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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精选2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12〕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制度。
(1)建筑工地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安监等其它部门核发的特种企业证书已作废,不再具备有效性。
(2)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发生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加强督查力度,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4、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制定实施计划,将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要适时组织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90%,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绍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刘朝晖,电话:,邮箱:xx)。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6
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7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本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xx建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办公室组长:林国珍成员:陈丽红、陈奇、林霞、张持中、武静静职责:
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
2、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
3、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
5、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6、检查上班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并为上班职工测量体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1次,并做好登记.
三、如何确保返工前如何排查到位
(一)企业应先制定详细防控方案,确保防控有章可循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制度、后勤保障、日常管控、应急处置、员工返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提前备好防护物资,确保清洁消毒到位.
1、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2、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
3、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如走廊、地面、电梯和休息区的桌椅等做好清洁消毒;
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宣传画;
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员工及客户洗手后进行消毒.
(三)做好员工排查,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莆上班;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莆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进入公司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对不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踪责任.
四、复工期间如何跟踪管理到位
(一)确保防控体系落实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居委会、疾控部门工作,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企业应每日向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
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
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确保防控物资分配到位,确保每位员工生命健康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原则上提倡每位员工每天需戴口罩上班,对防护物资不足的员工,可由公司统一采购分配并做好登记工作.视疫情情况,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护措施全面细致,不漏过任何一个环节要将工作场所分为公共区域、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外工作场所三个部分、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做到防护无死角.
1、公共区域
(1)建立体温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减少在人群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区域的逗留时间,如门厅、走廊、洗手间、茶水间等,逗留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
(3)尽量少触摸公共区域物品,接触电梯按钮、扶梯、门把手等部位时可用纸巾遮避,如无遮避须及时洗手.
2、室内工作场所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2)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休息区进行清洁消毒应根据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3)企业员工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4)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5)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6)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客户佩戴口罩,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客户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7)办公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8)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3、室外工作场所各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五、设备设施管理
1、在外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疫情期间暂停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切断病毒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渠道.
2、确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办公场所宜全新风运行,并加强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电梯包括直梯、扶梯应加强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应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5、建议办公场所设立口罩等常用防疫用品集中收集垃圾桶.办公场所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
6、垃圾房及时清运,封闭储存.
六、采购管理
1、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进行采购.
3、食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8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现场疫情防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质量安全管理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验收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应急管理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9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xx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
三、人员登记测温制度
项目实行从业人员登记测温制度,安排专人对节后返场人员在初次到达工地后进行入场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的,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从业人员进场后早晚各测一次体温,每日安排专人对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入册,及时掌握每人的体温变化情况,对体温高于等于37.3℃人员,及时上报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现场清理消毒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驻地、施工现场消毒组,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餐厅、食堂环境、活动室、厕所、淋浴室等区域开展卫生防疫消杀整治工作。防疫小组负责对项目部及场站所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落实到个人,每个自然人都有权监督,使每个人感到消毒的重要性,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消毒频次必须保证每天1次,对于重点区域—会议室、办公室、宿舍区、食堂、卫生间、生活垃圾堆放处,安排专人每天至少2次消毒处理。
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佩戴口罩,避免频繁接触其他人员;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废弃桶。
4、各宿舍、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定期清理空调,及时处理垃圾。
5、全项目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6、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设置足量洗漱水龙头,做到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用品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7、强化现场防疫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工作、生活间隔不得小于1米;禁止生活区内串门闲谈,以宿舍为单位做好住宿人员的相对固定;暂停不必要会议,如必须集中进行的,人员间隔不得小于1米;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交叉。
8、内部车辆消毒管理
(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
