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10:49: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件管理制度15篇

文件管理制度1

  物业公司外来文件管理规程

  1、目的

  通过对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以保证分公司现场使用的外来文件都是最新版本的有效文件。

  2、适用范围

  分公司收到的上级公司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须引用或参考的标准、合同、用户提供的'图样和技术要求、详细的工作文件等。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行政性文件。

  3、2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性文件。

  3、3物业部负责收集、整理服务收费、城建管理等行业性文件。

  3、4保安部负责收集、整理消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文件。

  3、5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外来文件在分公司的执行。

  4、实施程序

  4、1文件的识别

  4、1、1根据文件的种类,分为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等。

  4、1、2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将与分公司业务范围有关的文件整理出行政性/技术性/行业性/法律法规外来文件目录。目录应列明文件编号、名称、发布日期。

  4、2文件的转换

  行政性/技术性/行业性/法律法规文件目录,分别由行政部、工程部、物业部和保安部经理签署审核,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行政部负责把批准转换的外来文件原件收集归档,并编制《外来文件清单》。

  4、3控制发放

  行政部对所需要使用的文件加盖受控章,并负责发放、借阅和保管,做好发放和借阅登记。当外来文件发生版本更替时,行政部负责更新《外来文件清单》。及时发放新版文件,收回旧版文件,并加盖作废章后销毁或处置。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外来文件清单》

  5、2《公文处理办法》

  5、3《文稿签发单》

  5、4《文件阅办单》

  5、5《发放文件登记表》

  5、6《文件借阅登记表》

文件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文件管理制度3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4

  为了更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完善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实现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文件、资料应归档的范围和归档分类

  本公司文件、资料应归档分类和归档范围如下:

  1、行政类:本公司对内和对外已行文的规章制度、规定、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件、会议纪要。公司各类证照。

  2、经营业务类: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经营情况、委托书、协议书、合同、项目方案等。

  3、人事类:劳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档案等。

  4、财务类:各种财务票证、票据,财务审计档案,会计档案,统计资料等。

  5、音像类: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纸、软件、照片、光碟、音像等。

  二、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的编制及编号

  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编制和编号应遵循和符合:统一归类、清晰明了、轻重有别、“一案一号”、便利查阅和保管的大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1、本公司所有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以韶关市新江控股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中的“韶新控”汉语拼音第—个字母, SXK冠以编号之首。

  2、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按本制度第一条进行分类,代码为: 1行政类; 2经营业务类; 3人事关类; 4财务类; 5音像类。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编号按照入档时间的先后,以百位数进行归编。

  4、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应根据文档性质的重要性和阅读级别区分文档的重要性和受保密度。分为“一般级”“重要级”“机密级”。以“A”代表一般级,“AA”代表重要级,“AAA”代表机密级。

  “A”一般级文档包含:公开发布的公司经营发展大纲、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各类通知和通告、任命、年度总结和领导讲话、一般性会议纪录等。

  “AA”重要级文档包含:公司重要会议纪要、重要经营项目及决策、经营合同、公司经营情况、重要项目资料、项目合同协议等,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

  “AAA”机密级文档:内控的公司经营发展大纲、经营战略和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其合同等。

  5、综上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的编制及编号为: SXJKG-类别-发布年号-归档序号-受密级。

  例如:将20xx年第—份归档的.公开发布的行政类文件“公司某规章制度”归档,编制及编号为: SXK-1-20xx-001-A

  三、公司文件、资料档案的的保管、调阅与移交

  1、巳归档的公司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编号后形成《文件档案》,并根据《文档》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交相应部门的专管员保管。其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项《文档》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人事专项《文档》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财务专项《文档》由财务会计部负责保管;其它《文档》均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巳归档的公司文件、资料,由专管员负责填写《文档管理登记册》,并按指定专柜分类进行存放和保管。并注意防霉、防湿、防火、防虫蛀、防丢失。

  3、公司文件、资料档案必须依照职务级别进行调阅。调阅时须填写《文档调阅申请单》。一般级公司文档,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调阅。重要级以上文档,须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阅。机密级公司文档,须经控股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阅。

