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投标服务方案

时间:2022-07-23 08:23:33 方案 我要投稿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通用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服投标服务方案(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通用7篇)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1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服装设计、制作或服装销售范围;

  3、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二、投标人须知: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如下(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线下报名: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提供同类绩证明【投标人近3年(20xx年至今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中小学校校服供应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有相关的甲方或第三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如有)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20xx年6月30日10时00分前到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即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提供同类绩证明【投标人近3年(20xx年至今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中小学校校服供应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有相关的甲方或第三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如有)加盖公章后在20xx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将扫描件发至邮箱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报名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交给工作人员当面清点,定标后中标公司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待开标会结束后退还;

  3、开标时间:开标会定于20xx年6月30日10时00分在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小会议室;

  4、投标人需按照附表一《梅州市梅雁中学加厚冬装校服代采购项目需求》完成本项目;

  5、投标人投标报价按附表二《梅州市梅雁中学加厚冬装校服代采购项目报价表》填报,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14万元(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低于最高限价方为有效报价;

  6、投标单位按照附表二的报价表(须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表》)填报好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送招标工作人员;

  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例图详情请看附表三,如不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健康码与行程卡,健康码显示结果为绿码,行程列表显示中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外省、外市来梅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结果为阴性;中标单位派往现场测量跟进人员也需在进场时出示健康码与行程卡,健康码显示结果为绿码,行程列表显示中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外省、外市送货到现场跟进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结果为阴性。

  三、评审及定标方法:

  本次邀请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按照附表二《梅州市梅雁中学加厚冬装校服代采购项目报价表》填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不含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不含税)的投标人得分最高,以此类推,投标总价(不含税)最低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表中的报价,按照:各类单价报价×数量=合计,按表中各项合计价相加得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进行比较,投标总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低价投标人废标情况,则中标候选人顺延。

  四、合同签订及工期:

  1、定标后,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学校应安排中标单位根据S、M、L、XL、2XL、3XL、4XL、5XL八个尺码统一测量学生校服尺码,学校配合提供男生、女生人数,中标单位量好尺码及收集好具体数量后45日历天供货。

  五、合同费用支付及结算:

  到货后,经学校验收或检测合格后,由梅雁中学安排学生向中标单位进行收货并付款,学校应协助学生收货并及时向中标单位付款(具体付款时可以班为单位统一付款),学校应保障中标单位的权益不受损害,如学生未及时足额付款,由学校负责,中标单位有权向学校追偿。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2

  黑龙江财经学院20xx年需采购新生校服约3200套,本着性价比优良,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新生校服实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标步骤

  (一)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企业提供的校服产品必须符合校服标准,且提供国家法定部门授权的省市级以上的服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高校合作经验,需提供近3年高校合作的合同业绩;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20xx年6月8日止。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提供各类资质,并于20xx年6月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14114858@qq.com。

  (四)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证明企业设计生产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4.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5.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校服标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按投标规范要求密封),交于开标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召开招标会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我院召开校服招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通知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厂家。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通知中标厂家,由学院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三、招标数量及款式

  (一)征订数量:

  学生校服3200套左右。(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二)征订款式:

  以实际招标办核定的样式为准。

  四、其他

  (一)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厂家在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学院指定位置。

  (二)中标厂家和学院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院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三)报名审核通过的厂家交质量保证金贰万元;未中标厂家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厂家待校服交付学院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院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中标厂家应按合同约定赔偿,下次招标不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四)中标厂家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五)中标厂家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五、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政策,如尺寸不合身包换至学生满意。

  (二)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全免费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

  (三)中标厂家交货时由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按此次招标方提出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对中标厂家的提供的货物任意抽取进行抽样检验;同时要求中标厂家无偿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产品(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抽检货物检验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收货,最终中标厂家须附上结论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采购方方可收货并验收。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财经学院招标工作小组。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3

  为增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提高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便于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家委会及学校研究决定,拟成立校服招标小组,对20xx年高一年级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设计、制作招标。

  一、项目名称

  安师大附属庐江第三中学高一年级校服设计、制作招标项目

  二、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经营企业,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保证供货准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准确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定做。