(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五、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小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网络平台、网络直播、微信群、QQ群等及时对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醒员工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1、进场先进行培训,广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和主要传播途径,怎样防护才能保障安全,充分利用视频、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个人。在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有疫情防控的标语、条幅及宣传海报。
2、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依据工程实际,采取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有效果。进行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
3、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违反防控纪律产生的后果;预防、减少感染风险以及疑似病例救治的基本措施。即新型冠状病毒的特征、危害、预防和得病之后的措施及诊治。
4、落实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三级疫情防控技术交底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与该项目施工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疫情防控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做留痕化管理。
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充分利用QQ、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工作交流。
3、食堂就餐采取分散就餐,每位领饭的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单人单桌隔离的方式,保证不面对面交流和用餐;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共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就餐采取送餐的方式,安排专人使用一次性餐具餐盒,为每位处于隔离期内的人员集中配送,并统一回收处理餐具餐盒。
4、在疫情解除前,每个员工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接待亲朋走访。
5、禁止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聚众聊天,组织集体性活动。
6、禁止聚餐前往公共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人员密集。
七、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返岗劳务人员进场后,由安全部对其进行返场防疫安全教育,隔离期结束后上岗前,由安全部和班组工班长负责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防疫安全宣贯教育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阶段。
2、工区专职卫生员负责对进场后的劳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记录在册;隔离期间若发现人员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以及出现异常咳嗽、哮喘现象时,须要及时上报,同时将人员隔离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项目部和工区驻地监督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每天不定时检查劳务人员居住场所不少于1次,每周夜查不少于3次,要求各班组长严格管理好各自的劳务人员,严禁出现人员聚集聊天、打牌、喝酒等聚众行为。
4、劳务人员隔离期间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无异样,满足隔离期后,方可上岗作业;工区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劳务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用步行或驾车方式自行从住所到达施工场所,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上岗后必须先对施工部位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八、防疫物资储备标准
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护用品筹备组,小组职责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
项目部根据现场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储备足量的各类型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日常使用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项目部设置不少于6间的临时隔离观察用房。
九、建立疫情防控档案
1、人员体温每日进行量测,制作在岗职工监测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2、制定建筑工程开(复)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
3、编制防疫物资领用台账,做好防疫物资的分发记录,统计日常消耗。
4、对新进场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教育记录。
5、详细记录每日疫情检查情况。
6、收集各种防疫行动的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包括日常体温量测、场地消毒、进出口消毒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防疫宣传教育等。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0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2023年春节后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复工时间
20xx年1月29日
二、临时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
三、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六、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1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严禁职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确保不信谣、不传谣.
7、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8、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二)未停产企业
1、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落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备案审查.
2、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3、储备充足的外科医用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4、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
5、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
6、积极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7、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8、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9、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包抓3户企业,其中,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包抓企业人员负责对所包抓企业“六个一律”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所有企业做到“防控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不进场、生产企业不开工”.
3、严肃问责处理.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出现擅复产自复工、组织不力、敷衍塞责、阴奉阳违等影响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2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3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封不解防”“外不进、内不出(遵化)、不聚集”的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或传播,现就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4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复工时间
20xx年1月28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1、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2、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4、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5、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6、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
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XX人、架子工XX人、平工XX人、机操工XX人、安装工XX人。
四、复工申请
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签字审批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5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企业正常生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xx〕3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xx〕6号)和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和荣
副组长:冯梁
组员:
二、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
向各工业企业派驻驻厂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特派员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级政府提出的防控监督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保障。
三、企业复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可控”要求,做早做实做细重点企业及相关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分类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复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举措
