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必修1数学知识点总结

时间:2024-10-31 09:12:09 林强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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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必修1数学知识点总结

  在日常的学习中,大家都背过不少知识点,肯定对知识点非常熟悉吧!知识点是知识中的最小单位,最具体的内容,有时候也叫“考点”。相信很多人都在为知识点发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必修1数学知识点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一必修1数学知识点总结

  一、指数与指数幂的运算

  1、根式的概念:一般地,如果,那么叫做的次方根(nthroot),其中>1,且∈当是奇数时,正数的次方根是一个正数,负数的次方根是一个负数、此时,的次方根用符号表示、式子叫做根式(radical),这里叫做根指数(radicalexponent),叫做被开方数(radicand)当是偶数时,正数的次方根有两个,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此时,正数的正的次方根用符号表示,负的次方根用符号—表示、正的次方根与负的次方根可以合并成±(>0)、由此可得:负数没有偶次方根;0的任何次方根都是0,记作。

  注意:当是奇数时,当是偶数时

  2、分数指数幂

  正数的分数指数幂的意义,规定:0的正分数指数幂等于0,0的负分数指数幂没有意义

  指出:规定了分数指数幂的意义后,指数的概念就从整数指数推广到了有理数指数,那么整数指数幂的运算性质也同样可以推广到有理数指数幂

  3、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性质

  二、指数函数及其性质

  1、指数函数的概念:一般地,函数叫做指数函数(exponential),其中x是自变量,函数的定义域为R

  注意:指数函数的底数的取值范围,底数不能是负数、零和1

  2、指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函数的应用】

  1、函数零点的概念:对于函数,把使成立的实数叫做函数的零点。

  2、函数零点的意义:函数的零点就是方程实数根,亦即函数的图象与轴交点的横坐标。即:方程有实数根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交点函数有零点、

  3、函数零点的求法:

  求函数的零点:

  1(代数法)求方程的实数根;

  2(几何法)对于不能用求根公式的方程,可以将它与函数的图象联系起来,并利用函数的性质找出零点

  3、二次函数的零点:

  二次函数。

  1)△>0,方程有两不等实根,二次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两个交点,二次函数有两个零点。

  2)△=0,方程有两相等实根(二重根),二次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一个交点,二次函数有一个二重零点或二阶零点。

  3)△<0,方程无实根,二次函数的图象与轴无交点,二次函数无零点。

  三、集合有关概念

  1、集合的含义: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1、元素的确定性; 2、元素的互异性; 3、元素的无序性

  说明:

  (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

  (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列顺序是否一样、

  (4)集合元素的三个特性使集合本身具有了确定性和整体性、

  3、集合的表示:{ } 如{我校的篮球队员},{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

  1)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A={我校的篮球队员},B={1,2,3,4,5}

  2)集合的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

  注意啊: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 N或N+ 整数集Z 有理数集Q 实数集R

  关于属于的概念

  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集合A 记作 aA ,相反,a不属于集合A 记作 a?A

  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然后用一个大括号括上、

  描述法: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的方法、

  ①语言描述法:例:{不是直角三角形的三角形}

  ②数学式子描述法:例:不等式x—32的解集是{x?R| x—32}或{x| x—32}

  4、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 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例:{x|x2=—5}

  四、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包含关系子集

  注意: 有两种可能(1)A是B的一部分,;(2)A与B是同一集合

  反之: 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 B或B A

  2、相等关系(55,且55,则5=5)

  实例:设 A={x|x2—1=0} B={—1,1} 元素相同

  结论: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即:A=B

  ① 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A

  ②真子集:如果AB,且A1 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 B(或B A)

  ③如果 AB, BC ,那么 AC

  ④ 如果AB 同时 BA 那么A=B

  3、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规定: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五、集合的运算

  1、交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交集

  记作AB(读作A交B),即AB={x|xA,且xB}

  2、并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即AB={x|xA,或xB}

  3、交集与并集的性质:AA = A, A=, AB = BA,AA = A

  A= A ,AB = BA

  4、全集与补集

  (1)补集:设S是一个集合,A是S的一个子集(即 ),由S中所有不属于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S中子集A的补集(或余集)

  (2)全集:如果集合S含有我们所要研究的各个集合的全部元素,这个集合就可以看作一个全集、通常用U来表示、

  (3)性质:⑴CU(C UA)=A ⑵(C UA) ⑶(CUA)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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