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26 17:00:3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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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室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卫生室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卫生室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1

  一、目的

  为了弘扬“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形成争当先进、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体现对各项工作表现突出卫生室的鼓励认可。

  二、卫生室评选范围

  辖区内xx家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村卫生室,不包含:1.全年累计无故卫生室暂停业务连续超过1月的;2.年度内各项检查受到批评、通报、处罚的卫生室。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标准

  工作态度:对卫生室各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遇到问题都能以积极的方式处理,并能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工作业绩:准确、准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具有极丰富的专业技能,能充分完成各项工作;

  整体意识: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积极配合卫生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纪律:一年内无任何形式的书面通报批评,无违规开展医疗、公卫、医保业务情况。

  业务提升:优秀的自主业务提升意识,提高工作综合能力;

  创新能力:工作中锐意求新,经常提出新想法、新措施与新的工作方法;

  责任感:有担当有责任,能彻底达成任务,可以放心交付工作;

  人际关系:对领导尊重,服务群众态度和善。

  个人品德:公正无私,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年度卫生室综合考评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评选流程、方法

  卫生室年度综合考评,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成绩为量化,结合医疗、医保业务的开展及其他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2

  为了促进全市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卫生室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枝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重点,通过构建村卫生室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有目标、有责任、监督到位、科学评价的管理机制,促进全市村卫生室整体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枝江市农村卫生室考核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村卫生室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具体工作制度的制定。各镇(街办)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卫生院院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在考核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对象

  全市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

  五、考核内容

  村卫生室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爱国卫生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项目,对常见病、多发病能够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对急危重病人能够正确处置、及时转诊。处方、门诊病历书写规范,门诊日志各项登记记录完整清楚;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激素、维生素;不过度用药;医疗废弃物按规范要求处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消毒措施,杜绝医疗事故,防范医疗差错。按时参加各种业务例会和培训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各项政策及制度执行方面

  做好新农合及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到门诊费用即看即报,定期公示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补偿情况、基本药物价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枝卫发〔 〕35号文件规定的五统一要求做好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齐全,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财务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台帐,及时上报卫生信息。

  (四)医德医风考核方面

  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环境整洁。无患者投诉、无投机取巧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无私自提高基本药物价格及销售非基本药物行为,随机调查10名以上村民或村干部,满意度≥90%。

  六、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考核标准。各卫生院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百分量化考核细则(公共卫生计40分,基本医疗服务计30分,各项政策及制度执行情况计20分,医德医风计10分,总计100分),报卫生局审批后执行。

  (二)考核方式。实行百分量化考核,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抽考、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与村干部和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各卫生院负责本辖区的村卫生室的具体考核,也可与其它乡镇卫生院交叉考核,市卫生局、财政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查。每次考核要在当月30日前结束,并将考核结果(包括具体扣分内容)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七、考核周期

  各卫生院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每半年抽查一次。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成绩优秀的村卫生室由各乡镇农村卫生协会给予奖励,对各乡镇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卫生室,市卫生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出现医疗差错、事故的乡村医生,予以暂停执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注销其执业资格。

  (二)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工资及各类补助发放直接挂钩。

  九、资金划拨

  (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对各卫生院实行考核资金按月预拨、半年考核。将当月应拨经费总额的90%划拨到乡镇卫生院,预留10%作为考核后补助。

  (二)各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补和考核后补助。按财政补助总额的40%对村卫生室实行定补,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及村卫生室基本运转的相关业务费用。60%部分作为考核经费,由卫生院每季度按照村卫生室考核细则对村卫生室进行量化考核后兑现。

  十、监督管理

  在实施考核的过程中,考核委员会将对各考核小组的工作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考核工作的,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3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制定。

  三、考核方法

  1、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县卫生局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核算中心拨付。

  2、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乡镇卫生院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档案工资的30%,并提取卫生院业务收入的2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乡镇卫生院职工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疾病谱排序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5、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6、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7、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4 。

  3、结合岗位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职工当月绩效工资=(卫生院职工个人30%绩效工资+20%业务收入人均数)×考核系数

  六、监督管理

  (一)县卫生局每年年初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签订的责任书和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县卫生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月抽查20%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五)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保健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费、出差费、下乡补助等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六)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县人事局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人员请假旷工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七、村卫生服务中心(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4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20xx年,没有卫生室的空白建制村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全市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实现村村享有卫生室服务。

  (二)工作任务

  1、消除卫生室空白村,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保障村民就近获得适宜的医疗和预防保健等服务。

  2、提高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3、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为每个空白村村卫生室至少选用1名有执业资质的医生。

  二、村卫生室建设

  (一)建设原则与方法

  建设原则。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建设,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整合利用资源、多方筹资建设的原则。

