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时间:2024-03-15 17:45:09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精选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精选17篇)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

  为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充分体现课后服务中教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桥区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指定本方案。

  一、收费管理

  (一)收费办法。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学生因故缺席课后服务连续一周以上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课后服务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二)收费公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使用范围。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分配办法

  (一)分配原则。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劳务报酬,按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由于我校学生少,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课后服务岗位劳务报酬执行标准,合理发放。

  (二)分配对象

  1、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三)具体办法

  1、管理服务补助费

  (1)课后服务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值班领导以每人每天0元计,保安每人每天30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0元计。(学校学生少,用于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老师的费用不足,值班领导及勤杂人员不要补助。)

  (2)行政值班管理:每人每天补助0元。

  2、课后服务辅导补助

  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计算,学期汇总。计算公式:

  (课后服务费总额-管理服务补助费-校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维护支出)÷全校本学期总课时数×教师本学期实际上课节数

  (四)绩效考核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月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总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有事要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教师课后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学业辅导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参加分配。

  三、使用范围

  所有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辅导人员、后勤人员劳务报酬、学生活动经费、水电、器材、耗材等设施设备、考核奖励,改善课后服务条件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四、具体细则

  1、学校提取10%用于管理及公用支出。

  2、收费:小学35人以下25元/生,36-45人40元/生,46人以上55元/生,(班主任:非班主任=6:4,仅限语数老师);初中班主任30元/生。

  3、绩效考核:1000元/人,其中基数800元,200元考核,具体见XX小学成果奖细则。

  4、课时工资:35人以下,35元/节;35人以上,按照1元/生/节计发。

  5、结余费用处理:

  (1)初中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计发,35人以下,30元/节;35人以上,按照1元/生/节计发。

  (2)相关竞赛获奖指导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生,市级相应加100元,省级国家级再加100元/生。

  (3)相关活动学生发奖(奖金及奖品方案由学校审批)。

  (4)剩余所有费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平均分配。

  五、若上级有相关方案,以上级要求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XX小学。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3

  根据XX县发展和改革局、XX县教XXX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会及广大教师充分研讨特制订如下管理分配方案。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财务管理

  1、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

  2、课后服务费由我校总务处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

  3、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需服务群体;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4、学校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5、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

  三、使用管理

  1、学校根据XX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教发〔20XX〕X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合理分配报酬。

  2、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本着两个“有利于”(有利于学校“托管”活动组织与实施开展;有利于通过“托管”活动更加有效地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长远工作积极性,让更多的教师安心乐教和专心执教,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1)课后服务费支出包括:教职工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学校在核算人员工作补助费用总量时,原则上结合教师岗位职数以及每节托管课时核定补助标准进行概算。

  (2)服务费进行全校统筹,各年级发放标准一致,参加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支出,所有支出由教代会按学期进行审议。

  (3)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享受的工作补助总额不得高于本单位的平均标准。

  4、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

  (1)学校原则上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每节课时每个班只能安排一名教师。

  (2)学校课后服务费支出用于教职工工作补助发放,尽量减少学校活动及设备添置等使用经费支出。

  5、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紧密联系。

  6、我校具体发放办法:我校共X个班,每班每天课后作业辅导X节课,学期共计XX课时,期中社团活动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管理人员每人每周xX课时,20周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后勤保障人员每周xX课时,20周x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

  7、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

  根据以上条例,本校课后服务人员在按照“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中,特别强调在对教职工分配工作任务量时一定要结合平时该员工在学校实际履职工作量。原则上已经请了产假、病假、事假以及因个人原因学校内部作为“病弱照顾”对象,实际上完全没有履行实质性工作职责的不得借以课后服务之名享受岗位待遇。学校应充分结合教师平时工作的实际任务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规范发放。

  四、监督管理

  1、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2、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由县局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

  (2)虚设考核方案或平均发放的;

  (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4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草拟我校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如下: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参加分配。

  三、使用范围

  所有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辅导人员、后勤人员劳务报酬、学生活动经费、水电、器材、耗材等设施设备、考核奖励,改善课后服务条件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四、收费具体细则

