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
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止处置过程中再次发生意外,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xx市《20xx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紧急救助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快速、有序、科学处置原则,以协调联动为保障,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为载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现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县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现场指挥,值班电话。
三、处置范围
1、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急需救治的。
2、事故发生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再次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3、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严重堵塞、中断交通的。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泄露,危及周边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各交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现场快。
2、先期处置原则。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封闭现场道路、实行区域交通管制、有条件的及时分流堵塞车辆,疏散现场周边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在事故现场尾随车辆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车、设置告示、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确保重点原则。事故发生地中队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及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重点加强事故现场及周围的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为其他联动应急部门预留救护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统一指挥原则。由县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保证处置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处置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听取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治安、消防、救护、医疗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故意拒绝或拖延救治,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处置方法
1、各交警中队接警后,应当迅速报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县交警大队根据事故等及上报要求逐级上报,并立即调集警力,先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
2、县交警大队要统一协调指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伤人数较多的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交通管理机关和同级政府,并通知安监、交通、公安、卫生、交警、医疗急救中心的主管领导。以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助,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辖地交警中队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对有可能灭失或不能保存的重要证据痕迹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因抢救伤员而移动的痕迹要标明位置,待县交警大队到达后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复核。
4、卫生、医疗急救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卫生部门根据受伤人数合理安排救助医院,并组织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工作。
六、职责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处置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1、伤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120”急救中心、县医院及管辖区人民医院参加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2、现场勘察组。县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管辖中队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持秩序,设置警戒线、隔离桩,要在不破坏现场的基础上,尽可能维护道路上车辆通行状态,然后会同业务上级部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勘察、相关痕迹、证据提取、道路技术鉴定、对现场周围目击者及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3、交通疏导组。由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流疏导,必要时可以交通管制、封闭现场,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应当快速勘察,尽快恢复交通。在实施临时封闭管制措施期间,交警和交通部门应当加强事故路段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同时,要引导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现场,确保事故现场路段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严密部署、逐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绝不能因工作失误和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后果扩大。
2、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各协作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3、严格纪律。现场执勤民警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影响现场处置工作正常进行。
4、全体参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的民警和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把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1)驾驶人员违章操作行为,致使事故发生。
(2)驾驶人员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的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
(3)驾驶人员只凭主观想象判断情况,或过高地估计本身经验技术导致事故。
(4)公司生产区道路和厂房内通道狭窄、曲折,加之路面两侧的大量物品的堆放占用道路,致使车辆通行困难;
(5)驾驶人员在风、雪、雨、雾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驾驶车辆,使视线、视 距、视野以及听觉力受到影响,往往造成判断情况不及时,加之雨水、积雪、冰 冻等自然条件下,会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出现事故。
(6)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私自驾驶机动车。
(7)驾驶人员对车辆维护不及时,致使车辆带“病”运行。
(8)行驶区域存在着标志、信号、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合格的情况。
1.2事故类型
类型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人员跌落、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等。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车辆运行全过程。
1.4事故危害程度
有车损事故、人员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1.5事前征兆
(1)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违章装载等。
(2)车辆起步时不认真观察,驾驶和装卸过程与他人谈话、嘻笑、打逗。
(3) 在危险地段行驶或在狭窄、危险场所作业时不采取安全措施,冒险蛮干。
(4)车辆的安全装置如转向、制动、喇叭、照明、转向指示灯等不齐全有效。
(5)在通道狭窄且交叉和弯道较频繁路段,驾驶员精神不集中或不认真观察情况。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班长现场岗位人员
2.2指挥部人员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机动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副主任、工段长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班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岗位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理
3.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机动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并向工段班组长报告,工段班组长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救援指挥部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当发生机动车事故后,迅速停车,现场人员迅速确定有无人员受伤, 如有人员受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2)对于不深的伤口,可用干净衣物或纱布包扎止血,出血较严重者用多 层砂布加压包扎止血,较大的动脉创伤出血,还应在出血位置的上方动脉搏动处用手指压迫或用止血胶管(或布带)在伤口近心端进行绑扎,加强止血效果。
(3)较深创伤大出血,在现场做好应急止血加压包扎后,应立即准备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以免贻误救治时机,在止血的同时,还应密切注视伤员的神志、皮肤温度、脉搏、呼吸等体征情况。
(4)对怀疑或确认有骨折的人员应询问其自我感觉情况及疼痛部位,对于昏迷者要注意观察其体位有无改变,切勿随意搬动受伤人员。应先在骨折部位用 木板条或竹板片于骨折位置的上、下关节处作临时固定,然后呼叫120等待救援; 如有骨折断端外露在皮肤外的,用干净的砂布复盖好伤口,固定好骨折上下关节 部位,然后呼叫120等待救援。
(5)在搬运脊椎受伤的人员时应用夹板或硬纸皮垫在伤员身下,搬运时要均匀用力,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如伤员不在危险区域,暂无生 命危险的,最好待专业医务人员进行搬运。
(6)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一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一胸外接压;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8;在医 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3.3事故报告
事发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总经理汇报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 情况,当事故进一步扩大出现人员重伤、死亡时,由总经理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 府、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信息;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 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重伤死亡人数等。
4、注意事项
(1)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时,必须先对伤员伤情的初步判断,不可直接进行救护,以免由于救护人的不当施救造成伤员的伤情恶化。