  3.具有20xx-20xx年良好的相关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商业行为记录。

  4.投标人需提供实物样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本地化服务。

  三、招标内容

  每生春秋装和夏装各一套。

  四、校服设计要求

  1.结合我校特色,辨识度高,体现出安师大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校园文化。

  2.款式新颖、有活力,符合中学生着装要求。

  3.在保持服装款式统一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的布料颜色上区分男女装。

  五、校服材料技术标准

  1.按GB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高中生校服的要求及标准进行制作。

  2.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等各种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

  六、招标步骤

  1.报名时间

  20xx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下午17:00前

  2.报名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连续三年县级以上监督管理局检测合格报告;

  ③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书;

  ④服装测量制作工期及供货承诺书;

  ⑤春秋装和夏装投标价。

  以上报名材料密封加章后需送至安师大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总务处,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

  3.评标

  (1)资格审核

  招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评选

  每个投标人提供服装样品(分男女生),招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校服的款式,面料成分,做工,价格,主要业绩及售后服务等来评选。

  (3)公示

  招标小组公示中标人。

  4.手续办理

  公示时间三天内无异议的,招标小组通知中标人,办理相关事宜。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

  2.尺寸大小不适负责调换,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免费包换。

  3.中标人交货时提供所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采购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可委托质检部门对中标人的提供的产品任意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收货。

  八、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师大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校服招标小组。

  2.中标人承诺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产品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送达到位。

  4.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若产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拒收,保证金不再返还。

  5.中标人提供样品不退还,采购人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4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20xx级新生校服实行公开比选。为使比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选购组织

  成立校服选购领导小组:

  组长:万清海

  副组长:

  成立校服选购工作小组:

  组长:税涌

  成员:

  成立校服选购监督小组:

  组长:刘建国

  成员:

  成立校服选购意见反馈小组:

  组长:刘毕操

  成员:

  二、比选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三、比选步骤

  (一)企业报名

  1.时间: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2.地点:四川省合江县中学校政教处。

  3.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身份证,授权人参与投标的授权书和身份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开标前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召开比选会

  校服选购工作组(葛乔、黄兵、赵世群)审核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四川省合江县中学校勤学楼四楼一会议室参加校服比选现场会。时间暂定于20xx年7月28日上午9: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厂家)。

  比选前,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5套(秋、冬服装各一套、夏季两套、军训服一套),同时展示校服编号和价格,校服选购小组再次审核并确认参加的比选商家,最后现场无记名投票计算出得票结果,经校服监督小组同意,确定供货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校服选购工作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公示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四、其他

  (一)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选购领导小组。

  (二)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三)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5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新沂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标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马良

  成员:任申侍波

  职责要求:指导监督学校招标过程,向招标领导小组宣布中标厂家。监察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二、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王士强

  成员:叶志军、张海波、徐继刚和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厂家企业。

  三、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

  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打分,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厂家(要求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北京路小学接待室)。

  四、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五、招标需求

  1.征订数量:一年级380套左右,二年级到四年级各190套左右,五年级135套左右(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2.款式设计:款式新颖、符合学校校园文化理念。面料讲究、价格适中、颜色明快,舒适度高,适用性强,能给人简洁、大方、稳重的感觉。

  3.每件服装标签需注明以下项目:

  1)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产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品标准编号

  3)面、辅料的纤维成分、含量、安全类别;

  4)洗涤说明;

  5)国家规定的其它内容。

  4.质量标准:所有用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5.质量要求:面料绗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无明显皱褶、浮线,不允许有断线。对易磨损部位就做特别处理。

  6.特殊体型学生要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给与特别订制并给予该类学生周到细致的服务。

  7.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一年,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8.征订款式:校服具体款式、质地以家长委员会确定为准。

  六、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20xx年10月23日前

  2.地点:新沂市北京路小学总务处

  3.联系人:

  4.报名条件:①投标函;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④服务流程和售后服务;⑤校品图片;⑥业绩合同复印件(部分);⑦企业相关的荣誉证书;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校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888-20xx)

