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时间:2024-04-07 16:46:35 方案 我要投稿

督查方案汇编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督查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督查方案汇编9篇

督查方案 篇1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 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 瑜 刘为民 瞿联霞 魏爱淳

  成 员:葛 飞 刘爱明 虞 华 李万红 苏建华 张 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 长:魏爱淳

  成 员:刘爱明 苏建华 陈 *

  2、护理组:

  组 长:季 瑜

  成 员:虞 华 王岫兰 储小红 杭 燕 康 群

  3、药学组:

  组 长:刘为民

  成 员:刘爱明 李万红 苏建华 于德志 储亚健

  4、医技组:

  组 长:瞿联霞

  成 员:刘爱明 葛 谭 苏建华 张宏娟 仲跻凤 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 “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 ,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督查方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督查方案 篇3

  一、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督查内容为: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县委“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执行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监督约束和落实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对直接分管范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督察检查常态化,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看住“关键少数”,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喊口号、唱高调,虚报数据、编造政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庸政懒政怠政、伪善伪廉伪勤问题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痼疾顽症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各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督查方式

  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为主,综合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全年度全方位全过程盯紧看牢抓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具体步骤

  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部署启动。制定下发《县纪委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xx年3月至11月):推进落实。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工作总结。分析总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配合组织部、督查办等部门(单位)做好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决策部署。委局机关各室、各片区纪工委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抓好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谋划研究,亲自协调推进,带头督促落实,全力抓好督查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责任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人员力量开展督查,整理汇总督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大督办反馈、跟踪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配合责任室做好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进盯紧抓实,直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省上、市上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即收即办,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对乡镇、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督查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针对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多发的情况,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督查工作。

  二、组织成员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健 吴新华 周明广 杨建华 王修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员:各处室中层 年级主任 教研组长

  师德师风监督员:吉晓丽 朱宝华 陈鼎文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深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扬州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组织全体教师签署“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向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本校举报电话和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双休日、暑假期间,认真做好对本校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督查工作,成立以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工作,并做好督查记录;对存在有偿家教问题的教师进行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督查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督查方案 篇6

  按照县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或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搞好跟踪督办。

  3、注意发现、培养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典型经验。

督查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督查方案 篇8

  为了夯实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确保今年省、市、县年终考评能够取得较好成绩,经乡计生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一次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开展情况督查,具体督查方案和评分标准如下:

  一、村级基本台帐等基础资料按照《市人口信息与统计管理规范》执行情况20分。1、20xx年台帐是否从20xx年10月1日启用2分;2、20xx年、20xx年村级台帐等基础资料是否规范:A、村级常住人口月报告单B、村级台账C、孕环检登记簿(应是系统生成电子版后打印的,将流出对象用☆号标注)D、村级流出孕环检人员联系服务登记簿E、村级流动人口月报告单F、WIS指导信息G、孕环检对象联系服务方式(手机号码簿),缺一项资料的扣2分。3、各种信息报告单从20xx年10月份以来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并齐全4分,缺一种或缺一个月扣2分,扣完4分为止。

  二、村级直报使用情况8分20xx年8月份发现的出生、节育、怀孕信息是否在省孕情监测系统村级直报栏中及时录入,村级直报是否启用。信息录入不全的扣3分,未录入的扣5分,未启用村级直报扣3分。

  三、村两委成员及专干是否分别制定有相应的计生工作职责4分。1、有,并落实(4分)。2、有,未落实(2分)。3、无(0分)。

  四、村级例会情况8分。1、有,并定期召开(8分)。2、有,偶尔或不定期召开(4分)。3、无村级例会(0分)

  五、出生、孕情等信息上报流程执行情况15分。1、20xx年10月以来的出生上报,依据“一发现两通报两核实一录入”的管理制度有关责任人是否在报告单上签字5分。2、20xx年10月以来首次发现的`孕情是否经服务所人员B超确认准确怀孕时间5分,每发现一例未经服务所人员B超确认不得分。3、孕情发现后是否适时上报录入5分,服务所出具孕情证明时,属早孕发现的,WIS录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非早孕发现的每发现一例不得分。

  六、交流平台通报的所有信息是否全部及时上报10分,发现有一例没有及时上报不得分。

  七、对WIS上报的所有生育、节育信息凡交流平台没有通报的,及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计生办核实后乡村各存档一份得10分,发现一例没有报送存档扣5分,最多只扣10分。

  八、村干部工作日志及审核情况6分。20xx年10月以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日志是否由乡分管负责人每月查验并签名确认3分,村计生专干工作日志是否由乡计生办主任负责每月查验并签名确认3分。

  九、室外公开栏是否定期更换宣传公开内容4分。

  十、户资料15分。1、根据村居总人口随机抽查5-10户期内生育、节育对象户,核查证件、资料、WIS上报以及户口述是否一致8分,发现有一户不一致不得分;2、见面率3分,达到70%得3分,低于70%不得分;3、村专干和包组干部按时上门宣传、随访4分,发现有一户不按时上门宣传、随访不得分。

督查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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