  4、公司文件、资料档案跨公司调阅,须经控股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阅,并仅限于文档的查阅。

  5、公司文件、资料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文档移交清册》,《文档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供移交双方、总经办留存。

  四、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存期限

  1、永久保存: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要、公司各类证照、各级批文、印鉴、规章制度、不动产所有凭证、债权债务凭证。公司规划、年度计划、年度经营总结、技术资料、长期项目合同、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统计报表。劳动人事档案及资料、其它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档。

  2、十五年保存:根据需要须保存的文档。财务审计档案,会计档案,统计资料各种财务票证、票据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五年保存:期满或巳解除的合同协议、完结后的项目方案、其它经核定须五年保存的文档。

  4、一年保存:部门工作计划及其工作总结、完结后的部门请示报告、经核定己完结且无必要保存的文档。

  五、公司文件、资料档案的销毁

  1、原则上,应每年定期将超过保存期且无保保存价值的文档进行清理并销毁。

  2、待销毁的文档由专管员填报《文档销毁申请单》,并经相应批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重要级以上文档,须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机密级公司文档,须经控股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3、销毁文档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并填写《文档销毁登记表》。

  4、《文档销毁申请单》和《文档销毁登记表》各—式三份供申请部门、分公司、控股公司留存。

  六、其它

  本制度未提及部份或不够完善的条款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合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以本制度为准。本公司以及属下营运公司和涉及文档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关联公司可参照执行。

  本制度自签发人签字日起生效执行。

文件管理制度5

  文件的收发、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文件管理制度6

  1、医院内部文件由职能科或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办公室同意行文。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文件管理制度7

  一、竣工资料编制的主要措施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文件规定和按公司《质量记录控制工作程序》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组卷工作。

  2、在进行施工前,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规定的规范。

  3、施工技术资料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

  4、按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施工管理文件、设计变更依据文件等四个方面,落实计划、编制情况登记表,明确责任人。

  5、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7、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

  1、做好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到和发放登记工作,并保留原件一套存档。

  2、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联系有关部门收集下列有关原资料p(原件):

  ①与技术部联系,收集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②与材料部联系,收集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

  ③与设计部联系,收集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

  3、所有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做到齐全。

  4、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随时拍摄有关工程照片或录像。

  三、施工过程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1、根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法,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2、施工中、施工后阶段穿插绘制工程竣工文件,如收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签证、编制全套竣工图,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收集拍摄建筑物有关照片。

  四、竣工资料

  1、施工日志。

  2、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3、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5、自检报告。

  6、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文件管理制度8

  1、学校各部门对学校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各部门、年组取的文件要有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发文件有登记。收到上级文件后,由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向下发文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3、传阅文件有专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4、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5、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交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

  6、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存放文件的'室内要有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文件管理安全。

  7、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8、上级召开会议由领导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保管干部调动工作,事先要把文件交清。

文件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文件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文件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符合本企业的特点,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审核、签发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

  2.生产技术处负责实施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文件的编制组织、审核修订,包括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外来文件。

  3.各分厂、处室在职权范围内分工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分类、编号

  1.1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受控状态

  安全标准化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形式。“受控”文件的发放对象为本公司与标准化运行有关的部门或个人。“受控”文件发放时其封面加盖“受控”章,进行统一编号,并对持有者进行登记,必要时盖xx水泥有限公司专用章。“非受控”文件只进行编号和记录,可作为一次性文件提供给顾客,发出后不再进行管理。

  1.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1.3.1公司自行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注:

  “WNXN”,是“xx水泥有限公司”的`代码

  “WN”是,“威宁”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

  “XN”,指公司名称“西南”;

  “R”是指“记录”;

  “AQ”,指各安全文件的编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WNXN-AQZD,操作规程WNXN-CZGC,安全责任制WNXN-AQZRZ等开始编,需保留文件控制的相关记录。