各企业要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要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复工前、后各项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职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信息建档筛查工作,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首批复工用工,并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职工:开展本地职工春节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坛及往返路线、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除春节期间从未离开常州范围,或从外地返回常州范围已完成14天隔离的本地职工外,其他所有离开常州的本地职工,自返坛之日起,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
外地职工: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坛。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坛。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地职工,在体温检测正常、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与前述地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返坛后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申请到镇集中隔离点隔离。外地返坛员工需提前按照《返坛员工审核流程图》(附件10)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核。
职工隔离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拨打120,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超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距离,隔离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并有独立的卫生设施)。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每日报送员工健康状况、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企业应谢绝或尽量减少客户来访等活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3)强化职工上下班过程管理。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避免多人乘座一辆车。
(4)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5)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
(6)加强人员集聚防控。提倡网上办公。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7)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8)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三)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1.企业自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四个到位”要求(参见《金坛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坛防指〔20xx〕5号))和复工前后具体举措的要求做好自查自改。
2.镇级审核。企业准备充分后,应在开工前2天将《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附件2)、《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在岗职工统计表》(附件5)、《外地职工疫情防控统计表》(附件6)、《企业复工防控物资储备表》(附件7)、《职工隔离情况汇总表》(附件8),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防控机制建设、设施物资储备、内部管理措施等内容)、复工生产方案(包括复工时间、产品产能、订单情况、用工人数、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等内容)等申请材料报给企业特派员,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小组到现场严格审核把关。
3.部门会审。镇政府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其他职能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其中,职工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还需报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
4.指挥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审结果汇总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复工要求。所有拟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先使用本地员工,全力劝阻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坚决落实员工返坛后居家隔离14天方可返岗的要求。
2.加强协调指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企业防控组要统筹抓好全镇企业复工工作,组织企业分批分类、规范有序申报复工。驻厂特派员要在服务中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落实好“四个到位”,监督企业严密编织防疫工作网。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3.加强检查督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巡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企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停产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建立“零报告”机制。请各企业每日中午11:00前将前一日企业复工准备和疫情防控的主要情况、员工动态报企业特派员。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7
一、复工时间
我市建筑工地原则上可于20xx年2月9日24时起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的疫情持续期间,建筑工地应遵循《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实行复工审批制度,同时遵循“分类管理,逐步复工”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复工。
(一)优先复工工程。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程,以本地员工为主、未招录或少量招录外地员工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的工程,优先保障复工。
(二)稳步复工工程。以中低风险地区员工为主、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的工程,稳步安排复工。
(三)控制复工工程。来自高风险地区员工较多,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疫措施、防疫物资准备不充足的工程,要从严控制复工。
二、复工前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进一步加强工地防疫管理,并做好以下复工准备措施:
(一)工地防疫领导小组。建筑工地应按照《企业复工防疫十项导则》、《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的工地防疫领导小组,明确工地防疫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卫生员、专职安保人员配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分包单位的工地防疫管理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统筹指挥,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复工前签订防疫管理责任书。
(二)工地防疫管理措施。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完成工地现场的消毒工作,建立疫情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人员应急值守制度、项目领导带班制度、从业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口罩佩戴制度、工地定期消毒制度、分餐制就餐、错峰制就餐等相关制度。
(三)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配备足额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存量能满足未来5天需求量。
(四)工地从业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建立工地人员清单,清单应包括工地管理人员、工地务工人员、工地后勤人员、参建单位临时驻工地代表等所有工地人员;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对返工人员、新进人员完成“一人一表”登记,同时建立人员出入登记测温制度;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逐一联系本工地在高风险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归甬,对于发现本工地回流人员中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于当天通知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及时落实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报告当地住建部门,同时做好对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的居家健康观察工作。
(五)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复工前联合检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基坑、机具等现场安全措施、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同时认真做好复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确认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复工要求。
三、复工审批
(一)申请材料
1.《项目复工申请(承诺)表》(附件1)工地填写时应说明复工时间、行业类别、复工员工人数及项目承诺,加盖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2.《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附件2),《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附件3)建筑工地复工前,要求每名工地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后勤人员、参建单位驻点人员等)登记《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汇总形成《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工地填写时应如实记录复工人员基本信息,近14天内流行病学史,返甬交通方式、直系亲属信息、复工后居住地、上下班出行方式等情况。
3.《项目复工防疫方案》(附件4)
复工防疫方案应包括主体责任、员工调查、员工接送、隔离防控、日常防控、复产计划等六方面,并按照方案落实好复工的防疫措施。
