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创建我区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促进平安小区建设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在全区物业小区开展平安建设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物业平安小区建设核心任务,特别要紧盯小区安全防控短板,强化针对补齐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为XX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区物业小区
(二)内容:
1、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了到位,物管服务人员是否配备并满足现时需求;
2、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排查,发现问题是否建立台账,并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3、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火灾、突发事件等进行演练;
4、房屋消防设备、电梯设备等重要设施是否进行检验合格,维修保养等是否严格落实了;
5、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是否规范,楼梯间、过道等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6、小区消防池,消防管道、消防栓等设施设备器材是否正常、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占用、堵塞;屋面疏散区域是否存在违规搭建现象;
7、小区配电室、强弱电井等管理是否规范,电气管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脱皮等安全隐患;
8、建筑外墙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脱落安全隐患;
9、小区道扎、门禁系统、电子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0、是否做好汛期预案,是否储备防汛物质或相关准备措施;
11、其他危害物业小区公共安全的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各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
各物业小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服务的物业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针对公共区域安保、消防、设备设施等自查自纠,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小区消防、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保障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小区业主在楼道、消防通道乱堆杂物、随意停放车辆和私搭飞线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物业企业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产权人、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并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二)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督查检查(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
针对排查整治的`内容,我局将对各物业小区开展督查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小区消防、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保障公共区域、共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逐一整改到位。对重点隐患部位要采取“回头看”方式,反复检查,力求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落实了安全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全区各物业小区要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台账,落实了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巡查,做好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及年检,保障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运行。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取得实效
各物业小区要充分认识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物业小区平安建设,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提高小区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物业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指挥,明确责任任务,扎实推进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定期研判,重点管控
各物业小区要针对安全工作定期研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围绕平安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易发部位,迅速采取有针对的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三)强化督导,务实实效
对全区各物业小区全面开展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了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约谈;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压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强化全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治理能力,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XX〕312号)精神,特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 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压推进会议精神,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行业消防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集中力量对本县、区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全面、细致、专业”。排查整治重点为:
(一)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使用安全
1、房屋外观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房屋屋面、外墙是否存在渗漏、楼体外墙墙面是否有脱落危险、公共护栏(围)是否破损严重等情况;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特别是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定期维护保养;专业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 持有专业岗位证书;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记录等;
3、履行安全防范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存在禁止性行为,特别是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炸等危险物品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 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4、安全宣传情况。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宣传引导情况,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提示,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及时告诫提醒业主加强房屋安全自我检查防范意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劝阻、制止,无效的是否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二)行业消防
1、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责任制,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电梯、水电气管道等)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打通 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专人对服务项目的楼梯过道、房屋屋顶、车库、储藏室内等区域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宣传,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畅通,随施工进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3、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细化工作部署,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宣传。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 底)。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覆盖全行业领域,不漏一片区域、一个项目”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专家诊查、县区排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对安全 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开展暗查暗访,组织督导和执法检查,迅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
(二)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物业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落实“覆盖全行业领域,不漏一片区域、一个项目”的.工作要求,立即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加压推进会议精神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和项目,组织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立即对接管的所有物业服务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部位、关键环节,找准问题和短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建立企业和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对每 一项隐患问题都要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所有的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将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物业企业和项目全部列为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企业,对其在建项目增加监督抽查频次。要加大安全执法查处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8月31日前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市房产服务中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区每周五12:00前向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科报送本县(区)本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10月31日前报送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上述工作信息报送,于8月3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