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时间:2022-04-20 09:25:32 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1

  一、检查范围

  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市局主要负责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各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是要对疫苗的购入、分发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二是要对疫苗运输、储存、分发和使用环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冷链管理是否到位,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过期失效、疑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就地封存,并依法处理。对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运输、储存疫苗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时间

  xx年8月1日至年9月底

  四、检查要求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认真依法查处。

  此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各县(区)局务必于年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稽查支队。

  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应检查单位数、实际检查单位数,监督检查覆盖率,出动的`人次、车辆台次,立案、涉案货值、罚没款金额,移送案件以及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等。

  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局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2

  近日,我市某乡镇发生一起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私自勾结流窜药贩非法倒卖人用狂犬疫苗事件,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类似安全隐患,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应严格执行药品GPS要求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明确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的通知》xx文件要求,制定我区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高校医务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五)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参与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应高度重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检查,排除类似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假劣药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并上报市局。

【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相关文章:

复工复产监督检查方案04-19

检查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方案04-18

疫情复工复产监督检查方案(精选8篇)04-18

复工复产监督方案(通用5篇)04-18

项目复工复产专项方案(通用5篇)04-19

工程复工复产方案04-18

农民复工复产方案04-19

节后复工复产方案04-19

复工复产加速方案04-19

关于复工复产方案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