4.《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附件5)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
以上申请材料应加盖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公章,对于部分参建企业注册地非宁波大市的,允许其经企业同意后可加盖项目授权章,本地企业一律加盖公章。
若复工生产中,工地梯次开工或增加新员工,要提前补充完善《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并将《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补充)和补充防疫方案报批。
(二)工地报批
1.跨地区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材料1-4,提出复工申请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
2.其他建筑工地(包括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属地管辖建筑工地等)向经营地所在乡镇(街道)提交复工申请材料1-3,提出复工申请。建筑工地同步向对口住建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材料4,提出复工安全条件核查(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市住建局,属地管辖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属地住建局)。
未经复工审批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的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复工。
(三)审批流程
1.对申请复工的跨地区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市住建局对照《实地勘定表》及《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进行实地勘查,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审定同意工地复工,并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电子)。
2.对申请复工的其他建筑工地(包括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属地管辖建筑工地等),乡镇(街道)应会同对口住建部门进行实地勘查(非跨地区的市本级项目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市住建局,属地管辖建筑工地对口住建部门为属地住建局)。实地勘察中,乡镇(街道)对照《实地勘定表》提出评定意见,对口住建部门对照《项目复工安全自查表》进行复工安全条件核查。双方评定结果由乡镇(街道)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盖章),同意其复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
(四)勘定流程及要求
乡镇(街道)应派员对提出复工申请的建筑工地进行实地勘查,对照《实地勘定表》逐项评估,应在建筑工地提出申请后3日内完成勘查并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同意或暂缓),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同意开工及报备。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具体意见并告知建筑工地,进行整改后再报;住建部门应当与乡镇(街道)一起进行实地勘查,不得因多头勘查延误企业复工;对于同一地区但施工范围跨乡镇(街道)、工地项目部设立点分散、实际情况复杂的建筑工地,可由工地所跨的多个乡镇(街道)同时进行实地勘查。
实地勘查中,应根据《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抽查《项目返工人员登记表》,核实员工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实地勘定表》评估指标,围绕《项目复工防疫方案》,检查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组成,人员出入、卫生消毒、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场地、防控物资、日常测温人员等落实情况,要指导和要求工地做好复工前员工安全防疫培训,同时住建部门对工地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指导与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管控。各地要坚持“管控优先”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受控的前提下,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阻、劝返,对因特殊情况的上述到甬人员要严格落实自到甬之日起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隔离流程见附件7,风险地区分类请咨询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企业复工防疫十项导则》进行复工审核或复工安全生产核查,不得擅自扩大管控范围、提高管控要求;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明防控纪律,对未完成复工审批、未制定防疫方案、未落实人员排查、未进行复工前安全核查等工作要求的建筑工地,严禁复工生产,对复工后未落实防疫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处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加强辖区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力度,特别加强企业对中央、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及《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复工保障。各地住建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复工动态,及时了解复工工地的保障需求,加强建筑工地的复工保障;建设用砂供应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厂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合同供应项目的建设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需求,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复工时间,并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复工报批手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进度,制定地方建筑材料供应计划报市建材管理中心,由市建材管理中心根据上述分类分阶段工程复工统计情况,协调厂商做好复工工地原材料的需求供应。
五、其他
1.各有关乡镇(街道)应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建筑类企业(含分支机构)的复工审批,方便企业能有效指导所属工地的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建筑工地的复工进展;收到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联系对口住建部门,协商决定实地勘察时间。
2.20xx年2月9日之前市住建局出台的建筑工程防疫管理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表格已在市防办下发的《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甬防办[20xx]36号)表格的基础上加以修订,请注意区别;若各地已设计、下发和填写表格,且原表格样式已包含现有表格内容,则无需重复填写,未尽之处只需补充相关内容、要件。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8
一、总体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处管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坚持管控有度、有序复产的原则,扎实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产复工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安全有序复工,经济运行平稳开局。
二、复工复产范围
市重点工程处管理的所有在建项目,疫情期间新开工项目参照执行。
三、复工复产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复工复产实行审批验收制度,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附件1),连同项目复工报审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员工或工人承诺书(附件4)等相关材料,其中员工或工人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经监理单位审查完善后,报市重点工程处初审,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再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方可复工。未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四、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单位要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工作,科学制定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加强安全管理。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以及起重机械设备、升降机、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坚决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确保项目安全复工。
3、加强人员排查。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逐人建立登记台账。对疫情发生后封控在项目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轮次、测量体温,了解其身体状况良好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人员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原则上不得用工。
4、加强物资保障。各项目施工单位要安排应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根据现场实际,储备至少满足现场人员30天使用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5、加强消毒防护。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照《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杀技术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对场区内加工车间、办公室(区)、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做好终末消杀记录登记,确保做到做好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6、加强人员教育。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加强现场人员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倡导人员勤洗手、错峰用餐、分餐管理,严禁聚集聚餐,切实增强现场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现场人员信息管理,严禁通过任何渠道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各类消息;严禁参与相关疫情负面话题讨论,发表不当评论和不实言论,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复工后现场管控
