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1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室:
根据2020年3月9日“全州安全防范视频会议”、3月10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黔森防指办〔2020〕1号)要求,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时段、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坚决杜绝特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2020年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杨天伟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天佑县林业局副局长
石宏进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建勋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孙云雷公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林业站、县林业局各相关站(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导服务中心,李天佑同志任主任,杨承禄任副主任,文丽婕、李文森具体负责调度、分析、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一是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二是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三是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一是重点治理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题;二是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三是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四是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疫木疫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一是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二是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三是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方面。一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公路沿线、输配线路、加油(汽)站等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二是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三是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四是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监督检查
县林业局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各乡镇2020年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组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李天佑成员:李文森(联络员)
负责达地乡、永乐镇、大塘镇
第二组组长:石宏进成员:文丽婕(联络员)
负责丹江镇、西江镇、郎德镇、望丰乡
五、工作要求
本次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安排时间是从2020年3月25日至6月15日。
一是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要按照《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批准的生产性用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对未经批准的生产用火,要依法制止,从重处罚。同时要加强森林火险形势研判,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高火险时段要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二是要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宣传车、寨寨响、鸣锣喊寨等手段,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编发防火微(短)信、播放公益节目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等基本常识。做到重要时段重要地段保证每天有森林防火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重要地段和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村村寨寨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野外火源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排查巡查工作。充分利用生态护林员、驻村干部、扶贫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对森林防火野外火源治理进行网格化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使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形成无缝对接。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存在风险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并制度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治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制度。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也到了关键期。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全部设置森林防火值守卡点,并明确人员24小时进行值班值守,值守卡点要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并公布森林火灾报报警电话。卡点值守人员要严格把好野外火源管控关,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坚决杜绝人员携带火源上山,严防特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各乡镇林业站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于4月9日、5月9日前分别报送前一阶段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前报送本乡镇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2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进一步压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在全市范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补短板、强能力,着力提升森林资源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按照2016年省政府与淮安市人民政府签定的《森林防火责任状(2016-2020年)》要求: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70%以上,火灾报告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森林经营单位,重点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牢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各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法律法规不严格、依法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不力,是否编制和完善属地森林防火规划等问题。
结合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防范实际情况,突出整治三个方面问题。
(一)火源管理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适时发布林区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划定禁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民政部门倡导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林区散坟平迁;森林经营单位要在散坟较多区域建设集中焚烧设施,对确实难以平迁的散坟要建立生物防火隔离带,发挥焚烧阻隔作用和生态景观效果;农业农村部门要制止在林缘地带农田焚烧田埂,防止农事用火漫延毁林;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宗教部门要抓好处于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火源管控,防止香烛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油气管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施工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巡护。林内林缘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军事管理区、宗教活动场所、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各种纪念地等周围要清理可燃物,营造防火林带,开辟防火隔离带。进入森林防火期之前,各地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林区主要进山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围、人员活动密集区、重要山体林缘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期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森林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增设护林站点,依法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杜绝火种进入林区。各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森林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二)基础设施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稳定增长,保障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本级林业发展规划中单列森林防火规划的篇章;盱眙县作为一级森林火险区,要在2020年10月31日前单独编制完成县级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当地人民政府要将重点林区道路建设纳入乡村道路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一建设。森林经营单位要通过新建蓄水池、铺设消防管道等方式开展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切实推进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的林火阻隔网建设,保持科学合理密度。盱眙县要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能满足本区域森林火灾扑救需要的标准进行物资储备。其他县区要配足森林防火物资。加强森林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建设,提高火情及时发现能力,无线电通讯覆盖率、火情瞭望覆盖率分别达到85%以上。
(三)防火力量方面。各级应急和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监管机构。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其中:一般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每人管护山林面积不超过800亩的标准配备管护人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城市周边山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和人员活动较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地区,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500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对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处置,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并提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国有林场要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并保持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化、正规化、科学化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制定或修订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部门要制定或修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分析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国庆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值班备勤情况、宣传情况、防火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敦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导市县两级归口部门抓好落实。联合组成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森林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将彻底根除隐患与森林防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韩文军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吴广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落实,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到底。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森林火灾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火情政令畅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争取专项整治行动多出战果。推动整治成效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共管机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组织主流媒体和流行媒介,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的舆论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要组织形式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范森林火灾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于12月下旬报送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并同步报送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每周三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隐患清单。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3
各乡镇人民政府、望城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精神,加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做好新一轮森林防火期的防火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二、专项整治内容
1.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森林防火指挥部充实调整情况,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情况等,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森林防火宣传取得哪些实效;重点部位、关键地段宣传碑牌、标语是否到位,各种会议、宣传车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课开展防火宣传情况。
3.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控制野外火源,是否认真实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是否结合秸秆禁烧、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巡查监测,违规用火是否得到查处。
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落实,防火装备及森林消防经费是否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森林消防队伍人员是否落实并布置到位,林区乡镇街村、林权单位及景区消防装备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5.火灾处置情况,发生火灾时,各级领导是否按要求到达现场,是否成立前线指挥部,有无火灾及扑救情况记录,火灾案件是否进行了查处,对火灾肇事者是否进行了处理,对火灾责任人是否进行追究。
6.是否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7.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经验,现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
8.其它应专项整治的事项。
三、专项整治方法
根据今冬明春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责任分工,包保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本单位包保乡镇森林防火安全,切实找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乡镇街要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具体方法是:
