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时间:2022-04-07 09:10:03 方案 我要投稿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教育局质量建设会议精神,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形成聚精会神抓质量、全心全意搞工作的教学氛围,坚决完成20xx年中考质量目标,经学校行政会经研究决定,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特制定20xx年中考九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二、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

  摘取20xx年中考总分状元桂冠,包揽全县前20名,前100名中占68人,前200名中占100人,中考总分25分及以上或正取县一高145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149人。

  2、班级目标

  特优班:901班55人,合格率100%,合格55人;优秀率100%,优秀55人;特优率60%,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5人。县一高入学50人。

  902班56人,合格率100%,合格56人;优秀率100%,优秀56人;特优率59%,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6人。县一高入学51人。

  优秀班:903班53人,合格率85%,合格45人;优秀率39%,优秀21人。中考25分及以上34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48人。

  三、奖惩细则(任课教师指参与中考计分的语、数、英、理、化、体学科教师)

  1、整体奖:

  ①摘取20xx年中考总分状元,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②中考包揽全县前十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③中考68人进入全县前1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④中考100人进入全县前2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⑤正取一高人数达到145人,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⑥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奖任课教师人均200元。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整体奖。

  2、班级奖:

  ①全县中考总分状元所在的班级,科任教师奖励50元,班主任奖励100元;

  ②全县前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5人,班主任奖励2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10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一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34人,班主任和 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45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不重复奖励。

  ③优秀班学生每达到全县前五十名1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和100元;达到全县前一百名,每达到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100元和50元,达到全县前二百名,每达到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和20元,不重复奖励。

  ④班级量化总分居全县第一的班级,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班主任另外奖励100元。

  ⑤中考完成25分及以上(或正取一高)目标,任科教师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⑥中考完成特优生和优秀生目标,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分别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⑦完成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人数的班级,班主任奖励1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50元。流失人数每增加一人,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分别惩扣50元和30元,减完为止。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二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50%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班级奖。

  3、学科奖:

  ①中考学科(语、数、英、物、化、体育)综合量化评分获全县第一名,同备课组教师每人奖励100元;整体获全县第二名,同备课组教师各惩50元。整体获全县第三名及以后,同备课组教师各惩100元。

  4、特色奖:

  ①信息教师所带班级在统一考查中居全县第一名,工作中无纰漏,无安全事故发生,得平均奖;居全县第二名按初三人均奖的三分之一发放。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则扣100元。

  ②音美教师所辅导的特长生每正取县一高1人(低于录取线1分的)奖100元。

  ③初三政、史及初二地、生单科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一名,得初三教师(语、数、外、理、化、体育)平均奖。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二名得初三教师平均奖的`三分之二,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惩100元。

  5、吻合度奖。班级完成学校下达的特优生、优秀生指标数,且与班级制定的目标相吻合的科任教师人均奖励200元,与目标相差1人惩30元,扣完为止。

  6、管理奖:学校领导小组对九年级教育教学负管理责任,成员中任九年级课的加奖九年级教师平均奖的10%,不任课的享受九年级教师平均奖。

  四、奖惩附则:

  1、20xx年中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此办法适用对象:(22人)

  孙定军 陈冬云 赵红香 周 艳 陈明真 袁家亮 谭晓东 郭正萍 代新华 郭忠喜 蔡 平 黄艳华 李家奉 黄晓华 刘福春 杨永军 余红文 田小东 李 萍 熊玉堂 易绍琴 欧阳雯雯

  3、中考质量奖的发放由教导室根据县教育局、县教研室提供的数据拟定名册、报学校审批。

  4、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届中考,解释权属于中考领导小组。发放时间定于20xx年10月。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3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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