1、做好现场封闭管理。所有复工项目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项目仅设置1个出入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离开工地或集中居住地,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宿,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交流接触。
2、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登记。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施工现场和工人居住地,确因项目建设需要进出的'人员及车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测体温、“两码”查验及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人员进出时间、出入证明、车牌、体温状况以及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重点了解是否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便于及时跟踪了解人员行程情况。
3、做好就餐、住宿管理。严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须实行分餐制、盒饭制,严禁桌餐、集体就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工人宿舍不得群居,减少人员集聚;同时,少开会,避免集中,减少面对面交流,尽量通过微信或电话等形式交流,必要交流时应当保持一定距离。
4、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岗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测量记录;加强现场人员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帮助施工人员调节思想情绪,减轻思想压力;严格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
5、做好现场消毒消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要对加工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防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时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6、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现场人员有发烧症状、核酸检测异常等情况,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项目暂停施工,对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重点工程处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建设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以及后续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待排除疫情后方可复工。
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科室及项目办主任要加强对联系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谁联系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防尽防。
2、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按照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坚持稳控当头、从严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3、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督职责,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与现场监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要求、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严禁复工建设。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19
一、工程概况
(含项目地理位置概况、承建工程总体概况等)
二、复工安排
1、明确复工时间、复工进场人员(岗位、人员数量等)、主要机械、分包队伍进场安排等。
2、明确复工安全检查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安排(1、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时间、参与检查人员等;2、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时间、参加人员、培训主要内容等)。
三、复工后主要施工内容
四、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及拟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
五、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1、制定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消毒措施;
2、制定复工人员体温检测措施,严格落实每日上下班体温检测要求(项目复工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应包含的主要信息:姓名、性别、检测日期、测量体温、是否超过37.3℃);
3、针对复工进场人员制定信息排查和实名制登记等管理措施(复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应包括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返回项目日期、从何地返回项目部、近期是否与疫情感染人员有接触史、是否存在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
4、项目部隔离措施等
六、应急措施
(明确应急管理人员、写明主要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0
为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及公司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做好项目复工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小组
2月10日项目部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小组。
(一)防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小组职责
1、组长
(1)全面负责本项目防疫工作和协调处置工作;
(2)每日向公司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防疫情况。
2、现场实施组
(1)负责围挡封闭、设置隔离室;
(2)负责对现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台账》;对发热人员进行拦截,进行隔离或劝阻,建立《异常人员台账》;
(3)对项目部、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口罩的佩戴及各区域卫生清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防疫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4)做好现场防疫宣传。
3、门岗保卫组
(1)负责制作每位在场人员《人员健康情况卡》,班组签订《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施工班组承诺书》,建立《人员信息登记表》;
(2)对项目各出入口进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人员、车辆随意出入项目区域,建立《车辆登记表》,并对进入车辆进行消毒。
4、后勤保障组
(1)确保项目口罩、消毒用品、温度计等防疫物品的供应,建立《防疫物资台账》。项目人员按照实际领用后,登记《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
(2)牵头落实每日对生活区、办公区进行消毒,在相关区域张贴《消毒情况登记表》。
二、项目防疫管控措施
(一)人员登记排查
由刘小虞全面负责进场前所有人员的登记排查工作。所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到项目部办公室进行入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周伟督促所有人员填写《人员健康情况卡》,并建立《人员信息登记表》,对登记合格的人员再进行三级教育。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应提前通知各分包单位居家隔离14天后才能入场,提前达到项目的应进行劝退或带至隔离室进行隔离;对于入场咳嗽、体温高于等于37.3℃等异常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上报项目负责人张友根,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成都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二)出入口封闭及体温检测
1、由周伟负责排查整改施工现场所有围挡,保证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只设置一个出入口,门岗保卫组和现场实施组按照《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实名制管理和体温检测,严禁任何人员、车辆随意出入项目区域。由郑红兵、张峻豪责办公区进出管理和体温检测,由禹超周伟负责施工大门进行进出管理和体温检测,由高毅、陈宏广负责对宿舍大门进行管理和体温检测。每个检测点配备桌椅两套、红外线体温枪一把、75酒精5升一瓶、84消毒液4升1瓶、医用防护口罩50个、《体温检测台账》一本、《异常人员台账》一本、《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一本、《车辆登记表》一本。
2、每个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进入门岗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车辆要纳入检查范围,各出入口检查人员要建立《车辆登记表》,并对进入车辆进行消毒。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都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无防护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
4、发现咳嗽、体温高于等于37.3℃等异常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上报项目负责人刘小虞,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成都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三)防护监督
由现场实施组负责对项目部、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口罩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日做好《防疫检查记录表》;高毅负责三标段;秦楚负责二标段;郑洪兵负责办公区;陈宏广负责生活区;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四)人员防疫教育
1、由安全环保部张友根负责每个人员进场的新冠肺炎防疫教育。防疫教育要求每个工人分开观看防疫传单或电子版资料,作业人员要在《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施工班组承诺书》上进行签字。
2、由周伟负责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张贴防疫宣传资料。
3、由张马负责在现场通过LED、广播等形式进行滚动播放防疫资料。
(五)人员分流管理
