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1
为切实做好20___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_____(签字)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好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区20___年农产品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特签定《20_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全力打造“政府负总则、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模式。经过努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实现无害化生产,实现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二、工作责任
1、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加强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定完善重大特大事故处置预案。
3、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开展市场检查和检测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经营档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有记录,有安排,有总结。
4、随时掌握全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实时监管,依法把好生产基地、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等关口。
5、加强对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加强示范园、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销售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加强基地、批发和集贸市场的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
6、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健全各种检测档案,积极发展无公害生产和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7、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8、加强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举办较大的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
9、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做好事后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区农业局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累计得分即为考评得分;对综合得分80分以上,给予通报表彰;60-80分的不奖不罚;60分以下通报批评。
2、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签名: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3
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新农质﹝XX)XX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完成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目标,推动提高我场禁限用投入品监管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种羊场党委政府与各村队签订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一)确保我场在自治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的农产品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
(二)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生产基地具备完善的产品生产档案。
(三)违禁、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打假力度进一步增强,其中不合格投入品包括禁用农药、劣质种子、化肥、地膜案件查处率100%,封存、销毁率100%;100%的经营单位具备完整的营销台账,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率100%,实施日抽检制度,不合格产品的追溯率100%;
(四)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范围进一步扩大,力争做到“三有”,有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条幅、广告牌)、宣传新闻(报纸、媒体)。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场长任组长,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统一部署有关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二)按《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分解任务,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各村队要加强督促种养殖生产基地制定农产品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做到生产标准化、投入品使用规范化、生产环节制度化,所有农产品有标准可依、有记录可查。
(四)对照“三品一标”认证计划,完成认证任务,并加强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包括完善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针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不得少于2次。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主抓农产品的包装、储存、初加工、入市过程开展长期有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和滥用违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储存相关要求的行为,全年开展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不得少于3次。
(六)在辖区农资生产、销售生产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全年不得少于3次,农业投入品抽检不得少于3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对象主要是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场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农资集散地。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严把市场准入关。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场农业综合办要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包括:举办各类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训班、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培训班等。全年举办此类培训班不得少于2期,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人人关心的舆论氛围,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刷宣传单、宣传手册、树立宣传牌的方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八)要建立专门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档案,以备上级检查验收时有据可查。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队要对创建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种羊场党委:XX(签字、盖公章)
村队代表:XX(签字、盖公章)
XX年XX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4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__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_____(盖章)代表:_____(签字)
村民委员会_____(盖章)代表: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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