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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修方案(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系统维修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1
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拟制定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1、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
(1)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对维护、维修范围内出现的故障免费人工进行修复(如人为的短路、断路、设备损坏等故障则不属维修范围);如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的,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新的设备,本单位负责安装。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2、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防火分区
(1)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等的完好情况。
(2)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防排烟系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其它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月检查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3、维护标准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4、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承担。
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运行
任何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工程亦如此,存在自然老化、使用性和耗用性老化、产品可靠性较差、受不良环境因素影响、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或关闭、系统缺乏日常维护致使系统出现缺陷不能及时处理等情况。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系统长期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持久有效地发挥和减少建筑火灾作用的保证。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和日常使用管理单位,以及专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应本着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常备不懈地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使其能长期保持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2
1、防火分隔设施
1.1每日对建筑物内各类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设备的外观和开启状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上述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完整,有无丢失、损坏、脱落的现象,并应及时维修、更换,清除上述设备附近影响其正常关闭、开启的障碍物。
1.2定期对建筑物内各类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上述设备是否能够有效关闭或开启,通过消防控制设备联动关闭或开启设备的动作信号是否能反馈至消防控制室等,确保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消火栓给水系统
2.1每日检查室、内外消火栓是否被圈占、埋压、损坏、挪用,一经发现应及时恢复。
2.2定期对消火栓及其供水管道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清除消火栓周围的杂物,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此外,还应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启泵按钮等设备是否完好配套。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控制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以确保消火栓启泵按钮能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2.3保持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标志的完整醒目。
2.4定期检查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使其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
2.5定期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情况,发现不足应 及时补充;
2.6定期检查各类常开、常闭阀门的开启状态是否正常,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每台消防水泵应每隔1~2周进行一次运转试验,确保供水正常。
3、自动消防设施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1每日应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故障、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并填写系统运行日记录表。
3.1.2每季度应试验、检查报警控制设备对相关系统(如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常开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非消防电源切断,电梯迫降等)的'联动控制、显示功能。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放电实验,1~3次主、备电源间的自动切换试验。
3.1.3年度采用专用仪器对所有火灾探测器、火灾事故广播的功能检查试验一遍。
3.1.4火灾探测器投入使用两年以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2.1日常维护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坚持每日对系统状态和使用环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是否正常,系统组件(如各类阀门、报警阀组、喷头、管道、供水设施等)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系统工作环境或保护对象是否被人为作了不恰当的改变,可能会对系统的灭火效果产生不良影响,例如:货物堆垛高度、保护对象火灾危险等级和环境温度的改变等;检查喷淋泵控制柜的控制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确保系统处于自动运行状态。
3.2.2定期维护检查。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喷头有无损坏、锈蚀、漏水现象,及时更换不正常的喷头,确保喷头表面清洁、完好;对报警阀组阀门、末端试水装置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时器的性能是否正常;检查供水管道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管道有无堵塞现象;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工作和显示。
3.3气体灭火系统
3.3.1日常维护检查。日常维护检查包括清洁、修理、每周巡检等工作,由专职的责任维护人员执行。每周巡检应检查所有的压力表、操作装置、报警系统设备和灭火控制装置、仪表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管道和喷嘴是否完整无损、畅通,并确保它们在设计位置上,每周巡检还应包括对封闭空间的情况及存放使用的可燃物进行核查,看其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及时进行纠正。检查系统运行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并确保其为自动运行方式。
3.3.2定期维护检查。定期检查主要包括月检查、半年检查、年检及其他检查。
月检查:每月应对系统各组件的外观进行检查,检查各组件是否存在变形、机械损伤、锈蚀、松动现象,各阀门的开启状态是否正常。
半年检:每隔半年用称重法或液位测量法测定储气瓶内的灭火剂重量,如损失超过设计值的5%时,应予以填充或更换;通过压力表检测卤代烷储气瓶、气体驱动装置的压力,如压力损失超过设计值的10%时,应予以充装;对包括压力控制装置、灭火控制装置、报警设备等在内的主要部件,应分别进行无破坏性的单元操作实验。
年检:每年应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联动试验。其它检查:每隔3~5年对各阀门进行动作试验。对容器阀进行试验时,应先将启动头部分与阀体分开,旋上试验接头,然后打开容器阀,控制启动气源既沿管路进入容器阀启动头的活塞上腔。这时应注意观察闸刀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3.4泡沫灭火系统
3.4.1日常维护检查:
检查泡沫泵、供水泵能否正常运行;管道、泡沫产生器、混合液立管和各种阀门有无损坏、泄漏、锈蚀,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消防水池出水量是否足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接口堵盖是否完好,要保持管道畅通,防止杂物进入管道;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封闭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动应及时恢复。
3.4.2定期维护检查:
检查产生泡沫的相关装置,如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有无机械损伤、腐蚀,空气入口处有无堵塞,以及所有阀件手动操作是否灵活;检查管道,对地上管道进行压力试验,以检查这些管道有无腐蚀及机械损伤,对地下管道应至少5年检查一次;检查过滤器,检查用过或做过流量试验后的清扫情况;检查报警和自动设备、自动和手动装置,看其性能是否正常;对泡沫液及其贮存器进行检查,看其有无损坏、锈蚀,液位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对泡沫液的成分和性能进行分析测试,确保其质量完好。
3.5防排烟设施
3.5.1日常维护检查:
检查自然排烟窗是否打开,直接通风面积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检查机械防、排烟系统组件(如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管道、风阀等)有无损坏、锈蚀、漏风的现象,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正压送风口、机械排烟风口及其现场手动开启装置是否被遮挡。
3.5.2定期维护检查:
定期手动开启、关闭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看其是否灵活,密封是否良好;定期模拟火灾,测试机械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启动功能,检测其各组件能否正常运行,采用风速仪检测送风口、排烟口的风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安全疏散设施
一般来讲,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及辅助救生设施。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才能保证火灾时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有效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每天应对整个疏散通道(含疏散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一次,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2每周应进行防火门的开关、防火卷帘的升降、应急灯启动和照度、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及供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清除影响防火门关闭、防火卷帘升降的障碍物。
4.3每半年对防火门的铰链和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 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保证防火门、防火卷门开关自如。