尽量避免集中办公、集体活动。
1、由施工副经理肖寿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和错峰上下班。具体为:
2、由技术总工张马负责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通过网络软件、电话、广播等手段开展。具体为:
3、由经采负责人胡军负责采取分餐、错时用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确需集中人流的活动,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具体为:
(六)公共区域管理
1、由项目综合负责人张友根负责做好食堂、宿舍、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并张贴《消毒情况登记表》,每月进行归档字安全环保部。每日9:00和16:00对厕所、浴室、办公室、垃圾房、厨房采用农用手压摇背式喷雾器喷洒84消毒水。使用84消毒水消毒时,配置的84消毒水有效浓度不得小于500mg/L,配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由项目综合负责人张友根负责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严禁将口罩混入其他垃圾中,每日9:00和16:00喷洒75医用酒精对回收桶进行消毒,并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
3、各区域工长对生活区卫生、消防和工人身体状态进行每日排查,并填写《防疫检查记录表》。郑红兵负责1-2栋,陈宏广负责3-4栋。
4、由胡军负责督促现场各食堂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执行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七)隔离室管理
项目统一设置位于食堂1栋的板房作为项目临时隔离区域、共计10间房间,对隔离区域作统一隔离处理,郑洪兵负责管理。配齐日用物资,设置专人值守,严控人员出入,对隔离房间每日9:00和16:00进行清扫、消毒、测体温。
三、防疫物资管理
(一)防疫物资管理
项目经采负责人胡军负责防疫物资的管理。一是由肖寿仕根据现场需求计划及时完成防疫物资的采购,要满足一周及以上的用量;二是由唐睿建立消毒用品、口罩、温度计等《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及时盘点,反馈肖寿仕及时采购应急物品以防备用;三是防疫物资采购困难时,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负责协调公司及其他单位进行解决。
(二)防疫物资台账(储备项目上1周用量)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确定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现场人员立即如实向项目负责人刘小虞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的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进入紧急状态。
1、项目负责人刘小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防疫办公室和工程所在地住建和卫生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并通报建设方。情况紧急的,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住建和卫生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上报以下内容:
1)疫情发生单位概况;
2)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人数;
3)患者健康情况和初步接触的人数统计;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2、患者关注
由张友根负责联系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实施关注患者的救治情况。周伟做好患者家属安抚工作。
3、隔离现场
疫情发生后由施工副经理肖寿仕负责隔离疫情现场,防止二次感染。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封锁现场,关闭现场出入通道。管理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具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应对病员接触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处理,对患者14天内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佩戴好防护用具配合疾控部门调查、
(二)信息公开
疫情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社会公布。项目部正确疏导作业人员不传谣工作,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现场情况。
(三)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工作终止的条件:当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医院妥善救治,现场隔离人员14天后未感染,彻底落实好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得到公司和政府住建、卫生部门确认和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宣布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五、社会医疗机构
略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建立防疫工作微信群,所有防疫工作人员应纳入其中。张友根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
1、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管理人员外出应尽量较少外出,外出应进行备案。
2、建立项目疫情每日报告制度,每日17时门岗保卫组、现场实施组、后勤保障组要在项目防疫工作群中汇报是否异常和工作情况。
3、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表,值班人员要做到疫情防输入、防扩散,加强应急值守,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刘小虞。
4、做好项目所有管理人员从10日至20日健康统计(附件1)。
5、建立项目所有人员健康卡(附件2)。
6、填报《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复工申请表》。
7、《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两个文件打印并在项目周边张贴。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积极宣传疫情政策、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等,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02工作原则
(一)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执行,令行禁止。
(二)落实企业“两个责任”。各建筑业用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工地、每个人。结合实际,各项目部分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防疫要求制定项目具体防控方案。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防控情况,项目部提出开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应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拟开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安排,引导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工。
03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0日0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时间需要后延将另行通知),此前务工人员不能进场。有重要和紧急任务确需开复工的,经指挥部批准可提前开复工。
04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运输设备维护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以企业为主体,认真制定落实新型肺炎防控责任制,分级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包括项目企业层级、工程项目层级以及专业工种层级;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工地复工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应急预案等。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严格防疫标准。
1.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并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行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由保安员及卫生员对各出入口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
2.项目现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充足。工地开复工前应储备所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人。
3.项目现场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2)严格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配发合格的口罩,所有在场人员必须依规佩戴。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项目部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地设立食堂的,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应留存消毒记录。
(5)实行日常体温监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2次,应留存监测记录。
4.项目现场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工地开复工前应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疫区或需途经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返威;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项目部要提前通知在原籍做好居家隔离及健康日检测工作,并留好检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就地治疗。返威后,现场应设置隔离房间,实现14日隔离后,方可返岗;对于威海本地的,按照普通防疫要求执行。
(2)务工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通道进场,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4)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开展从业人员岗前防疫教育。各工地开复工前应组织务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防疫教育交底单见附件1)。
05防疫检查
所有工程项目开复工,各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对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且予以顶格处罚。
(一)项目部准备工作结束后,务工人员进场前。项目开复工前有关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现场相关硬件设施准备完善后,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