(2)对于当即死亡人员,不得擅自将尸体及其肢体移位。
(3)在不妨碍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对受伤人员和物资需移动时,必须在原地点做好标志。
(4)肇事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移位,以便为勘察现场提供确切的资料。
(5)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肇事者必须指定专人看护隔离,防止发生意外。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迅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富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重爆炸、危险品泄露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传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情况。
3、及时、全面了解事故灾害情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情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具体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情况信息组、救护组、捍卫组、抢险组、安排组、涉外涉台组、宣传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情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与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除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积极参与救护,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与。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遭受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安排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排前来参与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配合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救护、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准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安排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汇报,当好党委、政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
一、当前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
按初略的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都在十万左右,中小学生的比例接近15%。遂昌自20xx年以来虽未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儿童的重大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伤的儿童就达12人。
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分析
(一)从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分析。
1、活泼好动,自控力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公路和街道时,或互相追逐戏嬉或在马路上捉迷藏、行走路线变化无常,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
2、交通行为活动频繁。中小学生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数趟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街道和公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嬉耍,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3、交通活动特点明显。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性强,且基本上都是集体行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又正逢机关单位上下班,是车辆行人的高峰期,机动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和学生流迅速交汇,交通环境立刻复杂起来。由于他们正处在成长阶段,身体和大脑发育还很不健全,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较差,同时,从一起起涉及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也不难看出,少年儿童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从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分析。
1.好奇心强,喜欢冒险。中小学生思维简单,思想单纯,求知欲望强烈,易于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如与车辆赛跑,追车扒车,骑车追逐戏嬉,胡钻乱窜,低头猛拐,骑车撒把等行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2.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保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在交通活动中,往往充满幼稚的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过马路就立即横穿,令正常行驶的车辆防不胜防。在现实交通活动中,中小学生的好奇心和不稳定、贪玩心理造成了大量的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从中小学生交通参与方式分析。
一是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一〉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 周岁少年儿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都未成熟,难以处置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骑自行车上、下学参与交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学校对此疏于管理。
二是摩托车的家庭化,许多的家长利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一部分人不考领驾照,不戴安全头盔,这些家长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谈不上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是从校车的运行技术条件分析。目前乡村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都是客运中巴、自备小面包车,有的甚至还出现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未经安全检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状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举足轻重的一环。然而,现状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小学虽设立思想品德课,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多不作考试要求。中学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只是偶尔请交通警察到校给学生们讲讲法规。学生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基础。
三、预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对策
目前,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数巨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因而,如何卓有成效地预防和控制威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须。
(一)政府要尽关爱之责。政府要将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长期化和程序化的规划中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加以实施。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因此,在宣传贯彻新的交通安全法活动中,政府部门应主动牵头,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逐级明确责任人。形成人人关心道路交通秩序,个个投身压事故保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要尽培训之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的内容。交通安全是一门学问,不可能听几次安全教育课就能全部听懂,对交通法规的各项规定,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理解的。因而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培养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交通安全绝不仅仅是一门知识,而是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使学生自觉地去遵守,去落实到行动中,要达到这个目的,离开教育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
(三)家长要尽养育之责。家长应为未成年孩子避险承担责任。既要放手锻炼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特别是遇到困难时的应急处理和避险的能力;又要教育孩子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使他们拥有健康的交通心理,良好的交通意识,正确的交通行为,促使其面对不同险情时具备相应的自救能力。有专家建议,家长不要让10岁以下儿童单独过马路,家长应带领孩子过马路直至他们掌握了安全步行的技能和判断能力。与此同时,家长还应明白言教不如身教的道理,出行时时时处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身作则。
(四)驾驶员要尽把关之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虽很复杂,但在道路交通安全这一系统工程中,驾驶员是基础和源头,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则是毋庸置疑的。驾驶员素质问题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安全管理制度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其他工作做的再多、再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也可能会功亏一篑。而驾驶员素质的提高,决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养成。许多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表明,驾驶员安全知识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淡薄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驾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聊天等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非常普遍;让行理念和充分考虑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更多的学车者进驾校只是为了应对考试,更快地拿到驾驶证,而忽视安全驾驶知识的学习,客观上仍存在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素质,树立良好的驾驶习惯,已成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避免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当务之急。为此,交通部将在多年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从培养驾驶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入手,全面加强驾驶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首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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