4.4每年应对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进行充放电实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5、消防供电
5.1日常维护检查:
检查消防专用配电柜、开关柜及各消防用电设备双电源末端切换。箱有无故障,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检查备用电源(EPS、UPS、自备发电机)的外观,看其是否完好正常,自备发电机的储油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定期维护检查:
定期对第二路电源、备用电源、变压器进行运行测试,检查其能否正常切换(自动或手动)运行,消防用电设备处双电源末端切换装置能否正常自动切换。
6、建筑灭火器
6.1日常维护检查:
根据被保护对象的火灾种类和火灾危险性等级,检查所配灭火器的配置规格、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检查灭火器的外观,看其有无损坏、锈蚀,标牌是否清晰,贮气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6.2定期维护检查: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对所配建筑灭火器的功能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其是否存在灭火剂失效、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现象,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干粉、CO2灭火器出厂满5年的,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出厂满3年的,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出厂满2年的,每隔2年须进行水压试验;凡是手提式化学泡沫、酸碱灭火器出厂满5年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出厂满6年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出厂满8年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出厂满10年的,手提式和推车式CO2灭火器、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满12年的,均应予以强制报废。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3
一:消防系统维保的重要性
现代医院都具有规模大、楼层高、布局复杂、人员多而且流动频繁等特点。更是人员密集之处。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扑救难,损失严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消防设施、设备(硬件)的管理、维护保养,并使其充分发挥效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
我国城市的各类建筑均已安装了消防系统,但系统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大部分火灾,都是由于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平时维护保养不好,在关键时刻不能正常投入工作而造成的,例如:深圳市端溪酒店发生火灾,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火灾,河南焦作“天堂”影视厅发生特大火灾案等等,而这些都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只要平时能对消防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就可以避免损失或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的目标
1、对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的维修保养,及时的发现和排除消防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避免火灾发生时因消防系统因故障而不能发挥作用而导致的火灾情况。
2、通过专业的精心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修理,就能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反,如果使用不当,维修不及时,就会降低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时还会引起设备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坏或报废。
三:消防维保的方案及具体工作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由报警设备、广播设备、事故电话组成,系统维护保养包括:
探测器火灾报警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并对污染烟感进行检修清理。
消火栓内手动报警器,远程联动启动消防泵和联动手动起停消防泵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卷帘门两侧烟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一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温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二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烟感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报警联动强切非消防电源及防火阀的控制功能和显示信号功能正常。
烟感和手动报警联动启动正压风机、排烟机切断空调新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联动台手动起停加压送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由管网、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阀门、压力表、喷头、喷淋泵配电柜和稳压泵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阀门状态能够保持正常
喷淋系统管网压力保持正常
喷淋管网一年一次放水清污
阀门上油维护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破损、无异物堵塞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故障检修。及时更换故障喷淋头
3、消火栓系统
由消防泵、稳压泵、消火栓箱、管网、消防泵配电柜、稳压泵配电柜、阀门和压力表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消火栓内配件齐全,阀门正常。对老化和损坏水带进行更换
消火栓箱内手动报警器报警功能正常,信号显示、反馈功能正常
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正常,并每次季检时做消火栓末端压力检测
消火栓系统阀门状态正常
消火栓管网定期放水清污,保证消火栓水质清洁
消火栓系统各阀门维护,保证阀门灵活可靠
消火栓系统故障检修
4、防火卷帘门系统
由防火卷帘门和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防火卷帘门手动下降、上升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防火卷帘门自动下降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联动防火卷帘门一步降、二步降到位准确,信号返回功能正常
防火卷帘门控制箱供电正常
防火卷帘门系统故障检修
5、防火阀系统
由通风管道内的防火阀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防火阀动作正常
防火阀关闭信号正常
活动部件上油维护
防火阀系统故障检修
6、正压送风、排烟系统
由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机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正压送风机运转正常
正压送风机手动/自动启停功能正常
正压送风机气体信号正常
正压送风机系统故障检修
四:消防维保公司的责任
1、按时、保质、保量地对甲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季检服务,在完成每次季检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消防系统检检修报告、检修数据。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保证每年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备战状态。
2、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时,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故障8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向甲方提交紧急维修工作报告。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提供损坏设备的备品、备件,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正常损耗,设备更换费用单件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设备更换费用单件在20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接洽,并保证选派熟悉现场情况、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5、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火情,由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因乙方所供设备问题或维保不当、不及时,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4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市市政消防栓的管理,有效保障灭火供水,减少火灾损失,更好地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市政消防栓是指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火灾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 供水企业负责我市市政消防栓的维护,我局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市政消防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市政消防栓数量,确定相应的管理、维修人员,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抢修、维护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切实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经常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栓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
第六条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防栓,其修复费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
第七条 禁止利用市政消防栓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景观等公共事业用水需要使用市政消防栓取水,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计量缴费。
第八条 市政消防栓不足、不适应实际需要或不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供水企业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消防栓维护管理要求
(一)市政消防栓每天巡查一次,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当对市政消防栓进行专门检查。如发现埋压、圈占、擅自使用、拆除等损坏消防栓的行为或现象必须及时查处。做好相关记录。
(二)市政消防栓维护不应少于每月一次,保证消防栓整体完好,部件无缺损;保证开关、闷盖、阀门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保证水压正常。做好相关记录。
(三)市政消防栓每年油漆刷新一次,要求消防栓标识明显、整洁,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做好相关记录。
(四)及时对陈旧和轻微损坏的.市政消防栓进行维修。包括维修或更换消防栓控制阀门、手轮、栓体内丝杆、阀片、栓帽、接水口封头等。要求完好率达到100%。做好相关记录。
