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1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xx年3月31日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0月30日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3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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