  (二)召开招标会

  学校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于20xx年10月25日8点到北京路小学召开校服招标会。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夏秋冬礼)各三套(分男女),如需展示,模特由厂家自行安排(也可与学校商定用指定学生)。同时展示校服生产厂家编号和价格,评审委员会确定对展示服装的意见,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方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七、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4.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次招标会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5.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财审科、服务中心,委派人员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全程监督。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6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我县学生权益,规范我县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xx】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梅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粤教后勤办函[20xx]1号)要求,并结合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xx】1号)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平远县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定我县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我县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20xx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洪海(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

  2.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3.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

  四、招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

  1.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

  2.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

  3.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4.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

  5.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

  6.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五、职责要求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

  3.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

  (二)学校的职责:

  1.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

  2.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

  3.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

  1.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

  2.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

  3.负责对中标企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

  4.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

  (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

  1.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

  2.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

  3.中标企业不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

  六、违规采购处理

  (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

  1.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

  2.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

  3.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校服投标服务方案7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温州中学

  二、招标内容:

  学生校服夏装、春秋装、冬装

  三、招标要求:

  (一)招标单位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及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从事大批量服装生产的规模和能力,具有校服生产经历,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保证。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校服所有面料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环保要求,产品(包括样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xx年6月18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相关质量要求和有关技术参数,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2.校服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校服要根据学生的身材量体裁衣生产和制作,并在适当部位缝制符合学校校徽要求。

  4.要求剪裁得体合身、不拖沓。特殊体型学生要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给与特别订制并给予该类学生周到细致的服务。

  5.面料接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无皱褶、浮线,不允许有断线。

  6.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三)标的综述

  1.本次需要校服的学生数量约为700人,每人1套校服,每套内容具体见报价表。

  2.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主要质量技术参数可参考附表。

  3.投标时,每家投标单位必须制作壹套成衣样品,说明主要技术参数,与投标书一起报送。样衣将作为质量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中标单位的样品将封存作为供货验收样板、标准,不中标单位的样衣将退回给投标单位。

  4.本次招投标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5.数量:具体数量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实际订购为准。

  (四)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五)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含税费、运输、尺码丈量、服装分发调换等费用。

  2.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六)货物验收及付款方式

  1.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在完成服装制作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无异议后,根据自愿订购的原则,货款由学生直接向中标企业支付。

  2.所供货物需经有关部门抽检合格,质量与中标送样一致,若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要在20日内进行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表(附件3)。

  2.售后服务承诺书。

  3.企业简介:生产企业的办公、生产照片、投标人近两年承担过的类似制作校服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5.评标办法中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投标文件壹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必须用电脑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6.成品样服两套,其中学校现有款式(含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一套,投标单位自行设计一套,若因时间问题无法准备,可自行设计两套样服。

  五、投标须知

  (一)自接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投标样衣和投标文件。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发现有串标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2.通过非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的。

  3.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

  4.逾期送达的。

  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6.报价以单件校服为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7.其它(含与招标文件相悖、经评委认定无效的)。

  (三)投标要求:

  1.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愿意向招标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六、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作;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供货合同。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校服号型由中标单位负责到测量、统计,由签约学校给予一定的协助。

  3.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4.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货。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保留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

  5.中标单位必须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所供校服送至校方指定地点。

  6.中标单位所设计的校服版权属于校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款式用于其他单位和商业活动行为。

  7.中标单位中标后的价格为20xx年入学学生购买校服的价格;原2016、20xx年入学的学生购买校服时应与原校服同款、同价。

  8.学生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亦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且上述响应时间为48小时以内。

  9.中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有关要求。对于补购、换购的,应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

  10.本次中标有限期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止。若质量合格、服务优良的中标单位,经学校和家委会认可其合同可续签第二年执行供货。

  七、其它:

  1.本次招标的招标书以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竞标单位参加此次投标即同意本招标书规定的各项条款。

  3.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供货,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需承担此生成的经济损失。

  4.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不承担样品制作、检测任何费用。

  5.中标企业需提供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质量保证金。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拒签合同,保证金则不予退还,供货后质量合格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6.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返还;中标单位的样品及相关资料留存。

  7.本次招标,如参加投标的企业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标人。

  8.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供货合同》。

  9.开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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