1.听汇报和介绍,了解基层群众的反应。
2.查档案资料,组织现场专项整治勘查,看内外作业是否吻合。
3.防火期内,乡镇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四、检查、专项整治要求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追究责任。各乡镇街要将森林防火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专项整治、检查情况作为防火责任状考核依据之一,纳入被查单位、人员效能考核。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4
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字〔2020〕17号)《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0〕42号)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严防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西昌“3.30”森林火灾教训,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巩固全镇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我镇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荒山、荒地火灾多发频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提高。
三、工作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各村按照辖区负责制,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弱项和短板,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村强化森林防灭火思想意识、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野外火源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专项整治。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划定责任片区,按照整治内容和措施分工负责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内容
1.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信患不畅,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火灾重复发生的问题;对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秆、智障人员监管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2.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他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
3.工作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不及时,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会议精神不到位,对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4.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支部村委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护林员不认真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开展工作。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在岗备勤,不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事故的问题。
5.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村、进旅游景区、进寺庙等群防群治落实不到位。治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等手段宣传效果不佳。治理对林区通道、重要路段、进出路口、林区与田间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宣传牌、提示牌,对在村路口未公布森林防火常识、入山下地用火管理、扫墓祭祀等规定。
6.风险防控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从严从细抓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一是治理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不按要求设立哨卡进行火源治理管控。二是治理未落实坟头、墓区等重点地段定期巡护,存在林内、林缘周围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工作不力,综合管控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烧烟花爆竹等问题。三是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四是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等行为。五是治理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六是治理违规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七是治理组织人员进行巡山护林,落实林区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以及村规民约不到位等问题。
7.应急队伍方面。重点整治修订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建应急扑火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扑火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不及时,发生森林火灾,启动预案不及时,预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整治扑火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治无专业扑火队伍、现有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普遍存在标准不高、扑救火灾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8.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林区防火通道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区通信网络覆盖率低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清晰认识新时期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深刻汲取森林火灾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2.理清体制机构。健全森林防灭火相关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规范火场指挥,建立有效的指挥联动机制。
3.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负责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明确巡山护林人员。严格落实各林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4.推动群防群治。坚持群防群治,平面宣传与网络媒体相结合,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校园,进村(社区)、进旅游景区、进企业、进寺庙,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数育,以案说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制观念。
5.严格重点管控。坚持突出重点,把握重要节日,扑火队员集中靠前驻防,在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点,无关人员一律劝返、禁止入山;健全野外用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把握关键人员,将“上坟祭祖、上山采摘、农事生产”人员以及智力残疾精神病患作为重点,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坚决社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类巡山护林人员认真履行好巡山护林、火情监测、防火宣传等职贵,严格履行火源防控。
6.强化应急防范。加强预警监测、应急办、林业协同配合,丰富预测预报手段,为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村、各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制定完善紧急避险疏散办法,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保障群众和扑火队伍生命安全,树立安全扑救、科学施救理念。强化专业扑火队伍,提升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扑救火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强化基础设施。提升防灭火信息化水平,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林区通信网络建设,配齐相关扑火装备,进一步规划和建设林区防火道路。
8.强化依法打击。加大执法力度,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纵火肇事者,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巡山护林入员直接责任,村属地责任。
六、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6月上旬)。镇党委、镇政府成立赤溪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任务目标,时同节点,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暑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8月底)。各有关职能办公室要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自查自纠方案,督促基层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合账,深入分析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辖区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各相关办公室要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接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结台秋冬季节、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2021年1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动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于每月30日前将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2月至5月)。专项整治工作组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台春季防火期检验专项整治成效,特别强化对突岀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并通过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交又检查,并会同镇纪委重点督办,督促各村(社区)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专项整治组组长对责任片区负责,各相关职能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各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部暑,任务分解到人,积极主动督促辖区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发力。各办公室要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提高综合防控水平、提高现场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治成效”的目标要求,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抓好专项整治部署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按照划分片区抓好责任片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抓好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化整改落实工作,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间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认真总结反馈,严肃责任追究。各村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做好防火信息的收集、工作总结、并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监要倒查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5
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淮南市八公山区安委《关于编制八公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八安办〔2020〕24号),切实做好我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经研究,制定妙山林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全场森林防火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长效机制,完善森林防火队伍和基础建设,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建立森林防治巡查队伍、领导责任体制,健全防控制度及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火源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夯实属地范围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各单位主体责任,细致摸排林场范围内易燃林地。
三、时间安排
(一)、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2020年12月前全面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一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二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看防火氛围是否形成;三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看违规用火是否管住;四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看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五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六查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看火灾处置是否有效;七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看扑火能力是否提升;八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看装备更新是否到位;九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看火情政令是否畅通;十查火灾案件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二)、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浓厚氛围。2020年开始确定每年3月份为“全场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二是深入林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周边社区、进周边校园、进村入户;三是派出宣传小分队,加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
(三)、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机制。各地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健全森林火险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要充分发挥林火视频监控、瞭望台的作用,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对省、市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各片片长现场核查,2小时内向场防火办反馈。发现森林火灾,各护林员必须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和隐瞒火情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推进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按照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意见,2021年组建场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军事化管理和扑火作战实战能力。高火险期,场半专业队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各时段专项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通道沿线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对及时消除大灾隐患、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到各负其责、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抓好问题整治。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行动内容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强化森林防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强化督导检查。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隐患排查、基础建设、值班备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及时通报交流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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