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6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净化公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通行秩序,构建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根据《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际,就加强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赵珞;副组长:叶辉、陶立文、陈斌;成员:程千友、陈生海、王虎、吴从海、董靖、邹玲文、臧磊、朱越飞、汪连桥、朱正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分局,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省道310、209线的非公路标志清理。
2、加强省道310、209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公路占用的清理。
三、时间安排
1、调查统计(7月15日至7月30日)。对辖区内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大型版面(含高耸式)和一般版面(含小版面及可移动)以及“一路一档”进行调查统计,重点搞清设置的位置、规格、性质、非标设置者等,并且登记备案,切实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宣传发动(7月31日—8月10日)。召开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利用电视台、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对非标设置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杂物的当事人宣传《公路法》、《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清理非标、路面堆积物、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的意义。
3、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沿线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行政许可自行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违章堆积物和占用经营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进行清理,恢复公路原先路容路貌。
4、集中整治(8月21日—8月25日)。对拒不进行清理的非标设置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公路用地内进行违章堆放的当事人,区管委将组织公安、城管、工商、交通、公路、沿线乡办等部门进行强制性清理。
5、规范管理。对于主动及时清理非标的单位或个人,如确需设置并符合《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许可条件的,由设置者向公路部门申请,按照许可程序给予办理。在穿城区路段,公路部门将会同规划、市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共同做好非标的设置许可工作。为巩固治理成果,探索路域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着手建立路长负责制,由沿线乡办行政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路长,根据全区路政管理工作全年在市里考评位次,对成绩突出的沿线乡办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四、有关要求
各沿线乡办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集中整治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和车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力协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打赢路域环境专项治理的攻坚战。
专项计划 篇2
复旦大学4月10日发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腾飞计划”重大改革:今年招生计划不超过400人,占复旦总招生计划数的13%以上,并取消往年的笔试面试,同时可享受学校全额资助进行海外交流。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复旦“腾飞计划”中,有意向报考的边远、贫困地区的学子不必远赴千里之外参加笔试、面试,可以减轻较大的经济负担。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递交的报名材料通过复审后,考生的高考(精品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5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即可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进行投档录取。此外,高考统招中,复旦大学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人数也将有所增加。
取消农村学生赴沪考试后,复旦将组织百余教师组成的招生宣传队伍,前往28个省份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县一级,走访300余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生源优秀的中学。
复旦校方承诺,入校后,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将全面覆盖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绝无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腾飞计划”学生还将收到一份由学校全额资助的海外交流项目菜单,包括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墨西哥蒙特雷科技大学、香港大学等30多所世界名校。
专项计划 篇3
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已从20xx年的7.4%提高到20xx年的12.6%
中工网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xx-2022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xx年至20xx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xx年的7.4%提高到了20xx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专项计划 篇4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5日到20xx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xx年3月5日—4月5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20xx年5月1日-20日)。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4个社区要结合清理清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快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力争把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计划 篇5
20xx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确保我县打好收官之战,我局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扶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生态扶贫是打赢脱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方略。坚持从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实际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为宗旨,将生态与贫困、生态与文明、生态与永续发展紧密联系,切实推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精准扶贫,促进县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得到更多实惠,推动县贫困地区建设生态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美好生活。今年将重点以到村到户到人的生态奖补资金扶持,着重实施项目建设为抓手。
二、工作内容
今年我局计划重点实施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达2533.33万元。
(一)精准兑现补助资金。一是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28.41万亩,总资金444.22万元。二是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商品林停伐补助7.63万亩,总资金76.11万元。
(二)大力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一是选聘422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33元,年工资为5947.96元(含每人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251万元。二是选聘1028名草原管护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78元,年工资为5953.36元(含每人一年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612万元。
(三)生态建设项目扶持。一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省县20xx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退化草地治理与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二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县20xx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保障社员(建档立卡户贫困群众)短期务工增收。
三、进度安排
(一)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和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月落实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责任,11月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集体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二)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每月通过一卡通实现资金兑现。
(三)生态建设项目:预计3月份完成合作社社员招聘工作,4至6月实施具体项目,7月兑现劳务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草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制度。县林草局统筹抓好生态扶贫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动态和困难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助推生态扶贫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筹措。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浪费,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严把项目质量。落实专人负责担责,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绘就“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动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积极听取建议意见,确保扶贫项目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专项计划 篇6
一、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招生计划数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下文)。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预报考贫困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填写《湖南省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点击阅读原文)。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设置2个学校志愿(分一志愿、二志愿);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设置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承办高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除外),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湖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37个)
武陵山区(31个)
新邵县 邵阳县 隆回县 洞口县 绥宁县 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武冈市 石门县 慈利县 桑植县
安化县 中方县 沅陵县 辰溪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 溆浦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 会同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新化县 涟源市 泸溪县 凤凰县 保靖县 古丈县
永顺县 龙山县 花垣县
罗霄山区(6个)
茶陵县 炎陵县 宜章县 汝城县 桂东县 安仁县
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
平江县 新田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
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本科一批高等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8所)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各承担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xx年12月31日前,下同),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我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前进行,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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