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1
去年9月下旬以来,我省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6成,部分山区、海岛已出现供水紧张状况,预计旱情将进一步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前抗旱保供水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政府召开了冬春季抗旱保供水工作专题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努力把干旱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旱保供水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抗旱保供水工作事关全局、事关稳定、事关民生,应对旱情是讲政治、保民生、促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把抗旱保供水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强化全省域统筹、多部门合力、全社会协同,组织力量进一步落实抗旱保供水各项措施。
(二)严格落实抗旱保供水属地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1月底前相关地区要全面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实行分片包干、分水系包干;各级要明确指挥框架,靠前统筹,进岗到位,确保工作落细落底。
(三)强化清单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在1月底前,修订完成针对旱情极端情况下的保供水预案,分区域、分行业列出保供水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制定“一地一策”“一库一策”“一厂一策”,把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水库(水源)、水厂(企业),确保保供水措施落实到位。各设区市及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清单于2月1日前报送省防指办。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级防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作用,立足“防长旱、抗大旱”,谋划长远保供水措施,建立抗旱保供水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旱情动态,精准部署抗旱措施。水利、建设等部门要规划好中长期抗旱保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保供水能力。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
(一)加强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变化滚动监测预报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情监测预报,每旬旬初动态分析江河湖库供需平衡和供水能力。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供水监测,动态掌握城市供水水源、水厂水量和水质信息。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旱情监测,密切关注土壤墒情及发展趋势。
(二)加强旱情预警。水利部门要按照《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发布旱情预警,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建设部门要及时指导做好城市分区限时供水通告提前发布工作。
(三)加强会商研判。防指办要按照“旬报旬会商”抗旱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及受旱地区的沟通联系,及时会商、科学研判,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三、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一)分区分类分级应对。按照防旱抗旱保供水方案预案,1月底前完成研制以县为单位基于旱情、应急响应等级的抗旱形势“五色图”并投入试用,分区分时分级制定不同等级应急措施。“绿色”非旱区要密切关注天气、跟踪研判旱情发展,做好抗旱准备;“蓝色”轻度旱区、“黄色”中度旱区要优先节水、计划用水,科学减少环境用水、绿化用水等,水电厂发电要服从供水调度,逐步压缩其他用水;“橙色”重度旱区、“红色”极重旱区要提级应对,暂停环境用水,进一步压缩农业等其他用水,压缩或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和服务业用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二)加强水资源科学调配。1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在前期工作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进一步深化。水利部门要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应急供水和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谋划细化跨流域、区域引调水工程供水调度方案,进一步修编完善各供水水库抗旱应急供水预案,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重点协调浙东引水工程、乌引工程等跨流域、区域引调水工程调度;建设部门要指导供水单位制定各类水厂的水源调配方案和制订限时、分区供水计划,指导供水单位合理调配各类水厂的水源;省电力公司要结合供水需求精准安排水库电厂的发电计划,发电必须服从供水,严控发电弃水;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密供水水源地监测,加强污水排放监控,杜绝发生水源地水质污染事件;气象部门要科学调配全省人工增雨作业力量,抢抓一切有利条件,全力以赴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各地要加快实施供水管网应急联通、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采取蓄、引、提水、海水淡化等多种措施,尽一切可能增加可供水量;严格用水计划,温岭、三门、永嘉、象山等严重缺水地区要继续实施分区、限时、定量供水。
(三)千方百计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各地要把确保旱区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在优先地位考虑,以人工送水作为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招,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基层抗旱组织保障,1月底前完成抗旱物资机具清查,对照应对2003—2004年大旱要求筹措资金,2月10日前配足应急送水车、水泵等设施设备;水利、消防等部门根据当地抗旱要求在1月底前制定缺水地区运水工作方案、落实运水队伍,共同做好偏远乡镇、村和离岛的船运、车运、引提水等应急供水工作。
四、严密防范森林火灾
近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扼制森林火灾高发频发势头。
(一)加强分级设防。林业、应急部门要对森林火险红色预警的重点林区及时指导属地发布禁火令;要加大巡护频度,特别是重点林区、高风险林区要增设检查站点,严密封控进山入林通道,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二)加强重点风险管控。各地要加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强化智障人员、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防灭火准备。科学部署森林防灭火队伍,靠前驻防,全面检修防灭火设施设备;省航空护林站要发挥航空救援直升机作用,加强巡视和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第一时间赶赴处置。
五、切实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一)切实加强抗旱节水宣传。宣传、网信办等部门要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旱情动态信息,宣传抗旱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增强节水意识,大力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二)切实加强舆情引导。各地要密切关注容易引发水事纠纷的苗头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正常用水秩序;要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把握时度效,做到不失声、不缺位。
(三)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设区市防指办、有关成员单位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于2月1日前向省防指办报送本通知要求落实情况;有关成员单位按旬报制度要求动态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抗旱工作动态;各设区市防指办要组织各县(市、区)按旬报制度要求滚动报告当地水库河网蓄水情况、旱情、灾情及防旱抗旱动态。
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2
为有力有序有效抗击当前旱情,提高抗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合理统筹全市抗旱资源,规范抗旱工作秩序,科学实施抗旱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供水形势
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汕尾天气呈现“气温异常偏高、雨量异常偏少、干旱特别严重”的特点。全市平均总雨量1045.4毫米,为我市1953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降雨量最少。10月8日至15日,台风“狮子山”“圆规”外围环流为我市带来约250毫米的平均雨量,各地水库获得一定补水,旱情得到一定缓解。但两个台风带来的降雨不足以彻底改变我市水源不足的现状,雨后各地水库蓄水仍严重不足。特别是近1个半月来,全市再无出现有效降雨,各地水库蓄水、河流流量日趋减少。截至11月30日,全市20宗大中型水库蓄水共2.43亿立方米(含死库容,下同),占总库容的35.1%,较去年同期少24.8%,较多年平均少29.1%。其中,市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5855万立方米,可维持供水不足4个月;海丰县城东北片的主要饮用水源红花地
