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申请书

时间:2022-07-04 09:39:44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土地申请书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申请书

土地申请书1

XXX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X国土资源公告[]号经开区城南街道群文村3、7、8、10、13、14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交易文件,明确知晓交易文件之条款,我们愿意遵守该交易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交易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我们申请参与该地块竞买,并授权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我方全权代表。

  我们在提交本申请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伍佰壹拾肆万元存入你单位指定的帐号。

  我们承诺:如能竞得,在签订有关成交确认书后,保证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我方违约,你方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格,全部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我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申请人:

  日期:

土地申请书2

XX土地管理所:

  我场老场区职工住房建于建场初期的一九七六年,房屋结构是石头和泥,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成危房。

  鉴于以上情况,二〇X年,我场户职工家庭筹集资金,由我场场部组织在现在的新家属区实施建房。因当时建房时间仓促,加之职工经济条件不佳,未提出和办理土地使用申请手续。

  为此,今特向贵所提出上述职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恳请贵所予以办理。

  以上报告,敬请批复。

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申请书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20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一)《六十条》实施以前使用的,乡(镇)办的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办的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属现用地单位;

  (二)《六十条》实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间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权按前项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归还要求的,应全部或部分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20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20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土地申请书4

  申请人:程xx,女,汉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市xx区1楼2门10号。

  被申请人:陕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元,并赔偿利息5091元;

  2、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xx市xxx小区第22栋号房屋以元出让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1日向申请人交付房屋。申请人应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元。

  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元交纳给被申请人。xx年3月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是在违法销售房屋,其购买的房屋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人认为其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请求裁决确认合同无效,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购房款元,赔偿申请人利息5091元。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申请书5

  这是一篇关于xx×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正文:

  土地用地申请报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国土资源部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xx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土地申请书6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请求事项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事实与理由1983年8月,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350月的转让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明万、刘光龙、刘应云等人,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1987、1988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200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20xx年9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5300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习水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3月5日

土地申请书7

尊敬的县领导:

  您们好!

  我是x县潘王村人,现在是x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级专业的学生:。两年的大学生活让我深刻的懂得:发展才是硬道理!

  每当回到自己的家乡,看到那冷清的村庄,我的心就会不由的沉重下来,因为没有人愿意发展她。或许是因为现在老百姓的日子比以前富裕了,衣食无忧,使他们从心理上产生了一种惰性。

  我在校主修园艺技术专业,课余辅修养殖技术,通过大量的资料中我总结了一套农村可持续发展项目——以食用菌为链接,构筑大农业生态系统。

  将作物秸秆作为培养食用菌的原料,收获食用菌后的菌渣,即菌糠,菌糠营养成分比秸坩更丰富,可以作为猪的饲料。这是因为食用菌将难溶性的纤维素、木质素以及含氮物质降解以后,除了部分自身利用生成子实体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残留在菌糠中。同时,菌糠也残存一些食用菌的菌丝体,这些菌丝体含有大量可供猪食用的蛋白质成分。而后猪圈内的垫积物可作鱼料或作沼料,也可作培养食用菌的原料。从而降低了环境污染,在整个系统程序中大大的降低了成本,达到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目的:低成本、高效益、节能、环保。

  我知道这个系统说出来很简单,看起来更是一目了染,但做起来是十分艰难的,对于农村那些失败的案例,我个人认为是他们的毅力不坚定和缺乏智慧管理所至。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请各位领导相信并支持我!

  我也知道,自己是未毕业的大学生。但这个问题请各位领导不必担心,我认为当今社会勇者当先,智者必胜,时间、时机是不等人的。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我对自己有信心。

  但由于我所建设的农业系统将会占用大量土地,而我村土地流动章程尚未明确,所以特写此申请书,希望各位领导给予重视,并给予理解支持和批准!

  谢谢!

此致

致敬!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申请书8

政府及有关部门:

  随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办学条件的改善、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和教育资源的逐渐优化,为我校教育创造一个更为和谐的发展环境,以及随着学生人数的逐渐增多,学校的扩建已迫在眉睫,在此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征用xx镇村民山科住宅后的园子和xx镇民贸公司后一排土地的申请,目的是为了扩建学校,从而增大学生的活动场所、美化校园和修建教职工周转房。

  本着保护环境、珍惜土地的原则,我们尽量将占用的土地面积缩小到最小。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旦土地使用权批复下来,我们将严格遵守土地批复的使用面积,绝不越界扩占,而且保证切实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待工程完工后,负责恢复工程建设中不得不暂时毁损的生态植被,坚决按照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规定的各项环保标准,绝不破坏周围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以上就是我校处与对学校长远发展的思考,并已经过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改进,一致认为具备了扩大建设的条件。因此恳请有关领导研究我们的申请,尽快批复同意我们的土地征用申请!以便实现我们早日为学校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的愿望!

