;配合镇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赔偿调节处理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派出所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健全“交管办”正常运转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明确农村道路常见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流程,镇交管办和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交通法规、交通违法查纠方法、工作规范、车驾业务流程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交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明确进度,限时推进。20xx年2月10日前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和辖区内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台帐。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安监、派出所、交管办、农技站、片区教育组等有关部门开好协调会,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镇交管办、岩峰派出所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共同固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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