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整治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道路整治方案(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与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沿重打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也得了稳定。竭力建立在市处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与规范经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与“规范”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3、规范合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打击和用合法经营扰乱运输秩序。
4、抓好进入运输市场“准入关”,特别是客运进一步实行“三关一监督”。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户检户查与抽查相结合。
2、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不定期地进行交叉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
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使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依据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和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运力过剩的要调节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与“规范”的意义,使打击“黑车”与“规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印发通告、宣传单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稽查股每月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与“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要通过部分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与不规范经营者,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保存好,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号与不规范经营行为者车号一律按时、按量,发送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
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与不按规范经营行为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违反经营行为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
通过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超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道路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现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实验中学路口早市占道问题;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问题;
3.县东街集市占道问题;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二、整治标准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道路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道路及责任单位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裸露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镇召开道路环境整治动员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到这次环境整治当中去。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围绕此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规定时间镇成立以专业队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专业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堆进行集中清理,机械与人力相结合,坚决打此次环境整治攻坚战。二是成立涂白专业队,按照标准对沿线的树木和墙体进行涂白出新。
第三阶段:落实管理机制阶段。各责任单位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环境保洁保证书,配齐保洁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道路整治方案 篇4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道路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摩托车上牌率有明显上升,集中整治结束后,全乡摩托车上牌率要达到70%,年检率达到应检车辆的60%。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遏制,与农用车主签订责任状,保证不载客。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英将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同志任组长,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1、宣传阶段:(5月1日—5月10日),采取一切措施,把宣传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硬任务贯穿始终,在公路沿线机关单位、学校等地张贴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气氛。
2、整治阶段(5月11日—6月30日),集中精力,抽调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力做好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此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重点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深入隐患排查
加强预警,明确重点。对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排查,整治隐患。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以往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新进行一次彻底的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临水临崖高危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一般危险路段,分别登记造册,根据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力争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道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采取临时措施,增设标志标线,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教育管理
对辖区客运场站、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促,再教育。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客运驾驶人及车主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强化危机意识,对涉及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包括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督查、情况反馈等等要及时做好登记和台帐整理保管,以备倒查。
(三)加强路面监控。
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突出对客运车辆、货车、校车等车辆管理。当前涉及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频发,务必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大整治行动是确保实现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个人。要抽调精干得力的人员,切实实施整治工作。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各部门落实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道路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关于中心城区违法占道停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8月1日起,联合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实施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宝山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三、工作目标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宝山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公安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宝山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宝山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停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三)交警、城市执法整治小组在整治中,要根据整治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市局各项验收内容条条落实。
道路整治方案 篇7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12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道路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xx府办发〔20xx〕2x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2号)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取缔道路交通非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机(电)动三轮车;
7.打击各类农用机械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认真排查本区域内非法该拼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重点排查非危货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及时向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五类车辆”(即:短途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多发、易发、常发,且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尤其是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的超员违法行为,对面包车超速、超员、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及时消除辖区内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农用车辆牌、照、证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无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载、违法载人、补检未检车x辆、到期未换取驾驶证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活动。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
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非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道路整治方案 篇9
如果你正筹划端午假期出行,碰上有赶夜路行程的旅行团不要报了,凌晨2时至5时,在"车"上的游客必须到"床"上。如果你准备考驾照,可提前看看半年一次的学员成绩表和质量单。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根据《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2016年内,将集中车轮下的"老虎"进行整治。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道路将被重点做排查,老路、新路不合格就会封路。
旅游团赶夜路喊停凌晨2~5时长途车必须休息
大巴车上赶夜路?这样的旅游方式不仅OUT,也要被安全规定请出局。根据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推行接驳运输。旅游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违规将对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处罚。
另外,公安、商务、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将对拼装车、改装车的各个环节进行围追堵截,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而接下来的三年内,渣土车、水泥罐车将实施24小时动态管理,道路营运车辆将安装GPS监控。
在校车管理上,2014年年底前,将完成全市校车数量、车况排查,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校车服务经营许可才能上路,校车驾驶人也要进行专门资格审查。
三年修缮34座危桥高速公路将建气象观测站网
据大河报等媒体报道,曾号称郑州"南大门"的十八里河桥修修补补过,曾号称"亚洲第一桥"的刘江立交桥也宣告"濒危"过,中州大道石化路危桥等更是被居民担心来辆重车会不会被压塌,很多危桥因为找不到"娘"管而多年失修。根据方案,郑州市每年加固危桥不能少于10座,34座危桥在活动期间全部完成改建、加固到位。
根据方案,今年郑州市将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80公里;2016年前完成5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里程数字上来说,郑州市的'道路安保所占比例不高,但是作为全省公路网的最密集处,有十多条国道、省道、高速等从郑州经过,它们的质量至关重要。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公路和国道重点干线的沿线,将按标准建设交通气象观测站网,而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连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将特别保护。暴雨、浓雾、冰雪、霾、高温等恶劣天气下,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预报预警系统。
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通过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指挥、通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拦查的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将在2016年底基本建成。
新路、老路不合格就封路重点治理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
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危险路段已经榜上有名,将被做重点排查治理。公安部门将对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将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交由相关部门整改。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没有依规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发改部门不予批复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项目,不得通车运行,对已经开通但尚未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将于下月1日前验收完毕,逾期未验收合格的停止运行。
驾考更难驾校好选驾校需每半年晒学员"肇事单"
驾考太难?未来可能更难!驾校难选?良莠或将一目了然!根据方案,复杂路面及意外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等项目将在驾校培训加重分量。司机出事,驾校也将"连坐",安全监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根据方案规定,驾校需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肇事率等。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是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出事故不能拓展新线重大责任事故运输方停业
对于运输行业,没有"安全帽"将失去拓展新业务的机会。根据方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准予恢复,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停业整顿后仍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客运等车辆的诚信考核,还将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
根据方案,对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对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评选资格;对于在事故中营运单位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要依法追究驾驶人所在单位责任;涉事驾驶人在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等各个管理环节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道路整治方案 篇10
根据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