  按照上级收费文件2小时360元的.收费标准进行细化计算,我校延时服务时长95分钟,每分钟3元,每生每学期应收285元。

  五、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

  六、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服务支出

  1、上课补助:按照学校每课时60元,乘以学期代课课时数得出教师学期课时补助总数。按每学期实际上课节数计算。

  2、学生量补助:学校以最低班级学生数为基数,超出学生基数,用超出基数量乘以相应补助量每生100元,得到学生量的补助费用数。

  3、工勤管理补助:按照教师延时工作费用总量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补助。

  4、值班费用补助:按照教师值班天数进行计算。

  5、贫困生减免:对于学校内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每生每学期50元的减免。

  (二)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支出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天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天2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5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经学校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5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动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关于全面推动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对参与学生课后服务的老师进行客观评价,激发他们的工作主动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确保课后服务经费的规范使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在坚持老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老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嘉奖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加课后服务老师的工作主动性,对于在课后服务期间能够创新、温暖、深入,让家长和学生感到满意,让学校获得好评的老师,将予以嘉奖。

  3、按劳安排原则。完善与新时代老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绩效、工作意见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来源。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详细方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嘉奖和终结性嘉奖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嘉奖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指定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特别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1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老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嘉奖。

  4、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具体内容,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嘉奖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仔细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老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老师。

  在学期末,我们会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并根据得分来确定嘉奖老师。这个过程中,过程性嘉奖与终结性嘉奖的比例为9:1

  过程性嘉奖的得分将根据日常服务状况和查阅材料来确定。而终结性嘉奖的得分则将依据学生家长发放的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来确定。这样的评分方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老师的表现。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6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xx]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xx]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xx]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7

  为更好服务学生、家长,为振兴雅周经济提供动能,同时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教职工,须经学校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服务费,如有违纪事件、安全事故,则考核不合格,视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

  一、考核方案

  1.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考核组

  组长:

  成员:

  2.教职工填报延时服务工作考核表(考核表详见附件)

  3.考核组对相关教职工进行考核

  考核组逐一考核后,合格以上方可发放延迟服务费。

  二、发放方案

  根据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发放建议》,我校采取如下发放标准。

  特别说明:若全校测算标准低于《建议》标准,则以下发放标准整体下浮,下浮比例按实际计算。

  1.管理人员发放方案:

  带班领导及巡查人员:一线教学人员平均每课时费用X值班天数

  2.一线教师课后服务发放方案:

  一线教师课后服务费用发放的.计算,共分2步:

  ①确定各班课后服务费用的系数

  说明:上级规定的标准班额为40人/班,这学期我校参与课后服务的班额平均数为17.1人/班。

  ②计算一线教师平均每课时服务费

  (应收费用总额-总值班和值班人员费用)÷一线教学教师数

  ③计算一线教师个人应发课后服务费用

  一线教师个人应发课后服务费用=每课时费用X服务天数X2

  注:

  1.所有人必须配合教导处核对服务天数。

  2.以上述方案发放后,若课后服务费用还有剩余,根据剩余情况酌情对考核达到良好及优秀级别的一线教师进行奖励。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xx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二、参与分配人员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三、分配依据

  以每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具体方案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9

  本学期我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双减”)、《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9号)、《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xx)111号)、《埇桥区全面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教体基(20xx)16号)、《桃园镇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桃教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对学生开展了课后延时服务,根据上级文件和要求收取了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现制定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成立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和发放使用原则

  1.全校教职工(包括大门保卫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3.延时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劳务报酬支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购置维护等支出。严禁将课后服务资金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三、教师延时服务费分配依据

  以本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教师延时服务费计酬方法

  根据我校延时服务分配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决定,按照每课时60元×本学期课时总量=教师个人课后延时服务费总数。学校大门保卫两人服务费按90天,每日60元,共计5400元,每人2700元计算。

  五、考核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按照以下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家长投诉,老师延时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六、其它课后延时服务费用支出办法

  在进行课后延时服务时,所需的.教学设备以及必要的耗材需要添置的,由科任教师提出申请,报经学校理财小组签字同意,方可购置。

  七、说明

  1.本分配方案经20xx年1月11日学校教师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后开始执行。开始执行后,如发现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并经学校教职工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2.今后,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发放,根据学生参加人数、时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3.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数、语、英老师请假,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若无故空课、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扣除的费用累积到学期底最后一个月,作为奖励,奖励给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0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xx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成员:xxx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00,夏季到18:30

  (三)服务形式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

  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五)课后服务程序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1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办好民生实事,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诉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等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有效解决中小学校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校主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通过租用场地、外聘教师的方式开展。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政府的监督和主导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协商共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协同机制,重点在课后服务的资源统筹、需求调研、计划安排等方面集思广益、协商共治。

  (三)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坚持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榆林市各中小学学生(不包括寄宿制中小学学生和发改部门核定学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