  建设方法。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投资浪费和使用效益低下。一是学校有闲置房屋的,尽可能利用学校房屋建卫生室;二是村里有公房的,尽可能利用现有公房建卫生室;三是鼓励支持个人、集体、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卫生室;四是确实需要新建的,应根据区域分布、人口数量、交通状况、使用效益等因素,确定建中心卫生室、一般卫生室或由邻村卫生室覆盖。对省、市、县“三保”下乡任务明确的空白村,在规划新建卫生室时,要给予合理、适度倾斜照顾。要做到卫生室有房屋、有人员、有设备、统一标识标牌。

  (二)建设标准与资金来源

  建设标准。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8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相对独立。

  科室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应至少设四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预防保健室。

  资金来源。无卫生室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保障,财力困难的县可多方筹资,也可向市申请安排省政府切块分配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三)产权归属

  政府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登记造册并在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项下分账管理。村医自建、政府补助的卫生室,产权归村医所有,县卫生局与村医签订服务协议,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终止服务。

  三、乡村医生补助

  乡村医生补助按每个行政村一名村医核定,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补助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村医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分配方案,可视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服务人口较多、公共卫生服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偏远贫困村村医的补助标准。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

  四、乡村医生准入与考核

  (一)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

  建立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制度。村卫生室“全覆盖”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由各县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考核聘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优先),录用后发给《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现在岗有资质的乡村医生,须由各县(市、区)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规定程序考核后,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在岗10年以上无资质人员,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业务能力、健康状况、村民意愿和工作需要等提出聘用意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由省卫生厅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册聘用。

  (二)享受财政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选聘条件

  1、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

  2、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和义务,业务技术精,医德医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村日常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4、参加过一次以上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村医培训,成绩合格。

  5、工作实绩突出,荣获过县级以上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表彰者优先。

  6、鼓励外村有资质的乡村医生到无村医空白村卫生室工作。

  7、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聘对象。

  8、对于一村多室或一村多医,符合以上选聘任职条件的,要充分尊重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由村委会根据其群众满意度、服务水平、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推荐确定人选,乡镇卫生院初审村医资质和条件,乡镇政府核实加盖公章,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村医资质后进行聘用。

  (三)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和工作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补助,进行工作评价。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较弱的乡镇,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

  新建村卫生室暂无医生的,由乡镇卫生院采取派驻人员或巡回医疗等形式调剂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对村卫生室全覆盖项目的领导和指导力度,树立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将村卫生室全覆盖建设项目比照省、市重点工程进行指导和管理,享受省、市重点工程的有关政策。

  (二)明确职能分工

  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村卫生室全覆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要明确发改委、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在全覆盖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协调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要细化任务分解,实行包乡包村包进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实行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工作进度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5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培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村卫生室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推动全县基本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的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步行15分钟以内路程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共建1所村卫生室。

  (二)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1.房屋: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做到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可增设处置室、公共卫生服务室、理疗室等,不设病床,可设观察床。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要严格分开。

  2.人员: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个别无村医的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坐诊或巡诊,也可由邻村村医代管。

  3.设备和药品:必要的医疗设备35件;常用药品不少于130种。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县卫健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四、完善村级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全面落实村级项目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村卫生室运行等各项补助及配套政策。

  (二)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1.落实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84号)文件精神,以行政村卫生室为基本单位,落实村医定额补助。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医按照服务800—1000人、600—800人、600人以下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定额补助,实施发放时,以考核结果为最终发放补助标准。

  2.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为村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资金由本人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自2020年1月1日起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退休待遇审批及发放,按照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向前补缴;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金额由财政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缴纳(当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超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限额时,按照最高限额缴纳),村医60周岁后除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外,再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领取养老补助。

  (三)建立健全村医准入退出管理保障机制

  1.严格执业准入。新进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水平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方案》(承县〔2018〕9号)要求,培养一批村医,补充到没有村医的卫生室,实行乡聘村用。

  2.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到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可继续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同时可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给予养老补助。二是对达到退出年龄乡村医生,身体健康、群众信赖且本村无合格村医人选,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返聘。三是对考核不合格,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造成重大医疗事故或刑事犯罪的乡村医生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6

  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我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科学规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转变财政投入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方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县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落实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促使全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项目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现阶段我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九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四、实施步骤

  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应按照以下步骤有序开展。

  (一)宣传发动。采用宣传单、上门走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广泛开展宣传,促使广大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充分认识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其健康水平,进而主动

  接受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相应服务。宣传发动工作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评估,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村卫生室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工作。村卫生室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项目实施有关基础信息的收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管理,规范要求,不得以实施项目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新医改工作中的`重要性,及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明

  (三)扩大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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