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26 08:20:3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租金自甲方交房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全额租金。并且乙方在租房期间须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如果乙方租房未满一年,押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每月水电费、气费、卫生费、闭路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相关费用造成的停电、停水后,需重新开启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注意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不得损坏(家具、家电的清单附在后面),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因乙方之过失造成房屋毁损,乙方应负损害赔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所交房租和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处,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要求,甲方同意将坐落号,结构,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临时出租给乙方作营业房使用,房屋租金每月万仟百拾元角。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退房后,如无欠租、欠费及违约等情形时,甲方退还保证金。

  二、本合同为不定期租赁,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租,如因统一公开拍租,本合同即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地将承租房屋腾空后退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交付租金,在每季度的首月15日前交清,如逾期交付租金的,乙方应支付欠租额30%的违约金,逾期未交租金满二个月以上(包括二个月)的,甲方有权采取断电,断水等任何措施,直到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除外交欠租金及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在本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交纳。

  五、租赁期间,甲方须承担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不倒、不漏。需要维修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申报,甲方一般应在三十天内进行维修(极端、恶劣气候除外)。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对一般性的维修和保养。包括房屋内的卫生设施,管道堵塞,地面的.更换等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属危房,甲方已通知乙方迁出,乙方拒迁或不按时迁出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出租的房屋经乙方检查,房屋及水、电线路等完好无损。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电线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修,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书面报修或乙方自行改设水、电线路,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应对租用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等负责保护,不得破坏、拆除、改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违者,应负责修复,并承担月租金5至10倍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应予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如私自将承租房屋改变用途或转租,联营、转让,转借、私自交换和变相买卖房屋使用权,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并追缴乙方非法所得,同时由乙方承担月租金5至10倍的违约金。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因城市建设需要;

  2、因落实政策需要;

  3、因危房需拆除;

  4、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房屋及设备;

  5、乙方所从事的行业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所规定的环保、创卫等相关标准及要求;

  6、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十一、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引起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须做好承租房屋的防火、防盗措施,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果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火灾等事故致使用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三、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四、乙方如需装修承租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房屋装修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统一公开拍租或退房时不予拆价补偿。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个人承租按盖指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代表: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致 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XX承租我方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XX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XX向我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XX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XX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XX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XX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XX承担。同时XX应保证在____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XX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XX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XX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XX仅租金仅支付至________年____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XX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XX的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XX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XX:

  一、自本通知送达XX之日起,贵我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XX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最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XX的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XX追偿的权利。

  三、XX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XX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XX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XX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我方保留向XX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我方也保留继续向XX主张剩余租金及XX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追偿权等相关权利。

  五、若XX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标的房屋,我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必要方式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XX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式贰份,邮寄给XX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时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其他约定: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即使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灾害等)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防范不善,造成财务丢失毁坏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坏的,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良好总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的一种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慢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园新村8#101房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乙方向甲方提出终止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园新村8#101房建筑面积:78.49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终止情况:

  1、乙方已付房屋租金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2月22日,共计20xx0元(贰万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与甲方的合同终止日期为20xx年10月13日,即甲方应退还乙方14334元(一万肆仟叁佰三拾肆元整)。

  2、乙方已向甲方缴纳的`押金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由于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甲方将扣除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房屋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未经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赁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

  二、经过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2、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在合同终止时归出租人。现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归属如何确定?

  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参照上条,要求房屋租赁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房屋租赁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房屋租赁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但是,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参照上条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般来说,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后,合同视为成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的房屋租赁应认定合同无效。

  (一)签约主体不合格。

  当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即主体不适格时,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权利范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内容不合法。

  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

  (三)客体不合格。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应当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许出租: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认定中涉及到的特殊情形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损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意思自治原则决定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而并非绝对无效。这与我《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将“当事人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列为无效合同并不一致。根据后法优于前法及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按《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对此情形,仅能由合同当事人决定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二)涉及无产权证的房屋出租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分为两种情形:其一,出租人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在实际生活当中,所有人因各种原因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的情形很多,但并不必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且不动产登记发证制度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所以,原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其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虽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是《合同法》颁布之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而非规章的规定为准。其二,出租房屋属于违建筑。违章建筑属于行政违法,对此应由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处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4第二条第4项指导意见也认为:“违章建筑的认定不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且此类建筑形成原因复杂,也不都是实体违反,所以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应区别对待,不应一律认定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保护合法占有的规定,对这类合同的更不应当然认定为无效。

  (三)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也非无效合同。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我国修改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可见,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从其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避免国家税款的损失、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及向社会公示以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其不过是行政机关的事后审查行为。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加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行政法,从法律的阶位性及不同法律关系的不同适用程序来看,该类合同也是有效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由经可见,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应当交还房屋,未未付的租金不再交付,超过实际使用期限交付的租金出租人应当返还。如有损失按过错原则由双方分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对于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还要予以制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 ) ,房屋押金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_____ (□现金/□银行汇款),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第三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 份,其中甲方执_____ 份,乙方执____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字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签章: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小区_______号楼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年结算。每年底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