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集合(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颁布日期:20040304 实施日期:200403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
云高法报[20xx]45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一致。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无强制性的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盖自用房屋,且所建盖的房屋未按《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后将自用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性用途;承租人使用房屋后,也未因为房屋用途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消防设计和完善或整改消防设施,或者因为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相关规定建盖房屋而导致承租人不能申报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另外,-些农村地区原来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而现在方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在审理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常涉及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而以此为据来认定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
《消防法》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和租赁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上,我院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工程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就一律以租赁合同违反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城市房屋,如果建筑工程从设计开始就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也未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就开工,导致消防工程不合格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应以标的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如果有消防设计并经审核施工,竣工后因用途变更导致消防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且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未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二)对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自建的房屋出租后作为公众聚集的场所,如果标的物的出租不符合《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可在责令相关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后,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租赁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产权明确为出租人的,或者房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各方对房屋质量没有异议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上述两种意见,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此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才是有效的呢?本文总结了租赁合同有效的情形,仅作参考。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本市xxx区(县)xxxxx。该房屋为:楼房xx室xx厅xx卫xx厨,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xx平方米,装修状况xxxx,其他条件为xxxxxxx,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xxxxx。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xxxx。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xxx。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xx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xx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xxxxxxx,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xxxxxxxxxxxxxxx,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xxx年xx月x日至xxx年xx月x日,共计xx年xx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xxx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xxx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xxx元/(□月/□季/□半年/□年),总计:xxxx元(大写:xxxxxx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xxxxxxxxxxxxxx。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xxxxxxxxxxxxxxx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单位:______村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间数______,建筑面积______,房屋质量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
镇经管办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内设备及装修等详见附件一《家俱家电设施清单》。
一、租赁用途:该房屋仅限为_住宅(非商业) 用途,仅限出租给 承租人本人及其家属 作为居住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转租或另做他用,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退还押金。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a) 租赁期间从_ _年_ _月______日 到 __年__ __月___日止,每
月租金为人民币 __ ___元,大写_人民币: 整__。
b) 租赁期间从_ _年_ _月______日 到 __年__ __月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__ ___元,大写_人民币:整__。
c) 本合同租赁期限最长有效期为 年, 年后如需续签合同另行商讨
签订。
三、付款方式:每__三个月__付一次租金,押金为 一个月 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前3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押金,第二次付款应在前3个月租期结束前10天内支付租金,以此类推付款。除第一次付款用现金支付外,其他付款以银行卡转帐方式支付。
卡属银行:
收款人:
收款卡号: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前3个月 租金,人民币 ____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 _元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及甲方确认收房无损(以入住时房屋状况为参照)后,甲方应将押金无利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电信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由乙方自行联系电信和有线电视部门来安装,费用自负。灯泡属于易损品,期间如有灯泡被烧坏,由乙方购买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欠费约定:租赁期间乙方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租金拖欠达到半个月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提前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续租,须提前 30天 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等布置不搬者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异议。
十一、 乙方应遵守《 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即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 合同附件:附件一《家俱家电设施清单》。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一:家俱家电设施清单
一、家电设备
?
二、家俱设施
1)
三、其他
1)
双方确认:以上家俱家电设施数量确认无误,家电设备运行正常。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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