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行动方案

时间:2022-09-18 12:06:44 方案 我要投稿

学前教育行动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行动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前教育行动方案

  学前教育行动方案1

  一、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79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39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6%,河北省省级示范园13所、农村示范园3所、一类园401所、二类园730所、三类园557所。在园幼儿人数22.9万人,其中17.5万人就读于公办幼儿园,占全部入园人数的76%,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1%。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区)独立设置的幼儿园数量相对较少,学前教育主要办园形式多为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多集中于沧州市区及县城,幼儿人数较多、园舍规模较少、班容量过大;二是农村幼儿园园舍匮乏、老化破旧,办园规模小,部分未达到“三段”、“两有”“五独立”的办园标准,幼儿园办园条件薄弱,设施设备配备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三是师资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且教师断档、年龄老化严重;五是学前教育“专业化”差,“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工程为契机,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化幼儿园为基础,以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为突破口,以合理配备幼儿师资、加强保教队伍建设为载体,遵循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重规范、促特色、上水平”的发展思路,整合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城乡幼儿园布点,全面推进幼儿园建设,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教育需求,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积极发展公办园,创建省级示范园;推进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设;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初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三年内投资16.97亿元,其中县级投资13.77亿元,争取上级补助及其他投资3.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96所,使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1400所,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7%,公办园幼儿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7%;其中示范性幼儿园和一类以上幼儿园达到60%的比例,规范化幼儿园达到1600所,达到幼儿园总数的90%;20XX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年达到16所、市级示范园40所;20XX年省级示范园达到18所、市级示范园100所;20XX年省级示范园达到21所、市级示范园150所;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分别达到20XX年学前一年入园率98.5%、学前二年入学率90.3%、学前三年入园率83.2 %,20XX年分别达到99.6%、92.4%、84.6%,20XX年分别达到99.8%、94.3%、85.6%。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打造一支学历达标,教育理念先进,业务素质过硬的幼儿教师队伍,并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均持证上岗,各类人员配置完备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财政投入,抓好学前教育硬件建设。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三年共需建设幼儿园896所,其中新建419所、改扩建幼儿园477所,其中县镇幼儿园70所、乡镇以下幼儿园691所。分年度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新建91所、改扩建幼儿园157所,其中县镇幼儿园27所、乡镇以下幼儿园221所;20XX年新建147所、改扩建幼儿园162所,其中县镇幼儿园27所、乡镇以下幼儿园282所;20XX年新建181所、改扩建幼儿园158所,其中县镇幼儿园17所、乡镇以下幼儿园322所。

  (二)加强师资培养,抓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幼儿园建设同步进行的'原则,按“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足额落实幼儿教师编制,确保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到1:7,形成以公办教师为主体、以聘任教师为补充、专职化程度高、人员配置完备的年轻化幼儿教师队伍。并坚持抓好教师培养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通过有目标、有计划的培训,更新教师教育理念,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做到落实到位、培训到位、指导到位。

  (三)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建立健全幼儿园分类评估机制,并以此衡量幼儿园办园水平、引导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实行科学管理;严格幼儿园的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幼儿园,颁发办园许可证并每年进行审验备案,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及无证幼儿园进行取缔;强化制度管理,加强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和质量监管,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实行公办园政府定价、民办园合理定价、严禁乱收费。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全面优质普及基础教育的重要基础,成立由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审计局、卫生局、规划局、住建局、土地局等单位的一把手任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大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并按照编制标准(两教一保)补充幼儿教师;幼儿园建设要与城市发展、农村新民居建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新建小区幼儿园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审计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各种乱收费。

  (三)创新办园体制机制,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在幼儿园中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园长负责制,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办园的满意度。

  (四)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学前幼儿抓起。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确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2、建立以示范性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充分发挥镇乡中心幼儿园或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辅导辐射作用和管理职能。

  3、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的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对一些有创造性,能够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教育实验或研究项目和积极探索研究幼教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的重大课题,要给予扶持,加强指导。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教研机构、幼儿园在幼儿教育研究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幼儿教育的教科研水平。

  4、拓展幼儿园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幼儿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指导。各类幼儿园都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不定期的对家长进行开放,帮助家长提高科学的育儿能力。

  5、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各幼儿园要把师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园(所)舍安全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安全防范。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网络制度、各类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确保幼儿身心安全。

  (五)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1、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书制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幼儿园园长、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逐步清退不合格教师,对尚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应采取措施限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各幼儿园配备保育员、营养员、各类保教人员,并提高保教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2、制订和完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三年内对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促进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能力的提高,使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

  3、要建立稳定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来源渠道,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吸引优秀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应聘,优中选优,提高广大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学前教育行动方案2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起点,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立足实际,将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区教育整体规划,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突破,统筹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着力打造“学前教育”新品牌。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9所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保教质量;保证新建小区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配套到位、正常使用,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普及,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三、阶段目标