  (二)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可组织学生进行文艺体育、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活动,也可与校外活动中心合作,组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正常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幅度不限。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多退少补,试行一个学期,到期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综合学校、家长、学生意见重新制定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及孤残等四类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财务管理。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要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在教育经费安排中予以倾斜。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双减、课后服务、规范办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减轻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我校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教导主任李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课后服务对象

  面向学校全体学生。自愿参加。

  三、课后服务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五早自习40分钟。

  2.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活动40分钟。

  3.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阅读、写字强化训练40分钟。

  4.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自习80分钟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朝阳市教育局、发改委和建平县教育局、发改委收费标准:七至八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10元;九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50元。

  五、分配标准

  1.早自习40分钟。班主任负责25.00元/节。

  2.中午自习40分钟。小科教师和学校班子人员负责,20.00元/节。

  3.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排球队)、社团活动(包括音乐、书法、舞蹈、马头琴、科技、)、阅读、写字强化训练50分钟。25元/节。

  4.晚自习80分钟.主科教师负责,7、8年级30.00元/节(40分钟)。9年级40.00元/节(40分钟)。

  5.早操:25元/人。每天2名体育教师负责早操.

  6.电费及消耗品购置:50000.00元学期。

  7.班子人员课后服务150元/天/宿。(24小时)

  8.其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按20元/节计算服务费.

  六、服务方式和内容

  1.七、八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写字、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类校园活动,并通过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2.九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课业进度。课后辅导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及课业辅导,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统一由学校收取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方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八、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条件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基〔20xx〕340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xx〕88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民生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课后服务工作的会议精神,推动课后延时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质量、绩效,弘扬正能量,以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客观评价。

  二、工作原则

  市十一中成立课后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课后服务的考核及辅导费用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及家长委员会、职代会全体成员

  三、分配对象

  市十一中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管理人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原则,多劳多得。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课后服务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课后服务表现与工作业绩。

  2.依据政策,动态管理。课后服务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按期考核,实行每期发放。对学生缴费后申请退出服务的,书面提出申请1个月内据实结算清退。

  3.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课后服务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公开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同时专款专用,以月为周期进行核算,确保用于保障课后服务的合理支出。

  五、考核办法

  学校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月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总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开展工作,稳妥推进。正常完成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课后服务按100%领取。

  2.压实责任,履行请假。参与延时服务工作的.教师和人员做到有事要请假,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家长投诉,教师课后服务期间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30%--70%延时服务费;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80%延时服务费。

  3.确保安全,做好交接。延时服务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不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班主任及时提醒学生按时离校,值班老师和门卫在学校门口认真查看离校卡,负责清理此类学生安全离校。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4.总结经验,激励先进。为总结经验,倡导先进,每学年结束后学校将对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变现突出的教师和志愿者进行优秀表彰和奖励。

  六、发放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的80%用于人员支持,剩余部分用于学校水电、耗材、教学用具、培训、维修维护等。

  (一)一般性服务支出。

  1.教师辅导补助。课后延时服务补助设定基数,班级参加课后延时学生以30人以下、30(含)--40人、40(含)--50人、50(含)--60人四个人数段为基数(建档立卡及特殊困难的学生按参与学生计算),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师参加一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发放补助相对应分别为40元、50元、60元、70元。

  2.把第一人数段(30人以下)相对应一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作为一次基础延时。

  3.学校教务处课后延时服务课时统计和班主任课后延时服务费用收取等总统计人员每月计1次基础延时;财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审核及发放人员每月计1次基础延时。行政值班老师每天按1次基础延时计算。

  (二)绩效考核。每月从总费用支出一般性服务支出以及水电、耗材、教学用具、培训、维修维护等部分支出后,余下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对出勤和课后服务效果进行考核。

  此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执行后,若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xx〕13号)、《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xx〕33号)、《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临教基字〔20xx〕2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收费管理

  (一)严格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按照标准收费、初中阶段按照每小时4元标准收取服务费。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多收费等行为。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费用。

  (二)认真执行备案制。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金额等情况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后实施。

  (三)严格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书。

  (四)加强课后服务资金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县直义务教育学校上交县财政代管户,镇街义务教育学校及驻城小学上交临沭县教育系统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根据实际开展的课时情况按月进行结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课后服务收支专户,同时上交临沭县教育系统会计结算中心,专款专用。

  (五)加强课后服务费支出管理。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收取、专门使用、专项核算。