水库蓄水907万立方米,水量持续处于低位,需继续使用上半年实施的多项应急供水工程,才能保障正常供水;陆丰东南片主要饮用水源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蓄水共5899万立方米,在做好节水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供水约半年时间。另外,一些依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镇村,如海丰县梅陇镇、市城区捷胜镇和东涌镇东片9个行政村,由于当地饮用水源水库蓄水不足,仍需采取非常规节水措施,才能保障下一阶段可持续供水。接下来长达半年时间,是我市的冬春枯水期。一般情况下,降雨量会较汛期明显偏少,且天气干燥、地表水蒸发量大,对水库回蓄十分不利,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立足今冬明春无有效降雨的最不利情况,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缺水风险地区,重点研究解决好市城区饮用水源不足问题。坚持多措并举,从节水措施、调水措施、工程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确保从现在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到来前群众生活用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力争平稳度过未来长达6个月的枯水期,维护市城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在努力保障市城区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市各地的防旱抗旱节水保水工作,结合各地旱情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旱抗旱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努力实现枯水期可持续供水,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三、抗旱措施
(一)针对全市各缺水风险地区的抗旱措施
推算现有饮用水源不足以维持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的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制定抗旱保生活供水总体方案和城乡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业节约用水、农业节约用水“子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抗旱保水措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地在用水井、闲置水井、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市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努力增辟水资源。强化打井措施,在前期打井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再打井约2500口,提升各地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本地区闲置水井及其配套设备,做好水质检测,保障饮水安全。市政府将研究通过发放补贴的形式鼓励用户实施打井和维修启用闲置(废旧)水井。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要尽量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要强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强管理监测。沿海地区要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咸潮上溯等情况,做好水位、咸度等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
7.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市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
洒水车)和抽水泵等抗旱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20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汕尾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市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市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减少销往市外。要提前协调拓展市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桉树种植改造。推进河流、库区周边桉树林整治改造工作,研究通过改种有益树种,逐渐减少桉树的种植面积,防止水资源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针对市城区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市城区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生活生产用水需求量大。当前,市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强化抗旱保水措施,努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调查水源现状
调查公平水库、赤沙水库、赤岭水库、尖山水库、琉璃径水库等市城区境内及周边水库和有关河流的水情现状,全面掌握市城区可调配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完成时间:12月。)
2.调水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适量调度朝阳、朝面山、南门三个水库水源对公平水库进行补充,增加公平水库的水源储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科学调度公平水库水资源。抗旱期间,海丰县要暂缓启用今年年底竣工的“引水入城”项目,保障市城区的供水。红海湾开发区接通赤沙水库水源后,仍然要将宝楼水库作为第一饮用水源,在宝楼水库蓄水量无法维持正常供水时,才能使用赤沙水库的水源继续供水。水务部门要安排检查组,到公平水库检查指导,督促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资源调度和干渠巡查除险等工作。(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3.压减公平干渠供水量
(1)暂停公平干渠对农业供水。限水措施实施前,组织干渠沿途有关镇政府、村“两委”人员深入各受影响农村调查研究,摸清限水措施对当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了解村民的困难,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情况发生。(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2)向公平干渠沿途各镇发出暂停使用干渠水源用于农业生产的通告,明确限水开始时间和有关要求,并按通告要求关闭公平干渠所有农业灌溉水闸,撤除干渠沿途所有农业抽水取水设备,确保限水措施执行到位。(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3)落实干渠通水期间的管控措施。公平干渠通水期间,安排人员在干渠沿途加强巡查值守,防止村民违规擅自取水。建立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和各镇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镇及时掌握水库供水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海丰县统筹解决好干渠限制农业用水后受影响各镇村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因地制宜,通过挖井取水,调引山塘、沟渠、山泉水等措施,想方设法寻找补充水源。指导农户通过改种耐旱作物等方式,保障农业收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5)做好干渠沿途镇村的舆情监测,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处理村民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6)及时调整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认真计算实行限水措施后,公平水库向赤沙水库调水的入库率,检验限水措施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抗旱保水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并根据限水后的日需水量,调整完善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压减市城区的用水量
通过各种有效的节水、限水措施,逐渐压减市城区的日用水量,力争从目前的20万立方米/天,逐步降至12万立方米/天。
(1)调查掌握市城区日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和用水量等情况,了解各企业单位是否具备增辟补充水源、循环用水的条件,为落实工业节水措施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上旬)