  (一)园所建设。20xx年建设目标:政府新建幼儿园2所,政府改扩建幼儿园2所;政府新办幼儿园1所,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5所;2012年建设目标:政府新建幼儿园1所,政府扩建幼儿园1所,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7所;20xx年建设目标:政府新建幼儿园1所,政府改建幼儿园1所,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5所。

  (二)队伍建设。加强安庆路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通过统一招考或调配的方式备足配齐教师队伍。其他改、扩建的幼儿园根据“两教一保”的要求,配备一名园长,每班配备1名以上公办教师,其余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全部采取聘用制,同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丰富教育研究内容和形式,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三)教育装备。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各项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户外大型多功能组合玩具、室内外体育活动器械和桌面玩具;必要的卫生消毒、医疗器械、药品和用具;符合卫生标准、数量充足的餐具等厨房设备;每个班级配备必要的采光、保暖、降温设施,符合标准的配套桌、椅、床、图书、教具和操作材料等生活学习物品等。

  (四)体制机制。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做好安庆路幼儿园恢复兴办工作,继续发挥其省级一类幼儿园示范辐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办兴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规划要求,督促其建设且真正用于办园。创新办园模式,在不改变小区产权的基础上,鼓励公办民办合作办学,探索优质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输出管理,推进委托管理、管办分离、管理入股、公办园办分园等新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切实把解决入园难问题作为当前改善民生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以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资源调度和政策制定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幼教管理的力度和水平。

  (二)政策保障。

  1.加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将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配置和增加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作为扩大资源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小区规划、审批和验收等各个环节,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让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教育部门要参与规划、设计、移交等环节工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在不改变产权所有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牵头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者由政府直接收取土地开发商的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然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建方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学前教育设施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损坏学前教育设施。

  2.加强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因地制宜开展幼儿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人事、自收自支等人事制度改革。对公办教师、自聘教师社会地位、待遇、职称、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执行公办教师补充制度,科学确定师生比,根据“两教一保”的配置要求,逐步配齐公办园教职工。公办园采取退一进一、统一招考的'形式,吸纳优秀的人才加入幼师队伍,人员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3.加强民办幼儿园引导和管理。形成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引导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加强无证园综合治理。通过整改、规范、取缔等措施,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依据省颁幼儿园办园标准,对现有无证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奖补政策,鼓励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申办办园许可证,提高有证园的比例,满足广大家长对享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对存在安全隐患、办园不规范的,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同时做好在园幼儿安置工作。

  5.加强幼儿园的督导和评估。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加强幼儿园安全等常规管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特点的儿童保教方法。同时,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每年督导一次。把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能否有效缓解入园难,作为检验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经费保障。将学前教育经费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做到“五有”,既“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每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按一定的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实用的幼儿园。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改建一所残疾儿童幼儿园,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享受平等的学前教育权利。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体系。

  (四)资源保障。

  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尝试采取集团办学、捆绑办学的方式,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优质资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组建由名优教师共同体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师资队伍培养规划。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决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家园联系,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尊重儿童的天性和认知规律,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科学保教,自觉抵制违反儿童身心健康、拔苗助长的错误观念和做法。

  学前教育行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科学保教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三、宣传时间

  集中宣传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区及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宣传时间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增强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陕西省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xx〕51号)、《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办发〔20xx〕13号)、《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规定》、《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陕财办〔20xx〕93号)、《XX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XX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中、省、市和各县区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推广各县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中、省、市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各县区的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3、宣传科学,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提升广大家长育儿能力,引导家长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任务分工

  1、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宣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宣传县(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重要举措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代表。

  2、学前教育机构: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县(区)在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笔记、心得、论文,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开放日和游戏开放日等活动,宣传幼教政策法规,普及科学,提升家校共育理念。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XX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吴燕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传宝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焕明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王 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沈宏军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饶宏斌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魏 丽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西安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马巧珍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科长

  王宗举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志林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七、宣传方式

  1、开拓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各县区要通过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市民问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联系,结合网络,采用滚动字幕、公益广告、新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教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逐条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科学实施保教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至少组织1次幼儿园家长开放日,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重点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知识。结合本园实际,通过校讯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结合我市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随着学前教育《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为了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教育理念,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活动首年,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好、实施好。加强对本县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县区实际,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强化主题,突出科学保教。

  要紧紧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一主题,普及科学和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长观。防止小学化倾向,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科学保教的观念和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月期间,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了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5日至6月12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请各县区、各幼儿园及时组织教师、家长收看节目,并登陆网站学习科学保教知识。

  3、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文化、民俗资源,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社区,广泛传播幼儿生长发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知识,为广大家长释疑解惑,为广大教师开拓视野,为所有幼儿园提供借鉴,努力扩大宣传月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县区教研室的资源优势,根据各有关单位职能和特点,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4、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学前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科学保教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特色,提高宣传实效,切实把科学保教的先进理念、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变成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要求落实到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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