  二、支出管理

  (一)规范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对课后服务资金支出要制定详细分配方案,发放完毕后将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发放情况(要有所有参与教师的签字)、校长及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公示照片等资料送教体局基教科备案。镇街中心小学要加强对辖区小学课后服务费支出情况的监管,辖区内各小学制订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上报中心小学审批后方可实施,发放完毕后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小学备案。镇街初级中学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分配方案和收支公示。

  (二)规范课后服务费支出。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劳务报酬支出。可以使用不超过该项资金总额的10%用于弥补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课后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不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不得参与分配,中心小学不得提取、截留辖区学校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绩效。坚持量入为主、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年度教学统筹安排使用,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一个教学年度继续使用。

  (三)规范备案材料报送。每学期初各学校上报本学期课后服务方案和上学期课后服务费发放材料。课后服务费发放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其考核和分配方案要通过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教体局工会办、计财科、基教科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是课后服务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费的管理工作,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安排和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体财政等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学校的课后服务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建立课后服务费管理奖惩机制。县教体局适时对课后服务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5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四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收费原则

  (一)公益非营利原则。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非营利原则,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

  (二)自愿参与原则。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应当提前公示服务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提供服务。

  (三)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及下午课后托管的时间;提供假期托管服务的,参照正常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安排。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课时(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课时45分钟),下午课后托管的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午休、下午课后托管和假期托管。

  (一)在校午休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午休一般安排在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并有工作人员看管。

  (二)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下午课后托管服务分为基本托管服务和素质拓展活动,以基本托管为主、素质拓展活动为补充。基本托管服务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不少于1个课时,由学校提供。素质拓展活动包括体育、艺术、科普等拓展活动,以学校提供为主,确实无法提供的,可通过引进第三方机构补充。

  (三)假期托管服务。假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四、收费标准

  由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课后服务费;通过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作为代收费项目收取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减免收费。

  (一)在校午休服务。无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2元;无固定床位躺平的(包括带平躺功能课桌椅、使用被垫等)每生每天3元;有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5元。

  (二)下午课后托管服务

  1.学校提供服务收费。基本托管每生每课时3元,素质拓展每生每课时5元。公办学校提供的第一节基本托管免费。

  2.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原则,由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组织遴选允许引进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白名单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对课后服务代收费加价、获取收益。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并征求家长委员会同意,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

  (三)假期托管服务。学校提供的假期托管服务每生每天60元(不含午餐午休费用),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的按一天计算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可按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加强监管

  (一)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午休服务计费以天为计费单位,基本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计费以课时为计费单位,每学期按实际服务课时(天)计算。学生因请假、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在学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课时(天)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二)素质拓展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等,由家长按需自愿选购,不得强制代购。

  (三)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对寄宿学生不得收取在校午休服务费和下午课后托管服务费,不得将寄宿制管理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民办义务阶段学校在上一年度已免费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视为课后服务费用已纳入学校办学成本,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四)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各镇街(园区)要督促指导学校通过校园网、官微、公示栏等方式,主动、长期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减免政策、费用开支、当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六、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20xx年1月31日。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定期对本通知施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财政补助及服务成本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6

  为贯彻落实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满足学生家长及学生的需求,破解小学生课后监管难题,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根据县教体局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学生家庭以及教师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开设课后服务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以办好家门口学校为目标,针对部分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经济上有困难、学习上有困难等实际情况,按照沂水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并开好学校课后服务班。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统一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自主学习、完成作业、个别指导的工作原则,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责任学生考勤及服务班工作记录机制。

  3、自愿原则 参加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班,完全采取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确定参加的学生,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三、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靳希政

  责任:整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流动检查各班情况并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

  管理人员:全体任课教师。

  责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每天的服务班管理及安保工作

  2、家长申请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机制。全校发放工作通告及服务协议书,家长提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组织统一实施。

  3、全程监管 建立管理人员考勤及参加学生考勤名册。各班级负责教师落实班级事务及学生的考勤记录。学校全面监管,按班级数量安排每班1名教师具体负责管理,全体教师坐班跟踪辅导,保证课后服务质量,严格服务作息时间。

  4、家校联系以实际建班学生建立名册,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班主任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服务内容

  1、自主学习。包括读书、预习等。

  2、完成作业。按照班级当天作业内容,落实参加学生的作业完成督促检查工作。

  3、个别指导。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负责教师要根据学生需求给予一定的指导帮助。

  4、开展兴趣社团活动。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分班指导学生的特长发展,每周三以班为单位开展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娱乐游戏等兴趣社团活动。

