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时间:2024-10-09 18:29:4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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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1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37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

  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

  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

  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员:张志鹏、郑华枫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战略的实施,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在全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拟于20xx年5月5日至6月6日开展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优化保障”的建设思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采取有效举措,重点聚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对各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学期各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以视频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教学方式改革,加快学校本科教学资源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努力形成教师主动关心学生,学生主动求教的`优良教风、学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张进、孙月琴、杨抚生

  成员:曹克、姚学峰、许建平、张春法、陆华良、戈晓毅、段伟伟、周继良及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

  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统筹协调“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各项活动,指导学院的活动方案,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活动的实施成效。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5月9日)

  1、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深入贯彻《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20xx年教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召开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全面布置“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

  2、各学院拟定“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然后各学院针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的特点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学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鲜明对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多角度研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改革、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需将各自的《“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于5月9日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9日——5月30日)

  1、开展“十二五”省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20xx〕5号),然后对我校经济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等6个学院中获20xx年立项建设的省重点专业(类)开展中期检查。

  2、开展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7号)的要求,及《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号)中校级视频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视频课程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网络资源建设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等。

  首批获立项的14门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应于5月30日前将各自负责的《校级视频课程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表》交教务处。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活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校、院、系领导及督导组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对各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教学观摩,然后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

  活动期间,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每位校领导听课1次(每次1学时,下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听课2次,其他成员听课2次。

  校督导组成员按照督导工作任务和学院教学考核的相关要求听课。

  各学院至少举办1次新老教师交流会,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给青年教师,尤其是在教学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新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点教学方法,协助青年教师成长。

  听课记录应做到有反馈,有通报,有汇总。各学院应在5月30日将听课记录情况汇总送教务处。

  4、健全本科生导师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化的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然后强化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作用。各设有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应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方案,对指导时间、过程、场所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和支持,使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过程有据可依,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及其参与师生交流积极性。

  各学院应初步拟定各自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并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试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及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及纳入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然后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制稿交教务处。

  5、开展教授答疑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求问,积极探索。每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至少安排1次时间供学生预约答疑解惑。各学院(部)应向学生公布《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各教授主要研究领域、选定时间、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并形成相关制度,让学业上有困惑的学生能够在明确的时间、地点找到指导老师给予正确的解答。

  《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于5月9日之前送教务处。

  6、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根据教师人数组织1—2次教师座谈会,然后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各学院(部)应对教师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改进方案做好重点记录。

  各学院(部)至少召开1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针对各学院反馈情况召开1次由全体“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全校师生代表座谈会。

  每位校领导参加1次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于6月10日前将师生座谈会记录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各学院(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相关案例,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然后于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报,学校将进行“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

  2、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部)的活动总结报告及其它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我校《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向全校通报各项检查工作结果,对活动中先进的案例进行表彰宣传、扩大影响,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及时反馈、积极改进。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员工人人关心教学,全体学生全心投入学习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教学质量提升月”的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

  教育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方案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11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14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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