(2)加强与市城区高耗水工业企业协调,制定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方案,明确限制使用自来水的工业企业名单、限用水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3)报请市政府发布限制用水通告,对部分高耗水工业和有关服务业用水予以适当限制。限水措施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严格控制”的原则,评级定标,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好、对汕尾经济社会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4)调查市城区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需用水量,推动在山塘、沟渠等非饮用水源取水或利用中水、再生水进行城市绿化和环境卫生,合理配置水资源,减少自来水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5)排查整治供水隐患。强化市城区供水设施维护,坚持每天排查整改供水机电设备、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供水管网、泵站、消防给水等设施隐患。及时整改供水管网渗漏,管道堵塞问题,减少水资源浪费。推进市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对年老失修、渗漏严重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换代,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城区自来水漏损严重,利用率不高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6)认真计算实施限水措施后,市城区的日需水量,并以此调整市城区的用水计划,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5.分时段供水措施
(1)当公平水库蓄水接近死库容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出实行分时段供水的建议,并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发出通告,采取全市区统一时段供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出水量,延长水资源的使用时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分时段供水期间,市城区新地水厂、赤沙水厂每天向赤沙水库的取水量将会大幅减少。公平水库要严格根据赤沙水库的用水需求,适当减少向赤沙水库的供出水量,并进一步强化公平干渠沿途的用水管理,避免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后,公平水库的水资源仍然大量流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3)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措施后,海丰县公平镇、城东镇、可塘镇、赤坑镇等以公平水库为饮用水源的地区也应同时实行分时段供水,红海湾开发区如已启用赤沙水库水源供水,也要实行分时段供水,最大限度节约公平水库水资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4)做好舆情管控。分时段供水期间,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解抗旱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支持和参与政府部门抗旱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6.打井措施
(1)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探。制定地下水勘测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和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探,明确地下淡水资源的区域分布、深度、水质等情况,为接下来有针对性实施打井取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实施打井。根据勘探结论,在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选择合适位置打井30~50口,做好水质检测,将符合饮用标准的水井水源引入公平水库和公平干渠,作为下游赤沙水库的补充水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2月底前)
在市城区每个行政村(社区)符合打井条件的区域打井1~2口,做好水质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3)科学利用井水。对经检测可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井,结合实际,能够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立即启动相应的调水和净水工程,将水井水源引入调蓄设施和自来水管网。对短期内难以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考虑在水井附近建设临时应急取水点,方便群众取水。(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7.工程措施
(1)启用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加强黄江河调度管理,全力保障黄江河水质稳定达标。从黄江河取水点抽取约400万立方米黄江河水至赤岭水库,让赤岭水库达到26.1米的正常蓄水位。提前储备水源,供市区有关水厂调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推进螺河向市城区引水工程项目实施。采用“螺河-箖投围水库-公平干渠”方案,按永久性工程进行设计,加快编制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积极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12月底前〕
(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要列为政府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程特事特办,即时施工抢险救灾项目要走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实施时间:实施应急引水工程期间)
(4)如应急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业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在铺设供水管道时,可采取分段同步施工的方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公平水库水资源用尽前完成工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工程施工期间)
(三)针对陆丰东南片、海丰县城、红海湾开发区和部分缺水镇村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1.陆丰东南片
制定和完善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的供水计划,强化节水措施,适当压减当前的供出水量,严禁弃水发电,确保现有水资源能够维持至明年5月底。(责任单位:陆丰市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2.海丰县城
(1)启用黄江河赤雁桥上游应急取水工程。同时关闭公平镇自来水管网向城东镇供水、协祥盛公司水厂向城东镇供水的两条管道,或减少此两条管道的供水量,减轻公平水库的供水负担。(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2)加快推进海城镇大东门溪水向青年水库引水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科学评估该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实际适时推动该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可行性论证):2022年2月底前〕
3.红海湾开发区。强化节水措施,做好用水计划,尽量延长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使用时间,力争将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的使用时间延长至明年5月份。宝楼水库蓄水不足时,如赤沙水库水源充足,可通过红海湾发电厂取水管道调用赤沙水库水源继续供水。(责任单位: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4.海丰梅陇镇、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等缺水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坚持开源节流,充分利用好山塘、沟渠、山泉、地下水等水源,千方百计寻找补充水源,通过抽、引、调、蓄等措施和开展送水服务等方式,保障群众的日常用水。市城区东涌镇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推进东片9个行政村接入市城区供水管网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供水总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二)队伍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抗旱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抗旱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防旱抗旱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抗旱工作谋划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大抗旱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钻井设施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抗旱工作作为保障城镇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市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要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抗旱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市水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向省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求在抗旱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市防旱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要提前与本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或统一由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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