  请领导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xxx.xx.xx

土地申请书9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宗地后,对《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规定无异议,我们要求申请参加贵局于20xx年1月1~10日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挂牌出让活动,竞买普安县盘水镇东街18号(原矿冶公司商业门市)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93.23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37.05平方米)及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及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如能竞得,我们保证按规定与贵局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挂牌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履约保证金可由贵局没收,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土地申请书10

  申请人: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送,五十五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潘x永,五十五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善,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定归申请人所有。 x x六队借用的土地使用权确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经查:该争议土地在x x屯村边,落实生产责任制前是x x屯第六生产队的晒谷坪。在此之前该地中间有一部分由莫Xx(申请人莫Xx之父)在解放前开垦了这块土地作菜园,具体面积不详,当时四周围有樟树、荆棘等,外围至水田边还有荒地和粪坑,该地在土改时仍旧划分给莫显福耕种,当时并未颁发有土地所有证给莫Xx,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之初,社员们将原来土解时分得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交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但仍保留一小部份土地由社员自由耕种,期间,XxXx六生产队将原莫X福x种的这块土地和四周的樟树、荆棘清除以及填平旁边的一些粪坑、荒地等整出一块坪地的用来修建了生产队的晒谷坪。申请人称当时生产队长因队里没有晒谷坪以集体的名义向父亲借用的。由于自195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的颁布实施期间,生产队的生产活动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缺乏文字书面证据材料,所以,申请人请求事项缺少证据依据,申请人提出的争议土地四际界限也只能是一个模糊的界线。1981年国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X xX六x将谷坪按人口分给生产队群众晒谷,莫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福也曾提出过要求要回该祖宗地,生产队通过社员大会集体讨论,后来一致通过将谷坪边南边原生产队的三间仓库的地皮划分给莫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给莫xx福作福家人已将调换来的仓库地转x龙,后莫x龙又将该地转给妹夫朱x斌建房。现申请人称该整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要求要收回原属于自己家的自留地。综合以上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原则。根据这一规定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到长塘屯对群众的调查了解,可以认定:土地改革之前,申请人之父亲莫

  认为莫x福确实在该争议土地上开垦了一块菜地。土地改革时确x福的原耕土地继续由莫x福耕种及管理,在成立人民公社初期查田定产时确定为莫x福的自留地。1962年后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又在实行小队核算时,生产队向莫x福借了该自留地修建了生产队谷坪虽没有文字证据材料但也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但在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生产队考虑到群众需要谷坪晒谷而用谷坪边的仓库地与莫x福调换了谷坪中间的祖宗地,作为社员,莫显福也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地,所以长塘屯第六生产队已不存在侵占莫显福土地的行为。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

  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本府对莫x杰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2、在19xx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后,生产队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只保留部份自留地由农民自由耕种,对于长塘第六生产队后来借用莫x福的自留地修建生产队晒谷坪之事,生产队于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已用仓库地来与莫x福调换,且莫x福作为生产队社员,也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4、莫宽杰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施工建房等属违法行为,应停止一切施工、将土地交还集体。所造成一切损失由莫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土地申请书11

**国土资源局:

  本人姓名:**,男,**岁,身份证号码:**。我有位于**南路东侧、原化肥厂院内用地一宗,于**年**月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号,南北长**米,东西宽**米,总面积**平方米。**年**月**日该证转让43。2平方米给**(**国用(20xx)381号),剩余面积**平方米。我又于××年××月购买了位于我宗地××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方米,该户领有国有土地所有权证证号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避免以后因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与对方产生矛盾,现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望给予办理。

申请人:

年月日

土地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申请人: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

  申请人因建设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特此依法向光明村村民委员会、陶村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检养殖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光明村村民,以前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光明村村委会、陶村乡人民政府、平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检所建立的一座存栏量为300只的猪、羊养殖场。

  建设完成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用低级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动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复检原养殖场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地址为: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村西。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申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申请书13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yyy,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 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申请书14

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65。12亩。根据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有关问题》[20xx年(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公司已于20xx年10月将该宗土地中的57亩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十政储出(20xx)59号出让宗地]向社会公开出让使用权。剩余8亩土地,按照市政府对《市粮食局关于保留原二堰粮库部分土地用于还建相关项目建设的请示》的批复意见,仍保留划拨地的性质,留给市粮油储备公司用于市粮油批发市场、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油食品检测站等项目建设用地。

  为此,特申请对保留的8亩土地,仍按国有划拨地性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xx公司

  20xx年10月26日

土地申请书15

  XX镇政府:

  XX市土地局:

  XX镇XX村位于同河南岸,地处丘陵地带,全村人口XX人,拥有耕地1288亩,人均耕地不足二亩,绝大部分耕地分布在靠天吃饭的山梁上,沟洼高产田人均不足二分,由于耕地面积少,耕地分配支离破碎,农民辛苦劳作一年,人均纯收入不足两千元,日子过的异常艰难。

  为了改变目前XX村农民低收入状况,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惠民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进行大面积的荒沟复垦,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有利条件。采取沟掌筑坝蓄水,地亩里低外高。涝可排,旱可蓄,梯田式落差推进的方法,复垦以下荒沟。

  一:善虎沟全长4000米,平均宽度80米,现有耕地2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465亩。

  二:陆动掌沟全长6000米,平均宽度120米,现有耕地3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1060亩。

  三:安占虎沟全长5000米,平均宽度70米,现有耕地2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510亩。

  以上三条通山深沟分三年完成,共可复垦沟洼高产田两千零三十亩,大面积的复垦将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方便,可以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成倍翻番,为以后的成片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农民彻底告别一亩地三处分,跑断俩腿不见功的局面。

  恳请:XX镇政府领导批准

  恳请:土地局领导的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

  XX镇XX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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