(二)部分务工人员进场,项目部整体防疫工作展开后。当项目返场务工人员数量达到用工总数一半或超过30人时,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防疫检查。合格的,允许剩余务工人员继续返场;存在问题的,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后,剩余务工人员方可继续返场(检查表见附件3)。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场后,项目全面生产开始前。当项目务工人员全部返场时,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防疫检查。合格的,由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不合格的,项目各参建方要立即对照开复工条件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检查表见附件3)。
(四)开复工项目及时报备。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情况,实行日报备制度,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即日起于每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觉,做好防治和疫情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管人员在时刻密切关注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二)处置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检查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置,并按规定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讲清新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众多务工人员了解掌握有关防治措施,使防疫知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2
为科学有效做好我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单位及处管工地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处管项目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单位及处管项目上的发生和蔓延。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重点工程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及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单位及处管项目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及所管理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及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和日报告,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主动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疫情监测
(一)科室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 对进入办公区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记录并做好统计,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及时报告。要求各科室每天全面摸排情况,按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项目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各项目工地要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务工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健康台账管理工作。所有从业人员进入建筑工地之前,防疫专员要对其进行体温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实行有效隔离,并及时安排病人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各项目每日排查监测情况于每天下午4点前以科室为单位汇总至处安全质量科。
五、应急措施一情况报告 日常排查及监测过程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或与其密切接触的'情况时都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情况处置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对于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就近送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治,由接诊医疗机构实施分类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律集中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在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上报,并进行医学观察。
5.暂时停止集体活动,在建项目出现疫情,立即停止施工,加强疫区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6.单位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处领导和全体干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六、善后处置
(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二)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发布,不得主观臆测,随意散播。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3
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
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4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建机构
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异常。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跟踪随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三、分类处理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
四、后续管护
(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
(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
(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篇25
一、持续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建单位务必落细落实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地涉疫人员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确保分类管控落实到位;从严加强工地围蔽管理,从紧开展测温、扫码(亮码)、行程核查;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预置充足的应急处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强冷链食品、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过年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和人文关怀,一方面切实做好留恩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规模性聚集活动和频繁出入工地。
二、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盖检查节后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工地全封闭管理,严格开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检查参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人员是否坚持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建人员是否做到疫苗加强针“应种尽种”;检查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和外地返工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的情况;要宣传引导参建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严格做好复工前相关准备
重点强调复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准备和安全生产检查两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强化返岗参建人员的管控。参建单位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恩返岗,在前期做好人员流动的信息登记、行程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跟进返岗参建人员的行程计划,了解其健康状况,并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全部返岗返工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请抵恩后24小时内务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二要做好登记报备。如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内有接触冷链、物流配送、隔离场所、接触境外物品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抵恩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恩后请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四要确认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在复工前对工地的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前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对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五要结合实际制定复工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一方面确保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另一方面确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临时消防、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消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七要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参建人员,特别是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经核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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