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

时间:2021-12-22 08:24:33 述职报告 我要投稿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

  光阴如水,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又将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述职报告吧。那么述职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1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左道防微杜渐,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态势,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未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任时有发生,个别单位、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存在。截至目前,全年发生施工伤亡事故7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4起,物体打击事故3起,未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下降20%。

  新开工面积85万平方米,共有在建工程50余个,全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四次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共检查工程300余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8份,责令停工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750余条。通过检查,排查和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三项费用”记取支付不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压缩工期、压缩造价现象普遍存在,对工期、效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施工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一些责任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现象突出,个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忽视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编制、审核、审批责任不落实,不能指导施工活动。二是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到岗不履职,甚至不到岗,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甚至有违章指挥作业现象。

  部分施工企业采取“以包代管”。三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规范。部分施工现场“三包”未正确使用、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撑搭设不按方案实施,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连且防护不到位,搅拌机防护棚搭设简陋等等诸多事故隐患未彻底根治。临时用电电箱未按规范设,未形成规范的接地系统。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总平面布图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未按规定合理设安全标识和警示标牌。四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和现在高层用爬架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施工单位使用未检测、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

  (三)建筑施工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用工整体素质较低,工人流动性大,“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流于形式,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搞形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造成重复事故屡屡发生。

  (四)监理人员和行为仍有不规范现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员不到岗;二是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下步工作

  (一)明确重点,加强监管。

  今后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各类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把企业信用考评结果与市场经营行为相挂钩。三是加大对以往发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隐患严重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监管。

  (二)从严执法,强化联动。

  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与安监、监察等单位联合,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因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的伤亡事故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四是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逐步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

  (三)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工作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对不同项目、不同季节、不同问题及时向不同责任主体予以警示预报,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建立“宽严有别”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于信誉好、依法经营的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对于事故频发、问题不断、信誉差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盯住不放,加大企业违规行为的成本;对于屡教不改、一意孤行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3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太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六)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七)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建筑安全负责人述职报告4

  目前,已进入夏季和汛期季节,高温、强对流、雷雨等灾害天气多发,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我县建筑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决定在全县建筑行业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8日。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夏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汛期施工安全工作紧迫性,切实做好汛期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夏季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施工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暑降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措施;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保证工人下班有热水洗澡,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做好职工饮食、住宿卫生的管理工作。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清理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确保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设施符合标准并满足防暑降温要求。

  四、加大对夏季高温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管理。

  各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等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区、配电室、木料加工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进行复查。

  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单位监督作用。各有关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督促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做好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加强值班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的值班安排,及时掌握施工工地相关情况,保持通讯通畅。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7月18日至8月18日,我局将对各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将在全县建筑行业通报批评,因防暑降温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或其他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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