(五)市政消防栓应每4个月放水检查一次,要求消防栓无锈死、漏水现象,水压达到消防给水技术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及时更换被交通工具撞毁、绿化树木侵占、无法启闭的消防栓。在24小时内完成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栓的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在接到消防调度指令后,应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用水调度,保障市政消防栓的水压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 供水企业应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编号、建档等工作,完成辖区范围市政消防栓每季度自查登记表。
第十一条 我局对辖区市政消防栓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为消防栓管理资料检查与现场抽查两部分,现场抽查包括消防栓完好率及水压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供水企业进行维修。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向市财政申请并拨付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我局负责解释。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5
一、起草背景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xx〕141号)文件精神,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于20xx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对全市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普查。经普查,全市共有消防水源844处,其中地下消火栓790个;消防水鹤54个。为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昌吉市公共消防设施现状,消防救援大队草拟写了《昌吉市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确保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主要内容
按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昌吉市实际,拟定4个方面、5条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我市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职责,尽快扭转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局面。
三、任务分工
(一)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鹤施工计划、建设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金,提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财政局)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水鹤,并在寒冷时期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档案,提供水源建设图纸及地理位置坐标。(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单位:清源水务)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防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市政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住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住建部门应联合消防救援大队一同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五)住建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一次普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普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报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维修并反馈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系统维修方案 6
为补齐无物业住宅小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xx〕10号)和《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和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安委办〔20xx〕1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全县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政府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总负责,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及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明确改造内容、改造标准、改造金额、完成时限等相关事项。
县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总结经验成效,全面推动实施。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漳州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实施细则》等相关标准,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提供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前后把关,对辖区各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
县城管局:负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过程中涉及规划的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费用的资金统筹保障。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作为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统一公开招投标,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改造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各居(村)委会:负责宣传引导,加强与业委会、业主的日常协调,协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并配合做好相关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附件2组织开展辖区无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建立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
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于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内容含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阶段计划和附件3)。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在每月1日前报送1条工作信息。电话:xxx,邮箱:xxx。
(二)确定改造内容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居(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由县安办牵头统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消防施工、检测、评估、维保等单位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损情况进行深入全面普查,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测算改造费用,并根据各小区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进行分门别类,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列改造顺序,重点优先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故障等小区,完善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确定改造内容,形成相关书面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县安办。
(三)制定改造方案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全面普查情况,制定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发文公布实施,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各小区改造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到位,全过程跟踪推进改造工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方案书面上报县安办。
(四)安排改造资金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资金统一全额出资。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配合各单位资金使用,于6月30日前并将有关材料书面报县安办。
(五)全面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居(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书面申报,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业主、业主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改造过程的宣传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2.现场施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定的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3.竣工验收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后,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可先行试点改造1个典型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总结成功经验,召开工作经验宣传推广会议,向辖区全面推广实施。
4.健全管理机制
县政府、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基层物业管理力量,优选配强城管部门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达到第三方查问题、除隐患、解难题的工作效果,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个人行为自律,自觉杜绝“杂物堆积、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乱充电、违章搭盖”等安全隐患行为,确保小区环境消防安全。
四、强化责任考核
全面构建消防责任体系,将辖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的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发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下达责任目标,逐级考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成效。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将有关工作报送县安办。县安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暗查暗访,全程督查督促,总结经验成效,对实施缓慢、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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