  五、服务对象

  主要针对我校全体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费用。

  六、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课后服务班的服务时间统一为每周一、二、三、四、五的下午放学后,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2、教师及教室安排

  全校教师参与,任课教师轮流负责班级的课后服务,每3人辅导2个班级,其余教师办公室坐班,负责本年级组学生的出勤检查,做好记录,把考勤检查记录交年级组长保管,并随时指导学生学习,解答不同学生的问题。分管领导每天进行检查(每人每天10元)。

  3、学生安排

  每班以本班级为单位进行辅导。

  4、接送安排

  每天不参加服务班的学生,放学后,由家长按时接回;参加课后服务班的学生,相关负责教师及时到位,点名考勤后按照时间组织学习,课后服务结束后,由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送学生离开校园,确定每个学生都有家长接方可离开。

  5、校车管理

  有意愿参与看管坐校车学生的老师自觉报名,每天安排1名教师参与管理:

  1、先把西行学生送出校门。

  2、校车值班教师参与校车管理,清点好两个教室中的学生人数,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确保把每一名学生送上校车,学生全部离校后锁好教室、教学楼门,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离校。

  3、看校车的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班组织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清晰。

  2、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负责教师的考勤管理记录、班级学生名册与管理记录,与参加学生家长签订协议。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杜绝服务班期间的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等一切违规行为的发生。

  3、宣传保障 召开全校会议,统一部署与要求,通过书面公布学校实施方案及协议书。

  八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薪酬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

  1、费用分配方案

  学校以校为单位,根据教师辅导课时分配数,参照各班参与辅导学生数计算教师薪酬,一月一结算。辅导费分配共分4块:

  1、班主任:0.2元*本班人数*天数。

  2、看管坐校车的学生按一节算.

  3、如果聘请校外人员参与社团活动,按一节50元计算。

  4、分管领导负责每天的考勤检查,每人每天10元

  5、辅导教师:从学校本月费用中扣除前4项后,再按照辅导学生分配的课时数计算薪酬。

  我校小学部共有教师36人,从事延时服务的教师共计36人,根据课后延时服务的工作量进行集中分配,尽量让每个人参与者的工作量均等,将该部分费用进行平均分配,请假课时(公差除外)不参与延时服务费分配。

  公式:(3.5元*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看管校车课时费-班主任费用-聘任人员费用-分管领导检查费用)÷参加课后服务教师数=每人延时服务费用。

  注意事项:

  对虚报、瞒报课后服务学生数据、工作粗疏随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学校将在核实后予以少发或扣发课后服务补助。

  此分配方案须经学校家委会、学校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按时公示收支明细,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17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服务学生,按工作量分配的原则,特制订延时服务收费及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是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群众实际需求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总务、少先队和教师为成员的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三、发放范围

  所有参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

  四、具体办法 

  (一)、收费基数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学期课后延时合计93天,每天下午延时两节课,时间从16:05---17:45共100分钟。学校所有参与学生课后延时的学生167人,一、二年级(时间:16:05--17:30)每生280元/学期,三至六年级每生300元/学期。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按照课时数界定。

  1、课时的界定

  班级课时:按照我校规定课后延时服务的时间,每个工作日2课时。我校共6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课时(含社团活动小组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本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工勤人员服务费用/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具体服务天数共计93天。每位教师依照课后延时签到为准,工勤人员每位1500元/学期,本学期合计1116课时,按照文件要求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五、工作要求

  参与延时服务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延时服务”分工安排,指导好学生延时期间的活动效果及学生安全,对玩忽职守、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停发费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1、下午看护班值班人员,由参与学习的学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每天轮流值班。值班教师要做好记录,凭值班记录每人每次记1节。

  2、每学期初由教师自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班主任优先安排)同意后,排班轮流值班。值勤领导要做好记录。延时服务中,必须认真管理好学生,不得随意脱岗。

  3、遇突发情况,临时承担辅助工作的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材料报学校管理人员审核后及时记录考核。

  4、分配原则为延时服务总经费除以参与延时服务教师看护的总节数,再乘以个人节数作为参与教师每个人的延时服务费。

  5、学校一学期一汇总,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放。

  六、发放原则

  按工作量计算,多劳多得。

  以上方案内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相关文章:

课后服务收费方案(精选5篇)04-25

课后服务费用分配方案05-17

小学课后服务费用分配方案04-25

课后服务分配评定方案(通用10篇)05-18

中学课后服务分配方案(精选7篇)05-17

小学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04-25

中学课后服务资金分配方案04-25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08-18

课后服务分配方案范文(精选12篇)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