  1.3.2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采用原编号。

  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2.1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的编写,按照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进行分解,各分厂、处室按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标准化要素进行安全文件的编写。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2.3制度内容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应符合本企业的实际,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编写人员应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本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特点,确保合规性。制度的格式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要求、记录等。

  2.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涵盖本企业的所有岗位(或设备),内容要基于特定的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评价和控制。其格式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目的、范围、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附件等。

  2.6应急预案的编写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应按规定评审,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会签

  3.1安全标准化文件草稿编制结束后,生产技术处应将草稿发放到相关部门,或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广泛征求各部门人员的意见。

  3.2各部门人员提出的意见,生产技术处应做好记录,斟酌采纳后融入到其中。

  4.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审批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由生产技术处组织编写,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由总经理批准。

  4.2各部门负责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由各单位自行起草,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安全标准化文件在发布前,审核时规定发放范围。

  4.4各分厂、处室负责人负责审核部门起草的文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布

  5.1受控文件由行政人事处根据文件的发放范围统一发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文件、制度由行政人事处文件发放程序发放,发放途径通过公司OA或ERP管理信息平台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查阅,获取存档。

  5.1.2一般的安全文件,由拟定文件部门,按文件发放程序发放,发放途径通过公司OA或ERP管理信息平台发放到相关部门或本部门,相关部门或本部门应及时查阅,获取存档。

  5.2安全标准化文件发放应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登记,受控文件应记录发放号,并有文件接收人签名,保留发放记录。

  5.3各分厂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行政人事处发放到相关岗位,并组织培训考核,保留记录资料。

  5.4安全标准化文件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

  5.5各分厂、处室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要求执行。

  6.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使用

  6.1文件使用人的受控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补发新文件,分发号不变。

  6.2文件使用人丢失受控文件应向行政人事处报告,说明丢失原因,经原批准人批准后补发新文件。

  6.3行政人事处保存相关《受控文件目录》。

  7.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评审

  7.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编写评估报告。

  7.2个别文件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临时评审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现下列情况时,评审工作可以立即开展,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7.3.1国家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时。

  7.3.2省市等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新下发的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7.3.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

  7.3.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

  7.3.5企业发生并购重组时。

  8.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8.1制定文件修订的计划,并根据文件评审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8.2安全标准化文件需要更改时,应有文件更改人书面说明原因及更改内容;重大更改(如技术等)还应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文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原文件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发生变化或其职能发生变化时,应报接替其职能的人员批准。

  8.3安全标准化文件经修改后应注明修改状态,自0开始顺序编号,修改页超过2/3时应换版。

  8.4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换版和文件的作废及销毁要进行登记。

  9.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

  9.1经批准的文件应按文件的编号规则予以编号登记。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原稿和批文交办公室保存。以媒体形式存放文件应加密/将磁盘标识存档。

  9.2需临时借阅安全标准化文件时,应经安全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予以登记,借阅者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归还文件。文件原稿不对外借阅。

  9.3文件复印和拷贝需填写申请单,由行政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印和拷贝。

文件管理制度12

  一、总经办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和传阅。一般文件收到后应在当日内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紧急文件或会议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阅。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总经办直接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其余文件均应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再由总经办专人按批示范围进行送阅,严禁个人、部门之间自行横传。部门阅办后的公文(包括按文件要求报出的详细资料、附件等)应及时主动地退给总经办,以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发的.文件,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草拟、批发、打印、盖章、报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级上报,用词及格式规范,严禁多头主送,并由总经办统一进行登记编号。

  四、部门或个人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经办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终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有密级的文件应严加管理,办理完毕后应立即退回,并核点份数,随时存档。绝密文件,仅限于直接有关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文件保管处阅读。

  六、如文件丢失或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除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外,还须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提交领导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理。

文件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1.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

  2.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十四条文件更改

  1.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

  2.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

  3.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六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七条图纸发放登记表:BN/QR-423-09。

  第十八条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BN/QR-423-10。

  第十九条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BN/QR-423-04。

文件管理制度14

  1、 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 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 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 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 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 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 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 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 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 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

文件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